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前准备 02
()听到毕达拉察阿苏这个称呼,塔里木露出震惊的神色,马上又平静下来,继续铁塔一般站着,又拿两眼带着惊异和好奇的眼光一直看孙志新。
孙志新早被毕达拉察阿苏这个称呼叫得麻木了,没啥反应,只对四人道:“我再给你们添一些装备就出发。”
四人包括齐格力在内都是茫然不解,自从部族里多了竹壶和吹箭以后,他们已经觉得身上的装备前所未有的豪华,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装备到身上。原来一向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多了这两样以后已经感觉到生命多了很多保障,若不是齐格力的要求,他们连柳条筐也想不起带上。
看着四人的表情,孙自新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这些愚昧落后而只能凭着**和大自然夺食的史前人类。他们真的生活得太苦,需要有人来为他们做点儿什么。
孙志新低头看看,见阿尔法的脚最大,便笑道:“阿尔法,把脚伸过来。”
阿尔法不太能明白孙志新的意图,还是听话的把脚伸了过去。齐格力便就又微微一笑,阿尔法这个人因为脸被毁容以后显得脾气怪异,现在能这么听孙地新的话,很显然孙志新的人性魅力已经收伏了这个人。最不好指挥的一个人已经归伏,其它的就更好办法,齐格力心中大定,对此次出行又有了更多的信心。
孙志新摆开一张兽皮,让阿尔法踩上去,掏出瑞士军刀大致依着他的脚的大小割出一个船形。
四人见到瑞士军刀的犀利与复杂,顿时眼都直了。所有人眼里一片火热,恨不得马上把那锋利的东西夺过来据为已有,可原始的道德观又阻止了他们,只能眼红得快瞪得脱窗。
“那……那是什么?”齐格力忍不住问道。
“嗯……”孙志新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我用的刀。”
齐格力叹了口气:“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才能有的东西。”
孙志新被囧到了,干脆不解释,彪悍有理。
再拨开锥子将兽皮‘船’的四周扎出一圈洞,最后用比亚麻线更耐磨的兽皮绳穿进来,再收拢系到一起。哈!一只简易版的兽皮靴就已经做成。
看到锥子出现的时候四人简直快疯狂了,忍不住想一起去研究那把看起来着实复杂的瑞士军刀,在心里猜测它到底还能变出多少怪异而好用的工具来。再看到阿尔法脚下的‘脚套’出现,四人则更加激动!没谁是白痴,一下就看明白是用来保护脚的东西,只是这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以前没有人想到,而孙志新就想到了?
“来,走两步!”孙志新很无良的窃笑。
阿尔法兴奋的一只脚上套着兽皮靴,一只脚仍然赤脚踩在地下。试着走了两步,便又惊又喜的道:“舒服!很软还很暖和!有了这个就可以走更远的路而不怕磨脚,孙志新,你果然很厉害!”
哥本瞧得有趣,问道:“它叫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想,本想起个很牛x的名字,最后还是放弃,笑道:“我管它叫兽皮靴。你们也这样叫。”
随即将兴奋得走来走去的阿尔法拖回来,把另一脚也依法施为给套了兽皮靴。
其实如此简版的兽皮靴有了切割和钻孔的工具后做起来完全没任何难度,关键在于把它想出来的创意。要不然怎么说思想的一小步,是进步的一大步?有些东西明明很简单,可难就难在把它想出来,并运用到生活中去。
四人中除了塔里木,三人皆有残疾,自己做兽皮靴不方便。孙志新便不厌其烦的给三人都做了兽皮靴,最后才给自己做了一双。
皮靴一上脚,三人都在那里试着套着它走路,怀着尝新和试验的心情满帐蓬溜哒,齐格力甚至还走出帐蓬晃了一圈n.n越试越觉得这东西很好,简直是妙处多多。又想到孙志新亲自替他们做,看向孙志新的眼光便又是高兴又是感激,很是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看孙志新似乎还要亲自动手再做的意思,塔里木连忙道:“我自己来!你把那个借我用用就行。”
好,他其实是眼馋瑞士军刀……其心情就跟奥格拿它切肉片和布库看奥格切肉片的心情一样。
又割又钻的给自己弄了双兽皮靴,塔里木依依不舍的把瑞士军刀还给孙志新,心里大恨整个过程太快,一会儿就结束了,让他都来不及多用两下。那看向军刀那眷恋深情的眼光,活像是情人跟野男人跑了一样痛苦。所以他连试鞋的心情都没有,反正其它的三人已经试过,足以证明了它的好处,塔里木就怔怔的看着瑞士军刀,那眼里的爱慕让孙志新觉得比纳鲁看自己时的眼光还更让人发毛。
孙志新有些受不了他这种火热的渴望眼光,一把掀开一直盖着的兽皮,露出底下的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道:“扔掉你们原来的武器,用这个!先说好哈,是借!”强调那个借,又道:“借!你们的,明白?”
