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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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隐宴”,事实上她在部门内只是个小组的主管而已,全组比她有话语权得多的中高层领导却也非常自然地充当起了她的助手。
  仅仅一个“太子”的戏称,是无法拥有这样的凝聚力的。
  这是个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让人欣慰的兆头。
  ——
  铭德项目组的同事们被她喂得体重节节攀升的同时,金老三一家正在迅速掉体重。
  股东大会结束以后,他大病了一场,这次是真的给吓的。
  勾结外人的事情被金窈窕披露,倘若夺权顺利倒还好,最糟糕的是暴露的同时他还处于了夺权之战的下风,在金家这样传统排外的大家族里,这把柄无疑是一条毒蛇的七寸,被打中之后,他连还击之力都没有了。
  金嘉瑞比他爹更惨,他奔着掌管集团去,却荣登金家被开除铭德的关系户第一人,这真是史无前例的大羞辱,收拾完东西回家以后他就把自己关在屋里,那么多天,除了人事部发来的离职通知之外,手机里没有收到项目组任何同事的关心。
  他再怎么心高气傲,如今也知道自己之前根本没有被人放在眼里了。
  凭什么呢,那些同事们凭什么看不起自己呢?
  他想不通,怎么想都想不通,明明他才是金家的正统香火,金窈窕一个女孩儿,早晚是得嫁出去的,大伯这样任由她掌权,难不成真的是老糊涂了?
  但他们一家任谁都没想到金窈窕的动作那么快。
  金老三在股东大会之后,原本想避段时间的风头的,等过段时间亲戚们的怒火消散些许再重新琢磨怎么重新出山,结果没多久就收到了董事会罢免他董事席位的通知。
  那天金窈窕在会议上说的话,他还以为只是在吓唬自己,毕竟金家亲族关系向来浓厚,且长幼有序,地位分明,他作为最大的老一辈,怎么也料想不到侄女竟敢真做得那么绝。
  这是把他的脸放在地上踩啊!
  他再心虚都坐不下去了。
  ——
  会议室里,他顶着满屋子股东复杂的视线,终于抛出了自己最后的杀手锏——
  “窈窕,你对你三叔这么斩尽杀绝,不觉得自己有点过头么?不要忘了,我手里可还有铭德的股权,也算是铭德除你爸爸之外最大的股东之一,你不要以为铭德的根基很厚,经得起你这样折腾。”
  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意思,铭德是非上市企业,股份都控制在自家人手里,没有其他的投资来源,利润和风险全凭股东们分担,金老三手中的股份虽然说多不多,但也就是金家规矩重,换到其他公司,这个等级的股东已经足够有实力搞事情了。
  金窈窕听完他的威胁,却依然没有妥协的意思:“三叔要怎么对付我呢?我年轻气盛,没见过世面,难不成您要亲自动手毁掉爷爷留下的基业?”
  金老三确实不敢,他敢这么做,以后入土都没脸再见过世的父亲,但是。
  他道:“被董事会出名,我这个股东做的也没意思了,铭德跟我还有什么关系?不如把股份转出去落个清净。”
  以前程琛折腾寻香宴,他难以接受,除去宗族观念以外,很大原因也因为他将自己视作铭德主人的一部分。可如今金窈窕这么打压他,对他而言跟被逐出金家也差不多,被逼上绝路后,他未必还要排斥外人替他报复。
  其他股东听不下去,劝他:“老三啊,你何苦钻牛角尖,拿着股份安安分分吃分红不好么?”
  “呵,铭德这些年的经营状况都在走下坡路,每年给的分红你们真的觉得很多么?”金老三事到如今也知道隐瞒无用,直接威胁道,“程家人已经提过很多次,愿意出高价收购我手上股份了,要不是看在爸和金家的份儿上,我拿钱做点什么投资不比吃分红收益高?”
  他这话并非作伪,程家想在临江餐饮业一家独大,这些年确实非常觊觎铭德的股份,能坐上铭德的股东席位,对他们而言无疑是个很大的助力。
  其他股东终于意识到了危险:“老三,你要把股份转给外人?我们不会同意的,股东会投反对票,没有半数同意,你也没法转出去。”
  金老三朝此人冷哼:“那就投票好了,你们不同意,就得收我的股权,谁出得起这个价格?”
