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
那个人可以自由的和父亲在一起, 想聊什么聊什么, 聊多久都没有问题。
而他只能等待, 等他不想聊了, 聊完了, 自己才能走过去和他说几句话。
他多想告诉他,我也是你的儿子。
我也有很多的事情要和你说,有很多的故事要和你分享。
可是我不能。
我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没关系,他还有时间,总有机会站在他的身边,告诉他,他不比庄谨差,他也可以很优秀,可以让你很骄傲。
这一夜,庄谌辗转反侧很久才睡下,怀着愤懑和不甘。
而和庄弘笙聊完事情的庄谨从书房出来,看到海叔,终于把感觉缺了点什么的疑惑问了出来。
“南了?怎么一下午,到现在也没有见到它?”
海叔因为庄谌回来的缘故,一下午都在张罗,忙得脚不沾地,不是庄谨问起来,他都还没想到这茬。
犹疑不确定地说:“大概是家里来了陌生人,它躲起来了?没准明天就跑出来了,它那么粘你。”
“它这几天都经常会出去吗?”
“是啊,不过每次都很快就回来了,有时候看到它在树上跑来跑去的,像是去找朋友玩了。”
“嗯。”庄谨问完,知道它这段时间也都经常出去后,暂时放下了一颗心,或许是他太在意了,没准明天就回来了。
正如海叔说的,它那么粘他。
它的确是很粘他的。
现在晚上睡觉都会主动钻进他的怀里,在他做噩梦的时候还会去蹭他,仿佛知道他心里痛苦,想要抚慰他的痛。
他甚至能从它的眼睛里看到柔软,温柔,同时那双眼睛又那么的清澈,像沙漠旅人终于找到了甘泉。
上一世他没有捡到这样的一只猫,那些出院后的日子,回想起来都是黑暗的痛苦的压抑的,但现在,有了它的陪伴,仿佛与从前越来越不同,心境也不同。
不知道该感谢的是老天又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还是该感谢这个柔软的小东西给予的陪伴。
都有吧。
感谢一切。
上一世对身边的亲人完全没有防备,根本没有想过母亲和他的意外其实是有预谋的,更想不到一起长大的表弟会是自己的弟弟,他常常嫉妒他,而他一无所觉。
在庄谌没有告诉他一切的时候,他常常自责,如果当时母亲没有挡在他身前,或许活下来的就是母亲,而不是他。
是他害了母亲。
结果,庄谌告诉他,车祸其实是他买通了司机,故意而为的意外。
庄谌说:“有钱真好,钱可以让人疯狂。”
也是在那一刻他彻底的释然了,因为错的不是他,该责备的人也不是他,而是庄谌。
只是上一世知道的太晚,没有机会反击就死了。
从前幸福的一家三口被庄谌亲自摧毁。
他厌恶庄弘兰这个藏得极深的女人。
他鄙夷看不起得不到父爱就痛下杀手的庄谌。
这对母子简直是狼心狗肺。
当年爷爷奶奶看她可怜将10岁的她接到庄家生活,改了名,便是庄家的大小姐,过着寻常人过不上的优渥生活。
然而她是怎么回报的?
成年后喜欢上了父亲,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和母亲相恋多年,而后顺其自然的结婚。
她藏下心事获得了母亲的信任,结果她利用这份信任背叛了姐妹情谊,还窥觊她的男人,甚至卑鄙无耻的将这一切都掩盖了下来。
怀孕生子,绝不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气得爷爷奶奶好几次想到她就忍不住叹气,甚至难过。
他是不是该庆幸不论当年爷爷奶奶如何逼问她都没说出来?毕竟这种丑事,说出来,两位老人哪里承受得住。
母亲又如何承受得住?
翌日,庄谌早早起床,他知道庄弘笙有晨练的习惯,但当他去庄弘笙的卧室外面等待的时候,看到了上来拿东西的佣人。
佣人看到他说:“二少爷,老爷已经带着大少出去了,走了有10分钟了。”
“出去了?”他不是坐着轮椅吗?怎么和父亲出去?