便只见一刀一剑躺在那里,刀作灰黑,剑闪银光;刀厚重而锐利,透着一种内敛的霸气;剑则是纤长而美丽,偏生又透着一种危险气息,两者放到一起时就静静散发着这个时代完全无法拥用的独特现代美感。浑身上下的流畅机械加工线条完美而精细,是致命的诱惑,又是危险的美丽,同时更是强大犀利的象征。
男人对武器这种东西本身就有着一种天生的鉴赏能力,四人一眼看到那刀与剑,眼睛就再也转不开,就如同孙志新当初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一样。那线条,那光泽,那质感,还有它们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足可以让人痴迷。
对于把一刀一剑借出借的行为孙志新其实很肉痛,但想到野外的危险,把这两样利器交由经验丰富的猎人和战斗力强大的战士使用明显要比自己私藏起来好。所以他捡起刀与剑,递了出去。
人都是有亲疏远离的,刀与剑一样只有一把,优秀无比的丛林野战刀当然是给齐格力用,花哨的峨嵋剑则给了塔里木。
其实说那把峨嵋剑花哨实在是委屈了它,做为优质的工艺品,它确实是好看得过了头,像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腊枪头。但真实的情况是它的钢材用料十足上乘,是上好的不锈钢,孙志新给它开锋的时候费老了劲也没磨得多锋利,可见它的钢火之好,完全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
它剑长三尺,剑厚四分之一寸,无论砍、剌都犀利得很,已经失了剑的轻灵翔动,反倒透着刀的沉重厚实。至于切和削就差多了,孙志新在河边磨得死去活来也没磨得多锋利,着实是因为材质太好,硬度惊人,韧性也超强,实在是耐磨耐用,不用现代工具给它开锋而只凭手磨——难!
而那把丛林野战刀嘛,彪悍不解释,想当初在夜里黑市上买到它的时候,孙志新自己都觉得像中了**彩兴奋得神魂颠倒,一门心思只想着如何要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躲过安全检察,脑子完全没空想别的。他当初走火入魔都想把它插屁.眼儿里带过安检——幸亏后来用不着。
齐格力得了刀,塔里木得了剑,两人都疯了。刚才就被瑞士军刀剌激得不轻,此时再看到大火力的刀与剑,瑞士军刀那种重在多功能组合应用于多种场合的精巧小工具就被无视,只盯着手中男人才配用的重装武器。哥本和阿尔法也疯了,妒忌的,两人啥也没得到。
塔里木提着剑,呃,其实更像端着刀,瞪得眼似铜铃,鼻孔喘着粗气,像是见什么都想砍,好试验它的威力。接着他就当真忍耐不住的冲出去了。齐格力则很二,还想像用原来的方式去摸石刀的刀锋那样去试它的锋利程度。就见他把刀把插到右边腋下,左手手指毫不犹豫的摸了上去,快得孙志新连叫都没来得及,他手指上就被割了个大口子。
“好……好……锋利!”齐格力惊呆了,又狂喜无比,竟像是不觉得疼一般,任手指上的血涌出来往下滴掉。哥本和阿尔法见识到了它的厉害,更加妒忌得四眼泛红,满脸哀怨的看着孙志新,阿尔法那张被毁容的脸尤其显得可怕,恶魔似的。
“猪啊!”孙志新跳起来去找创口贴,骂道:“这玩意儿也摸得?”
