分卷(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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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这意思,你是要亲自下厨给我做一顿好吃的吗?林渐西登时就是眼睛一亮,忍不住期待地搓搓手。
  嗯。傅临北点点头,嘴角略微上扬的弧度很柔和,你要是有想吃的菜,可以随便点。
  哇临北,你现在可以啊!林渐西顿时肃然起敬,厨艺都好到能让我点菜了?要是我说的菜你不会做怎么办?
  一般这种问题的标准答案都是不会做的我可以学,然而傅临北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地答复道
  不会做的我可以去买。
  他不是敷衍,也不是不肯学,只是觉得对于复杂的菜式,在短时间内未必能够掌握到真正的精髓。
  既然是招待,自然要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无论自己做还是外面买,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林渐西吃得开心。
  林渐西别过头,偷偷地笑了。
  诶说起来,有个事之前一直忘了问你。他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冷不丁好奇地问道:三十号那天到底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啊,你提前一个多月就跟我预约上了。
  闻言,傅临北面上顿时流露出一丝几不可察的紧张和不自然。
  但他很快就掩饰过去,抿了抿唇道: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那天刚好时间比较充裕。
  他一边说一边娴熟地调酱,在卷饼里面包好各色蔬菜,然后默不作声地连同豆浆一起推到青年桌前,动作十分自然。
  抬眸的瞬间,那双深邃的眼睛好像在散发着淡淡的柔光,沉沉的眼底是不容错认的缱绻情意,还有亮晶晶的满足和欢喜。
  于是林渐西忽然就心里一动。
  和这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很快乐,他也觉得快乐,对彼此的心动是真实的,心意也是相通的。既然如此,那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离月底其实也没有多久了,在那之前,要是能基本处理完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保证任务完成性命无忧的话,等到了那天,就把话挑明吧。
  林渐西深吸了一口气,白皙的脸上陡然绽放出一个轻松的微笑,然后冲着傅临北眨了眨半边眼睛。
  那你可要做好准备了,三十号这一天,可能就此会成为一个特别的日子也说不定哦。
  *
  在公司高效地处理完所有基础事务之后,时间还早,林渐西照例赶去了福利院。
  因为两边的诉求相当一致,而且本身双方关系融洽,所以和院长妈妈的会谈也进行得很顺利,临走时,又要留他下来吃顿便饭。
  林渐西没有拒绝,笑眯眯地应了下来。不过这会儿时间还早没到饭点,从职工办公的那栋小楼里走出来时,院子里正好吹起一阵习习凉风,他就想着在周围散散步,不料没走多远,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来。
  一头显眼的金毛,大步流星的姿态,整个人还带着点根深蒂固的桀骜不驯是盛铭风。
  可是等人走近了仔细一看,林渐西却微微愣了一瞬。
  今天的盛铭风和以往很不一样,纯白的运动连帽衫,浅色的休闲裤,底下搭了双篮球鞋,这一套都是最普通的便宜牌子不说,浑身上下也没有其他任何装饰,简直像是返璞归真了。
  而这副模样,褪去了那种名利场上的光鲜亮丽,倒是和从前他还没有进入娱乐圈时,完美地重合了。
  林渐西!青年一手插兜,另一只手抬起用力挥了挥,蓬勃的朝气就像夏天旷野上的风一样,劈头盖脸呼啦啦地吹了过来。
  是那个福利院里拳头最硬的老大,是那个会保护哭包小弟的大哥。
  林渐西不禁在心里微微一哂。
  很显然,这是想走回忆温情路线了。
  风哥,你怎么会在这儿?他也迎了上去,佯装不解地问道。
  我就是今天顺路,想着过来看看,没想到这么巧就遇见你了。盛铭风懒洋洋地撑着边上的电线杆子,随口解释的样子看起来浑不在意。
  才不是呢,你这几天不是天天都过来嘛!旁边胖乎乎的小朋友一边哧溜哧溜嘬着棒棒糖,一边毫不留情奶声奶气地戳穿他。
  嘶你这小肉包,找揍是不是?
  盛铭风登时就觉得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侧过身朝他举起了硬邦邦的拳头,黑着脸咬牙切齿地威胁道。
  略略略,打不到我打不到我!
  几天相处下来,轩轩早就知道这个哥哥只是看着凶而已,从来不会真的打人,因此非但一点不怕,还吐着舌头洋洋得意地挑衅,然后呲溜一下就跑远了。
  于是金发青年只好尴尬地轻咳一声,有点心虚地补救道:你别听他胡说,我真的就是
  然而林渐西没等他说完就开了腔,语气神态十分急切:可是你最近不是应该在闭关准备演唱会吗?