“对啊,老爷说推着大少去山上吹吹风,就和大少出门了。”
他们住的地方是在半山腰,往上走就是山顶,风景很好,这块别墅区的人如果想要出去晨练,大多数都是往山上跑,上山的路并不陡,修的很好,不论是散步或者晨练,夜跑,都是住户们的好去处。
一连两次都扑了个空让庄谌心里说不出的憋闷,还有浓浓的沮丧。
然而还有更糟糕的事情等着他,他刚下楼,还没走出花园,就看到坐在花园喝茶的母亲。
庄弘兰看到一身运动装的儿子,招招手让他走过来。
等庄谌走来后,庄弘兰说:“你舅舅和哥哥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我们就搬回去。”
“搬回去?”庄谌惊讶脱口而出。
庄弘兰一直很后悔将当年的事情告诉儿子,但那段时间这孩子处于青春叛逆期,对于想要知道父亲是谁十分坚持,已经到了想离家出走的阶段,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从未想过结婚或者与别人再生一个,庄谌是她的全部,她不想看到他有一点点的伤害,哪里会让他真的离家出走,几经斟酌,最终在他16岁的时候,告诉了他,他的父亲是谁。
虽然这里面有很多不堪的事情,可她从不后悔这么做。
也很感谢老天让她顺利怀上这个孩子,他是她的全部。
她深爱着孩子的父亲,原本以为此生没有机会,但好歹有一点血脉让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
但现在她的嫂子,同时也是她的好友出了车祸,她爱着的男人成了单身,让她颇有些蠢蠢欲动。
然而在这几个月的观察里,她已经可以肯定,就算她离开了,她也没有机会进入到他的生活,他仍然爱着那个女人。
就像自己深爱着他一样,他也爱着那个离去的女人。
“对,搬回去,他们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以后会越来越好,我们还住在这里干什么?”庄弘兰到现在还不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但她知道,儿子一直很在意庄弘笙对他的评价,也很在意他在庄弘笙心里的印象。
可是,她并不打算告诉庄弘笙关于庄谌的事情,她不想庄弘笙厌恶她,然后远离她。
就这样,当一个妹妹就好,还可以时时见到他。
以亲人的身份靠近他。
庄弘兰是自私的,不然当年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知道儿子会因为没有父爱,甚至看着庄谨庄弘笙面前而痛苦,但她也不想因为儿子波及到自己。
她小心翼翼的留在哥哥的身边,努力了这么久,绝对不能被破坏了。
所以对于儿子的渴求,她视若无睹,只顾自己在庄弘笙面前是不是最美好的一面。
“妈,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好吗?这样人多一点也热闹一些。”庄谌神情不悦,提出自己的想法。
庄弘兰扫一眼庄谌说:“你要想留下来就留,我不会住这里。”反正白天还会在公司里见到哥哥。
如果妈妈回到自己的家,他留下来也有些牵强,可是不留下来,和父亲相处的机会就更少了。
“那我再住几天。”庄谌这样回答。
庄弘兰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说:“看着他们,你不觉得难受吗?为什么要自虐?”她的语气有些凉薄。
庄谌一直觉得母亲是个很怪的人,有时候他觉得她很爱他,可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更爱的人是自己。
就像现在,明明知道他很难受,还要说这样的话刺激他。
庄谌蹙起眉头说:“舅舅爱他,但也爱着我。”
庄弘兰轻轻摇摇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说:“不一样的。”真是个傻孩子。
第96章
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 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 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郑之南在树上, 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 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 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 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 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 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 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 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 猫只是被打到, 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 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 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 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
而他只能等待, 等他不想聊了, 聊完了, 自己才能走过去和他说几句话。
他多想告诉他,我也是你的儿子。
我也有很多的事情要和你说,有很多的故事要和你分享。
可是我不能。
我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没关系,他还有时间,总有机会站在他的身边,告诉他,他不比庄谨差,他也可以很优秀,可以让你很骄傲。
这一夜,庄谌辗转反侧很久才睡下,怀着愤懑和不甘。
而和庄弘笙聊完事情的庄谨从书房出来,看到海叔,终于把感觉缺了点什么的疑惑问了出来。
“南了?怎么一下午,到现在也没有见到它?”
海叔因为庄谌回来的缘故,一下午都在张罗,忙得脚不沾地,不是庄谨问起来,他都还没想到这茬。
犹疑不确定地说:“大概是家里来了陌生人,它躲起来了?没准明天就跑出来了,它那么粘你。”
“它这几天都经常会出去吗?”
“是啊,不过每次都很快就回来了,有时候看到它在树上跑来跑去的,像是去找朋友玩了。”
“嗯。”庄谨问完,知道它这段时间也都经常出去后,暂时放下了一颗心,或许是他太在意了,没准明天就回来了。
正如海叔说的,它那么粘他。
它的确是很粘他的。
现在晚上睡觉都会主动钻进他的怀里,在他做噩梦的时候还会去蹭他,仿佛知道他心里痛苦,想要抚慰他的痛。
他甚至能从它的眼睛里看到柔软,温柔,同时那双眼睛又那么的清澈,像沙漠旅人终于找到了甘泉。
上一世他没有捡到这样的一只猫,那些出院后的日子,回想起来都是黑暗的痛苦的压抑的,但现在,有了它的陪伴,仿佛与从前越来越不同,心境也不同。
不知道该感谢的是老天又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还是该感谢这个柔软的小东西给予的陪伴。
都有吧。
感谢一切。
上一世对身边的亲人完全没有防备,根本没有想过母亲和他的意外其实是有预谋的,更想不到一起长大的表弟会是自己的弟弟,他常常嫉妒他,而他一无所觉。
在庄谌没有告诉他一切的时候,他常常自责,如果当时母亲没有挡在他身前,或许活下来的就是母亲,而不是他。
是他害了母亲。
结果,庄谌告诉他,车祸其实是他买通了司机,故意而为的意外。
庄谌说:“有钱真好,钱可以让人疯狂。”
也是在那一刻他彻底的释然了,因为错的不是他,该责备的人也不是他,而是庄谌。
只是上一世知道的太晚,没有机会反击就死了。
从前幸福的一家三口被庄谌亲自摧毁。
他厌恶庄弘兰这个藏得极深的女人。
他鄙夷看不起得不到父爱就痛下杀手的庄谌。
这对母子简直是狼心狗肺。
当年爷爷奶奶看她可怜将10岁的她接到庄家生活,改了名,便是庄家的大小姐,过着寻常人过不上的优渥生活。
然而她是怎么回报的?