创口贴的神奇作用已经被丛林野战刀完全掩盖了过去,是男人的,见得这等利器,不心喜若狂的没几个,特别是前一刻还在用石刀,下一刻就鸟枪换炮用上了现代冷兵器的史前人类。
齐格力握住刀死活不肯撒手,仍然不肯相信的道:“给我用?当真给我用?”
孙志新往他手指上贴着创口贴,道:“借!明白吗?是借!”
“借也行!”齐格力单臂握着刀,又环过来抱住孙志新,把孙志新用力的往胸口上挤压,嘴里叫道:“让我用这个,死也值了!”
独臂大侠就这点不好,只能用握着刀的那只手来抱你,没别的选择。孙志新心惊肉跳的看着齐格力手里那把凌空乱舞的刀……爷,这可是锋利无比的丛林野战刀,不是石刀石枪,被割到是会出人命的好不好……好不好!
这时塔里木奔回来了,倒提是剑,气喘吁吁:“厉……害,真……厉害!一下就可以砍倒一棵腿那么粗的树!”
孙志新顿时被囧到。以自己的力气就算是提着这把硬剑,腿那么粗的树怕是能砍进一小半就不错,这人竟然一剑直接放倒一颗……得是什么样的蛮力才能办到?一力降十会,说的就是这号粗人。那柄钢剑交给他使用果然正确无比。
作者有话要说:一刀一剑啊……写的时候还不觉得,复查的时候就总是联想到倚天剑和屠龙刀,雷死我了。
得,就这么着,独臂的齐力格大侠使刀,特级武夫塔里木使剑,请想像一个那个场面——
妈!真是天雷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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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逆
孙志新早被毕达拉察阿苏这个称呼叫得麻木了,没啥反应,只对四人道:“我再给你们添一些装备就出发。”
四人包括齐格力在内都是茫然不解,自从部族里多了竹壶和吹箭以后,他们已经觉得身上的装备前所未有的豪华,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装备到身上。原来一向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多了这两样以后已经感觉到生命多了很多保障,若不是齐格力的要求,他们连柳条筐也想不起带上。
看着四人的表情,孙自新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这些愚昧落后而只能凭着**和大自然夺食的史前人类。他们真的生活得太苦,需要有人来为他们做点儿什么。
孙志新低头看看,见阿尔法的脚最大,便笑道:“阿尔法,把脚伸过来。”
阿尔法不太能明白孙志新的意图,还是听话的把脚伸了过去。齐格力便就又微微一笑,阿尔法这个人因为脸被毁容以后显得脾气怪异,现在能这么听孙地新的话,很显然孙志新的人性魅力已经收伏了这个人。最不好指挥的一个人已经归伏,其它的就更好办法,齐格力心中大定,对此次出行又有了更多的信心。
孙志新摆开一张兽皮,让阿尔法踩上去,掏出瑞士军刀大致依着他的脚的大小割出一个船形。
四人见到瑞士军刀的犀利与复杂,顿时眼都直了。所有人眼里一片火热,恨不得马上把那锋利的东西夺过来据为已有,可原始的道德观又阻止了他们,只能眼红得快瞪得脱窗。
“那……那是什么?”齐格力忍不住问道。
“嗯……”孙志新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我用的刀。”
齐格力叹了口气:“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才能有的东西。”
孙志新被囧到了,干脆不解释,彪悍有理。
再拨开锥子将兽皮‘船’的四周扎出一圈洞,最后用比亚麻线更耐磨的兽皮绳穿进来,再收拢系到一起。哈!一只简易版的兽皮靴就已经做成。
看到锥子出现的时候四人简直快疯狂了,忍不住想一起去研究那把看起来着实复杂的瑞士军刀,在心里猜测它到底还能变出多少怪异而好用的工具来。再看到阿尔法脚下的‘脚套’出现,四人则更加激动!没谁是白痴,一下就看明白是用来保护脚的东西,只是这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以前没有人想到,而孙志新就想到了?
