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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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乐乐紧紧地咬着唇,压抑地喘息着,手指上都是温热的湿汗,却仍固执地与霍尧两只手成十指交握的姿势,猫儿一样地一声一声唤着他的名字,不肯停歇地一直缠着他。
  女人的力气总是抵不过男人的,尤其像程乐乐这种懒骨头更不能和天天锻炼的霍尧相比。程乐乐虽然筋疲力尽了,但还是八爪鱼一样地攀在霍尧身上。
  “我抱你去冲冲吧。”霍尧的声音里带着激情后的嘶哑,在程乐乐鬓角处落了一个吻,起身给程乐乐身上盖了一个薄单,连人带单子一起捞起来,走进浴室。先将程乐乐放在洗手池边,才去摸墙壁上的灯。
  开了灯,霍尧这才注意到程乐乐怎一个乱字能形容的,头发因为刚才的欢爱,全散落下来,脸就完全没发看了,妆被毁得一塌糊涂,一条黑一条白,幸好刚才一直没有开灯,霍尧总怀疑自己是怎么下得去手的,就连他自己脸上都被沾到了。
  触目惊心的是程乐乐的两只脚,连带着脚踝,脏兮兮的还带着点血迹,霍尧脸色马上就不好了,问道:“怎么回事?你的鞋呢?”
  程乐乐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的,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
  霍尧三步并作两步,直接拉开了门,转头离开。这个动作吓了程乐乐一跳,连忙跳下来,打算追出去,可却忘了跳下来的作用力有多大,脚底猛然疼了起来。
  霍尧会很快就回来,只是手里多了件裙子,裙子下摆破破烂烂地拖着,他没有找到鞋子,结合着程乐乐见面时的话,霍尧心底一沉,坐在程乐乐身边,把她抱到自己的腿上,紧张地问道:“出什么事了!”
  程乐乐窘迫地看着衣服,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急着过来弄成这样,搭在下面的脚也往后面缩了缩,不想让霍尧看见,霍尧非得念叨死她。
  这个动作在霍尧眼里却是另一番解读,他一把抓住程乐乐的脚,握在掌心里,另一只手将程乐乐的脑袋按在胸膛上,“别怕,别怕,我在这里,你不说,我就不问。”
  程乐乐眨眨眼,听着怎么不对味儿,赶紧开口解释:“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就是…就是…就是急着见你,摔倒了……”
  声音就蚊子声那么大,头也低着,像个做错事的孩子,霍尧一愣,入眼的就是程乐乐白净的脖子,精致的锁骨,礼服勾勒着丰满小巧的胸型,肌肤娇软红润,没有一点瑕疵,的确,刚才进入的时候,程乐乐的反应很正常,霍尧知道自己想歪了,却又心猿意马了。
  程乐乐见霍尧没有出声,有些着急地抬头,认真地把今天的事倒豆子般地全说了,包括孟家柱的话。
  霍尧不知道尧乐乐的邀请函,估计是因为他出差错过了吧。他对孟家柱的话也不做评论了,以后有机会再收拾他。
  孟家柱的确帮了他,否则乐乐不一定来,但也因为他的话,乐乐才受伤,他宁愿乐乐坐在酒店,等着他去找她,“就算这样,你也不用着急过来,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如果我今天没有回来,你怎么办?”
  “我会等你,以后我都会等你,除非你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不要我了,否则我会一直等。”程乐乐现在想想,也许是孟家柱的话成了这么多天思念的□□,所以才想马上见到霍尧。她顿了顿,接着说,“我和真没什么,我……他有一个特别喜欢的女朋友,就是刘佳,你记得么?他家逼他相亲,可是刘佳家世一般才把我拉出来,做给他家看的。”
  程乐乐一字一句解释得小心翼翼,她的确开窍了,霍尧却听着心酸,程乐乐一开始去美国的时候,是他不联系的,是他想给她一个教训,后面因为的事情,他很生气,两人联系不多,加上今天孟家柱的话,程乐乐是吓着了吧,他本该高兴乐乐对他的依赖,可现在却害怕她这样的改变。就像程乐乐不相信他和易楠一样,他也没有相信程乐乐和,他嫉妒,嫉妒的背景,嫉妒在全世界面前与程乐乐站在一起。
  霍尧轻叹一口气,“乐乐,你只要做好你自己就好,我永远都不会生你的气。”
  就因为这样,程乐乐才觉得内疚,感情的付出是两个人的事,她不可以让霍尧一个人承担,可她除了解释这些,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先帮你看看脚。”说完,霍尧在程乐乐的身前蹲了下去,慢慢地将她两只脚抬起来放在膝盖上,细细查看着,两只脚丫脏兮兮的,上面混着些口子,应该是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被玻璃渣割到了。
  霍尧怕地上土感染了伤口,轻轻地用酒精处理了一下,眼看着她蹙眉,便不敢再碰,只能用水清洗了没伤的地方,洗完后,脚丫重新露出了白白嫩嫩的皮肤,一道道红色痕迹让霍尧看着心疼,最后拿大的纱布贴在脚上。