成年后喜欢上了父亲,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和母亲相恋多年,而后顺其自然的结婚。
她藏下心事获得了母亲的信任,结果她利用这份信任背叛了姐妹情谊,还窥觊她的男人,甚至卑鄙无耻的将这一切都掩盖了下来。
怀孕生子,绝不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气得爷爷奶奶好几次想到她就忍不住叹气,甚至难过。
他是不是该庆幸不论当年爷爷奶奶如何逼问她都没说出来?毕竟这种丑事,说出来,两位老人哪里承受得住。
母亲又如何承受得住?
翌日,庄谌早早起床,他知道庄弘笙有晨练的习惯,但当他去庄弘笙的卧室外面等待的时候,看到了上来拿东西的佣人。
佣人看到他说:“二少爷,老爷已经带着大少出去了,走了有10分钟了。”
“出去了?”他不是坐着轮椅吗?怎么和父亲出去?
“对啊,老爷说推着大少去山上吹吹风,就和大少出门了。”
他们住的地方是在半山腰,往上走就是山顶,风景很好,这块别墅区的人如果想要出去晨练,大多数都是往山上跑,上山的路并不陡,修的很好,不论是散步或者晨练,夜跑,都是住户们的好去处。
一连两次都扑了个空让庄谌心里说不出的憋闷,还有浓浓的沮丧。
然而还有更糟糕的事情等着他,他刚下楼,还没走出花园,就看到坐在花园喝茶的母亲。
庄弘兰看到一身运动装的儿子,招招手让他走过来。
等庄谌走来后,庄弘兰说:“你舅舅和哥哥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我们就搬回去。”
“搬回去?”庄谌惊讶脱口而出。
庄弘兰一直很后悔将当年的事情告诉儿子,但那段时间这孩子处于青春叛逆期,对于想要知道父亲是谁十分坚持,已经到了想离家出走的阶段,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从未想过结婚或者与别人再生一个,庄谌是她的全部,她不想看到他有一点点的伤害,哪里会让他真的离家出走,几经斟酌,最终在他16岁的时候,告诉了他,他的父亲是谁。
虽然这里面有很多不堪的事情,可她从不后悔这么做。
也很感谢老天让她顺利怀上这个孩子,他是她的全部。
她深爱着孩子的父亲,原本以为此生没有机会,但好歹有一点血脉让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
但现在她的嫂子,同时也是她的好友出了车祸,她爱着的男人成了单身,让她颇有些蠢蠢欲动。
然而在这几个月的观察里,她已经可以肯定,就算她离开了,她也没有机会进入到他的生活,他仍然爱着那个女人。
就像自己深爱着他一样,他也爱着那个离去的女人。
“对,搬回去,他们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以后会越来越好,我们还住在这里干什么?”庄弘兰到现在还不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但她知道,儿子一直很在意庄弘笙对他的评价,也很在意他在庄弘笙心里的印象。
可是,她并不打算告诉庄弘笙关于庄谌的事情,她不想庄弘笙厌恶她,然后远离她。
就这样,当一个妹妹就好,还可以时时见到他。
以亲人的身份靠近他。
庄弘兰是自私的,不然当年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知道儿子会因为没有父爱,甚至看着庄谨庄弘笙面前而痛苦,但她也不想因为儿子波及到自己。
她小心翼翼的留在哥哥的身边,努力了这么久,绝对不能被破坏了。
所以对于儿子的渴求,她视若无睹,只顾自己在庄弘笙面前是不是最美好的一面。
“妈,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好吗?这样人多一点也热闹一些。”庄谌神情不悦,提出自己的想法。
庄弘兰扫一眼庄谌说:“你要想留下来就留,我不会住这里。”反正白天还会在公司里见到哥哥。
如果妈妈回到自己的家,他留下来也有些牵强,可是不留下来,和父亲相处的机会就更少了。
“那我再住几天。”庄谌这样回答。
庄弘兰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说:“看着他们,你不觉得难受吗?为什么要自虐?”她的语气有些凉薄。
庄谌一直觉得母亲是个很怪的人,有时候他觉得她很爱他,可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更爱的人是自己。
就像现在,明明知道他很难受,还要说这样的话刺激他。
庄谌蹙起眉头说:“舅舅爱他,但也爱着我。”
庄弘兰轻轻摇摇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说:“不一样的。”真是个傻孩子。
第96章
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 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 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郑之南在树上, 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 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 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 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 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 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 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 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 猫只是被打到, 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 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 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 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