  我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可非哥要是知道该不高兴了,他很看重这次的巡演,之前不是叮嘱你近段时间要少乱跑
  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你就非要提他吗?盛铭风实在是忍无可忍,语气凶狠地直接打断他,整个人一下子就暴躁起来。
  林渐西,我们认识多少年了,你现在找到你那个日思夜想的大哥哥,就一点都不关心我了?
  他已经动用了全身上下所有的演技,身侧的手指攥得死紧,很努力地试图掩饰住自己心里汹涌奔腾的愤怒和嫉妒,可是话里的醋意却藏也藏不住,一张口就飘了出来。
  事情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他们两个人从前,明明一直很亲近的,除开断了联系的那几年,他五分之四的人生都被林渐西刻下了深深的烙印。
  这个人曾经在舞台上和自己完美地合唱,在学校的礼堂把自己从纷乱嘈杂中带离,求学长帮忙想方设法也要及时送自己去录音棚,为了给自己找灵感,一个人傻乎乎地大半夜跑到外面去吹风。
  工作室里一起吃早点,出租屋里一起煮火锅,一起上综艺,住同一个帐篷,一起回福利院,陪小朋友玩耍,一起窝在沙发上看节目,分食同一块蛋糕,一起交流音乐,弹同一把吉他。
  看过凌晨五点梁城的日出,听过半夜十二点燕城的晚风,甚至前不久,他们还一起在夜市街头狂奔甩掉疯狂的人群。
  他和林渐西一同经历的事情数都数不完,而韩沉非不过是半路冒出来的路人甲,什么都没有做,到底凭什么夺走这个人全部的关注和喜欢!
  当然不是!林渐西立刻矢口否认,小声嘟囔的样子似乎有几分委屈:演唱会那么重要,我是希望你能准备得更充分,有更好的表现啊,又不只是因为非哥。
  他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直白的关切,确实不是假的。
  可是盛铭风在里面仔仔细细地探寻了很久,却始终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
  原来不是不在乎,只是有了更在乎的,两相比较之下,前者自然就会被忽略了。
  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也不是不深厚,可是韩沉非一出现,我就被放弃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发现让盛铭风觉得更难过了,心里空落落的,像是莫名其妙缺失了一块,而且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回来。
  突如其来的焦躁让他不禁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气势汹汹地上前一步靠近,然后一把扣住了林渐西的手腕就往外扯。
  来,你跟我过来。
  去哪儿?等等,别走这么快风哥
  林渐西一边抗议一边被青年紧紧拽着走上略微陡峭的石阶,石头路不平整,他走路又是习惯性踩得低,一个不小心就往旁边歪了一下。
  脚抬高,小心一点。满腔怒火之下,盛铭风倒也还记得出声提醒他注意安全,语气冷飕飕听着很凶,人却已经下意识地走在了侧后方,完全是保护者的姿态。
  知道了。
  两人拾级而上,很快就到了石阶尽头,然后在一截墙面跟前停了下来,而再往上就是天台。
  这个地方你还记得吗?盛铭风冷不丁突然发问。
  当然记得,以前我总想上来吹风,但是人长得矮,力气又小,怎么都上不来。林渐西撇撇嘴道。
  闻言,盛铭风立刻轻笑出声:那时候你小胳膊细腿儿,踩着石头都上不去,还得我在上面拉你。劲儿使小了拉不上来,劲儿使大了你还哭着喊疼,烦人得要命。
  话音刚落,他就拽着墙上的扶手,轻巧地越上了天台,然后朝底下的青年伸出了有力的大手。
  上来。
  没想到,林渐西却只是看了他一眼,头微微一摇,没有借助任何帮助,自己轻轻松松地就跳了上去!