  程乐乐借着灯光,看着无比认真的霍尧,好像她的脚是什么重要文件一样,心里涌起从未有过的安宁。
  有他在的地方,就是家,陌生的香港也变得可爱起来。
  第94章
  早晨的太阳钻不进厚重的窗帘,房间里晕黄的灯光照得屋里暖暖的,充满了家的香气。
  一夜好眠,程乐乐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蒙蒙瞪瞪地从床上坐起来,本来环在腰间的胳膊滑落下来,旁边的男人却还没有醒。
  薄被遮着霍尧腰部以下的春光,凌乱的发丝贴在额头,微微翘起的薄唇,尽有说不出的孩子气。
  昨晚的最后是以程乐乐耍酒疯结束的,缠着霍尧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没了,她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霍尧给她煮了醒酒汤,她现在的头才一点都不疼。
  程乐乐蹑手蹑脚地出了卧室,在更衣室里随便找了一件霍尧的衬衫和运动短裤穿上,对着镜子将头发高高束起,她的行李都在酒店,只能先将就一下。简单地洗漱过后,便钻进了厨房。
  两人在一起时,最多的是在外面吃,少部分是霍尧做饭,程乐乐这辈子就没怎么进过厨房了。前段时间,程乐乐独自在美国,又拾起了上辈子的技能,吐司,煎蛋,煮咖啡。吐司有烤面包的机器,煎蛋有煎蛋锅,煮咖啡有咖啡机,程乐乐看了一圈,总觉得没有诚意,又上网查了hashbrown的做法,组成美式早餐标配。
  霍尧不睡懒觉,手在旁边没有摸到程乐乐的身影,心脏快跳两下,出来一看,就见小女人哼着小曲,扭着身体,正在准备早饭。霍尧嘴角的笑意很浅,但眼神里的温柔却是如此外泄。
  他梦想中的生活就是这样,住在小小的公寓里,只要一眼就能看见自己的爱人,只要伸手就能触摸到,爱人有时能做一顿早餐,晚上他接爱人下班回家,整个晚上吃饭、看电影、干什么都行,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幸福很简单,只是爱太复杂了。
  等霍尧洗漱回来,程乐乐已经将盛着早饭的盘子端上餐桌了,“拿来吧!”
  “什么?”霍尧已经换上了西装,目不斜视地坐在那里,优雅地切着吐司,就如同坐在西餐厅一样。
  程乐乐听到这个回答似有不满,嘟起小嘴,望着霍尧,却又不知道该不该说。
  “怎么了?”霍尧伸手摸掉程乐乐嘴唇上的黄油,含进自己嘴里,他从不吃任何fat、junk的食物,可程乐乐最爱的食物之一就是吐司陪黄油。
  他温暖的笑容,配上早上沙沙哑哑的声音,还有这身矜贵范儿,程乐乐觉得这样的霍尧异常性感。当深爱一个人的时候,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让自己心跳加速,程乐乐看了看自己白皙的手,伸到霍尧面前,“我的戒指呢?”
  霍尧望着程乐乐闪闪发亮的眸子,心里滑过苦涩,“那个不好,我送一个更好的给你。”
  “我就要那一个,那是我的!”那是霍尧自己做的,订制的怎么能和他相比,再说那是第一个,代表完好如初,程乐乐执拗地想着。
  霍尧除了觉得太难看,还有其他的心思,他盯着程乐乐看了许久,终是叹了口气,从西装内侧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绒毛小盒,打开放在桌上。他一直随身带在靠近心脏的位置,只是想留个纪念。
  程乐乐快速地把戒指拿到手里,她从来没见过如此奇形怪状的钻石,她怀疑原石可能就长这个样子,毕竟霍尧就算再天才,几天也做不出什么。但程乐乐还是觉得稀罕,张开左手五指,自己戴上,大小正合适,“你看,你把我套牢了。”
  霍尧缓缓地笑了,牵过程乐乐的手,摩挲着戴戒指的地方,随后握紧,在她的手背上轻轻一吻,程乐乐早就把自己套住了。
  “今天什么安排?”程乐乐心里无比喜悦,早饭都没有心思吃了,右手支着脑袋,左手来回摆弄着,眼睛就在戒指和霍尧之间打转。
  “去上班。”霍尧也被程乐乐的快乐所感染,升起逗弄她的心思。
  “啊!上班?”程乐乐撇撇嘴,顿时没意思了,“那你送我回酒店吧。”
  霍尧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了擦嘴,起身绕到程乐乐的一边,在她脸颊上啄了一口,“我也想和你在一块儿,所以你陪我先去公司,我把事儿安排一下。”
  “真的?”
  “前提是…咳...”霍尧眼睛沿着程乐乐的脖颈向下瞄,他的衬衣穿在程乐乐身上本就肥大,再加上乐乐没有系第一个扣子,胸前的小白兔一蹦一跳得十分明显,“你先把衣服换了……”
  于是,两人先到了酒店,程乐乐出门前在外面又套了霍尧的一件风衣,风衣将身体包裹住,系上带子,女穿男款颇有雷厉风行的感觉,当然如果不注意程乐乐脚下没穿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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