  众人登时哑然。
  其实金老三说的不错,铭德这些年的经营状况只能说一般,公司又股东众多,每年的分红落到大家手上,也就够大家过个宽裕的中产生活而已。不过大家以前又没什么野心,钱够花也就满足了,要说真多么富裕,能一掷千金地去吞并其他人的股权,绝对是不可能的。
  不投反对票就等于默认他转让,投了反对票,又没钱去收购。告上法院,股东会也是没理的那个。
  金老三真的撕破脸,丢下的大雷果然非同一般,股东们被他这么一炸,确实感到了不知所措。
  金老三见吓到他们,还不等放下心,首座就传来了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
  金窈窕手撑在桌面上,静静地朝他道:“我来收。”
  金老三怔了怔,随即嗤笑:“你收?窈窕,你真是被宠坏了,小小年纪这种大话都敢放,你有多少钱?你爸知道……”
  “我知道。”
  门外忽然传来一道低沉威严的声音,打断了他的嘲讽。
  包括他在内,所有人瞬间回头看向门口,金窈窕也惊了惊:“爸?你怎么回来了?你现在应该在养病的!”
  金父坐在轮椅上,被妻子推着,看起来有点虚弱,但气色不错,面对她的询问只是微微一笑:“知道你被人欺负,爸怎么还在医院待得住。”
  金窈窕张了张嘴,想告诉父亲自己这些天可厉害了,其实一点亏也没吃着,外头那些货色绑在一起不够她一只手溜的。但听到父亲的这句话,内心却不知怎的腾地酸了下。
  她上前替母亲推轮椅,金父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目光转向金老三,长叹一声:“老三啊……”
  会议室里已然大为骚动。
  知道金父的身体没问题是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他没什么大碍地出现在面前又是另一回事,大批股东上前问候起他的身体来,金老三脸却白了:“大,大哥。”
  金家的传统家风根深蒂固,家主的地位,约等于狼群的狼王,在狼王显露出颓势以前,他从不敢昭示自己的野心。
  他是真的害怕生龙活虎的大哥。
  金父没有搭理他,只摇摇头:“投票吧,把你手里的股权分割清楚。”
  金老三怔住了,他说要转让股权的话,更多是在威胁金窈窕这个小辈退步而已,却万万没想到自家大哥竟会这么决绝地对待自己。
  他甚至都愣住了,好久之后才确信自己没有听错大哥的话,老大把年纪,一时间竟感到彷徨:“大,大哥,窈窕这么胡闹,你竟然也由着她?”
  金父被推到桌首,拉着女儿的胳膊,示意金窈窕坐回自己以往发号施令的位置上,冷哼一声:“我的女儿,我愿意宠着她。”
  金老三:“她早晚要嫁出去的!”
  金父:“那又怎么样?嫁人了也是我女儿。”
  金老三失魂落魄的:“她,她这是要分散咱们金家啊,大哥,爸……”
  “你还有脸提爸!”金父一拍桌子,气得咳嗽了两声,被妻子轻拍后背,这才冷静下来,凉凉地开口,“老三,趁着大家都在,把股权分清楚,从今天开始,我没有你这么个弟弟,金家族谱上也没有你们一家人了。”
  这句话的威力对一个宗亲观念根深蒂固的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
  连那天股东大会被金窈窕这样羞辱都没有晕倒的金老三扶了把墙壁,竟没能撑住身体,一个趔趄撞在了桌上。
  ——
  隐宴项目组的第一家店,位于临江某高端商场顶层,店铺的装修已经结束,由于金窈窕的督促,后续工作进展得很快,店内该有的设备一应俱全,只等挑好日子开业了。
  店门口有工作人员进进出出地搬东西,基本上都是要进冷库和可以长期储存的食材,金窈窕推着父亲进店,母亲跟在旁边,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落在他们一家身上。
  金父看着一个四五个人才能搬得动的大箱子被搬进厨房,皱着鼻子问:“什么东西?味道那么重。”
  “前段时间我在研发部腌了一批肉,差不多熟了,试营业期间可以拿来做特色菜。”金窈窕解释完,有些不赞同地朝父亲说,“爸,你应该好好养身体的,公司的事情对我来说没有那么困难。”
  金父清了清嗓子,严肃地说:“我身体哪有那么虚弱。”
  说完又叹:“窈窕啊,你再厉害,也是爸的女儿,爸怎么能看着你一个人处理那些问题。”
  金窈窕垂下眼,抿嘴笑了笑,又忽地开口:“爸,三叔他……你这么做,很为难吧?”