  盛铭风眸光一闪,伸出去的手就这样僵立在了空中,好半天都没有收回来。
  半晌,他才终于反应过来,眼底划过一丝明显的无措和失落。
  这个人好像,是真的不需要我了。
  风哥你看,对面那个地方没翻新以前,是小朋友的宿舍楼,小时候我们就住在那里。林渐西指着前面那栋大楼,兴致勃勃地说。
  那个时候里面的房间很小,大家全挤在一起,比现在可差远了。
  盛铭风听了登时就冷哼一声:小就算了,隔音还差,我记得有个人晚上闹脾气一直哭,闹得大家都睡不好,你就更离谱,人家哭你也跟着哭,后来我就上去狠狠吓了他一顿,立马治好了他的臭毛病。
  说着说着,他自己都觉得有点惊讶。原本以为,他在福利院生活的这段记忆早已经被淡忘,但在这个地方走了一圈之后,却觉得很多模糊的部分又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哈哈,你那时候就是很凶嘛,大家都怕你的。我还记得有一个很高很壮的小孩,年纪个头都比你大,抢了我攒了好久的棒棒糖
  还说呢,你就只知道躲在角落里掉眼泪,要不是我为你出头,你就白给人欺负了,结果我还被当时的阿姨罚了一顿。盛铭风没好气地白了青年一眼。
  林渐西立刻喊冤:才不是呢,阿姨罚你是因为你揍了他抢回我的零食以后,还把他自己藏的零食也全抢来吃了。
  那不是为了给你出口气吗!盛铭风又翻了个白眼,要不然谁稀罕那些垃圾食品,我全都扔了,一个都没吃!
  原来是为了我?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林渐西杏眼圆睁,一下子就感动了。
  风哥,你怎么这么好呀?
  他那双潋滟的眼眸里闪着灿烂的光芒,里面的情绪是欣喜是感激,好像还有更多,看得盛铭风的一颗心不由得高高地升起。
  紧接着,青年嘴角一咧,立马就笑得傻兮兮的:你永远都是我的老大。
  语气郑重其事到仿佛下一刻两个人就可以立刻结拜似的。
  该死的,谁特么想当你老大!
  盛铭风才刚刚升起的一颗心,立刻吧唧一声落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胸口又酸又痛,连手都抬不起来,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这么无力过。
  这一切,不应该是这样的!
  或许,或许还有一个办法。
  盛铭风闭了闭眼,皱着眉认真思索了好一会儿,然后,下定决心似的深吸了一口气。
  林渐西,其实我有一个秘密,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咦,听这话的意思,难道是要和我分享吗?
  于是林渐西立刻竖起了八卦的小耳朵:什么秘密?
  我喜欢过你哥哥。
  轰隆!一开口就是一个惊雷。
  你、你喜欢我哥哥?!林渐西立刻就惊得瞪大了双眼,但反应过来之后,似乎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忍不住狐疑道:可是可是你们那天才刚认识啊?
  不,那只是他第一次认识我,而我单方面认识他,比你还要早得多。
  盛铭风眯了眯眼,好像是在回忆过去,语气里却带着一点释然。
  那个时候,我年纪还小,林瑜正好来福利院探望小朋友,他穿得很漂亮,像另一个世界的小王子,好像会发光一样,不仅带了很多书和玩具,还和大家做游戏,说话很温柔。你也许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我却记了很多很多年。
  噢怪不得那个时候,你要去看林氏科技的宣讲会,原来是为了我哥!林渐西恍然大悟。
  没错。盛铭风点头,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我知道自己离他很遥远,但也总想着,如果有一天我能变得更优秀,就可以和他靠近一点了。
  一听这话,林渐西眉心微蹙,欲言又止。
  盛铭风一眼就看出他已经察觉到了端倪,嘴角一勾继续道: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很耳熟?这些话也很耳熟?
  闻言,青年不自觉地咬了下嘴唇,神色迟疑:你的意思是
  我对你哥哥的感情,和你对韩沉非的感情,是一样的。其实我们两个很像,都太缺乏爱和温暖,所以得到一点,就会格外珍惜。
  我曾经千方百计推掉行程就为了远远见林瑜一面,可是那天我面对面碰到他之后,这么近的距离,心里却一下子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他并不认识我,我其实也不了解他,那只是年少时候的一个梦,一种幻想,那根本就不是喜欢。
  盛铭风的声音条件本来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原本就低沉的嗓音被刻意压过之后,更显得优雅动听,再配上柔和的语气,简直像是在催眠。
  西西,你也一样的,其实你并不喜欢韩沉非,对吗?
  林渐西呆滞地眨了眨眼,似乎是被一通狂轰滥炸说得有点发懵,连反驳的语气都变微弱了:不,不是这样的,你让我想想
  喜欢是让自己快乐的事,而不是永远去追逐一个看不到摸不着又虚无缥缈的梦,那样会很辛苦的。
  盛铭风怎么可能让他细想,直接毫不客气地一口打断,乘胜追击一路猛攻。
  而有的人,他知道你喜欢吃青椒炒肉、宫保鸡丁和蘑菇汤,饮料爱喝云顶雪山和全麦纯咖,蛋糕偏好水果味,冰激凌只吃多色,他和你有相同的兴趣爱好,有很多共同话题,更会永远照顾你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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