  说实在的,今天父亲坚决的态度令她非常惊讶。
  父亲的思想有多么传统,她从小就看在眼里,金家这个家族对父亲而言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这些年来,但凡是跟金家有关系的亲戚,父亲向来是能帮则帮,从不推诿的。因此之前她趁着父亲不在用尽一切权利打压三叔一家,实际上已经做好了等父亲回国后被指责的准备。
  她万万没想到,刚才父亲竟然会亲口驱赶三叔一家,且态度如此坚决。
  这怎么看,也不像父亲会做出来的事情。
  金父叹了口气,摇头:“是爸的错,以前没看出你三叔的德行,让你受委屈了。”
  “我有什么委屈的。”金窈窕心说三叔那点威胁在她眼中算个屁,笑道,“倒是您,照顾三叔那么多年,我真没想到您会直接赶他走。”
  “有什么不能赶的!他跟你过不去,我还要给他留面子么?!”金父提起这事儿,又显得有点生气,缓了缓才转头朝她说,“窈窕,你记着,你是我亲女儿,你二叔三叔,整个金家,在爸这里,没有任何人的分量比得上你跟你妈重要。知道么?”
  金母在旁边有点害臊,瞪了丈夫一眼:“说就说,带我干什么,那么大年纪还肉麻。”
  金窈窕却眼眶一热,安静了几秒后才沉默点头。
  “我知道了。”
  ——
  厨房里,金父好奇地打量金窈窕腌的肉:“这也不是火腿啊,才腌了一个来月,怎么就能吃了,而且也不拿出来风干,就这么堆着。”
  硕大的猪后腿被食盐包裹,一条条地叠塞在容器里,和寻常的腌渍手法大不相同,既不熏烤,也不烘干,酒香扑鼻,看起来很有些质地湿润的意思。
  金窈窕喊人搬出来一条,扫干净猪腿表面的盐粒,露出果然十分水润有弹性的表面,拿出喷枪烘烤表皮,丰润的表皮在火焰下迅速地收缩起来,泛出油脂和类似火腿的香气。
  她解释:“这是用酒和盐腌的,所以不会坏,入味也很快,还不会像火腿那么硬。”
  寻常风干的火腿虽然香,但质地实在是比较费牙,不乏有喜欢香味却觉得吃起来费劲的食客,因此大多数时候,火腿都是作为菜品调味的配角出现,或者拿来焖炖,总之都是湿漉漉的吃法。
  她喜欢吃软的东西,有次自己琢磨着腌了一回,阴差阳错地腌出了一味非常特殊的菜品。
  猪腿也不是瞎腌的,首先得选择相对比较肥硕的,然后风干个几天,时间和温度要保证恰好好处,既不能留下太多水分,也不能彻底把湿润度给烘没,然后划开表皮,用酒水浸泡腌渍,再厚敷花椒八角等各色香料混合的粗盐。
  不说腌料,就连浸泡的酒也有讲究,高浓度的纯酿白酒里还得加入适量米酒,米酒很容易坏,这就更考验储存的环境和腌渍的时间。
  好在这样一套下来,得出的美味丝毫不亏待复杂的工序。
  短短一个多月的腌渍,猪腿已经入味得恰到好处,切开以后,内里依然弹性十足,片成极薄的薄片以后,铺在厚厚的笋干上,无需调味,只用大火来蒸。
  腌渍的香气原本就极具侵略性,随着蒸汽无孔不入地弥漫开,手术后清汤寡水到现在的金父嗅着那浑厚的气味,口水都差点滴出来。
  锅盖内轻薄的肉片开始一点点成熟,肥肉部分变成近乎透明的状态,蒸气带着肉汁渗透进底部的笋干里,让笋干的质地肉眼可见地柔软了起来。
  出锅的那瞬间,肉香满溢,金父几乎坐不稳轮椅,要不是身上有伤,估计两步就能奔到灶台前。
  他掏出不知道在哪儿找到的筷子,也不等饭到,直接夹起一片塞进口中。
  极薄的腌肉被夹起的时候柔软到微微颤抖,咀嚼的时候,肥肉却一点不油腻,瘦肉也不干柴,反还有些滑嫩,带着腌渍食材跟新鲜食材截然不同的风味,口味一点也不逊色多年风干的火腿,实在咸鲜极了。
  金父一下饿得不行,端着老婆盛来的饭,立刻想再吃一片,谁知眼前突然伸来一只白嫩的手,将他看中的盘子端起,放到了远处。
  金父:“???”
  金窈窕把盘子放在了父亲够不到的地方后,端来另一口汤锅,打开锅盖,摘下手套,无情地说:“爸,你身体还在恢复,不能吃太咸,一片就行了,那是给我妈做的。”
  金父往锅里一瞧,浓浓一锅奶白色的鲫鱼汤,扑面而来的味道也十分鲜美。
  然而他很清楚,因为身体原因,这锅汤里绝对没有放太多调料,很有可能连油和盐都放得十分有限。
  他接过女儿给自己盛的汤喝了一口,果然十分鲜美……也十分清淡。
  刚才那口腌肉的美味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金父端着碗沉吟片刻,神色如同往日那样威严——
  “……再给我吃一片。”
  金窈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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