“来,走两步!”孙志新很无良的窃笑。
阿尔法兴奋的一只脚上套着兽皮靴,一只脚仍然赤脚踩在地下。试着走了两步,便又惊又喜的道:“舒服!很软还很暖和!有了这个就可以走更远的路而不怕磨脚,孙志新,你果然很厉害!”
哥本瞧得有趣,问道:“它叫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想,本想起个很牛x的名字,最后还是放弃,笑道:“我管它叫兽皮靴。你们也这样叫。”
随即将兴奋得走来走去的阿尔法拖回来,把另一脚也依法施为给套了兽皮靴。
其实如此简版的兽皮靴有了切割和钻孔的工具后做起来完全没任何难度,关键在于把它想出来的创意。要不然怎么说思想的一小步,是进步的一大步?有些东西明明很简单,可难就难在把它想出来,并运用到生活中去。
四人中除了塔里木,三人皆有残疾,自己做兽皮靴不方便。孙志新便不厌其烦的给三人都做了兽皮靴,最后才给自己做了一双。
皮靴一上脚,三人都在那里试着套着它走路,怀着尝新和试验的心情满帐蓬溜哒,齐格力甚至还走出帐蓬晃了一圈n.n越试越觉得这东西很好,简直是妙处多多。又想到孙志新亲自替他们做,看向孙志新的眼光便又是高兴又是感激,很是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看孙志新似乎还要亲自动手再做的意思,塔里木连忙道:“我自己来!你把那个借我用用就行。”
好,他其实是眼馋瑞士军刀……其心情就跟奥格拿它切肉片和布库看奥格切肉片的心情一样。
又割又钻的给自己弄了双兽皮靴,塔里木依依不舍的把瑞士军刀还给孙志新,心里大恨整个过程太快,一会儿就结束了,让他都来不及多用两下。那看向军刀那眷恋深情的眼光,活像是情人跟野男人跑了一样痛苦。所以他连试鞋的心情都没有,反正其它的三人已经试过,足以证明了它的好处,塔里木就怔怔的看着瑞士军刀,那眼里的爱慕让孙志新觉得比纳鲁看自己时的眼光还更让人发毛。
孙志新有些受不了他这种火热的渴望眼光,一把掀开一直盖着的兽皮,露出底下的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道:“扔掉你们原来的武器,用这个!先说好哈,是借!”强调那个借,又道:“借!你们的,明白?”
便只见一刀一剑躺在那里,刀作灰黑,剑闪银光;刀厚重而锐利,透着一种内敛的霸气;剑则是纤长而美丽,偏生又透着一种危险气息,两者放到一起时就静静散发着这个时代完全无法拥用的独特现代美感。浑身上下的流畅机械加工线条完美而精细,是致命的诱惑,又是危险的美丽,同时更是强大犀利的象征。
男人对武器这种东西本身就有着一种天生的鉴赏能力,四人一眼看到那刀与剑,眼睛就再也转不开,就如同孙志新当初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一样。那线条,那光泽,那质感,还有它们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足可以让人痴迷。
对于把一刀一剑借出借的行为孙志新其实很肉痛,但想到野外的危险,把这两样利器交由经验丰富的猎人和战斗力强大的战士使用明显要比自己私藏起来好。所以他捡起刀与剑,递了出去。
人都是有亲疏远离的,刀与剑一样只有一把,优秀无比的丛林野战刀当然是给齐格力用,花哨的峨嵋剑则给了塔里木。
其实说那把峨嵋剑花哨实在是委屈了它,做为优质的工艺品,它确实是好看得过了头,像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腊枪头。但真实的情况是它的钢材用料十足上乘,是上好的不锈钢,孙志新给它开锋的时候费老了劲也没磨得多锋利,可见它的钢火之好,完全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
它剑长三尺,剑厚四分之一寸,无论砍、剌都犀利得很,已经失了剑的轻灵翔动,反倒透着刀的沉重厚实。至于切和削就差多了,孙志新在河边磨得死去活来也没磨得多锋利,着实是因为材质太好,硬度惊人,韧性也超强,实在是耐磨耐用,不用现代工具给它开锋而只凭手磨——难!
而那把丛林野战刀嘛,彪悍不解释,想当初在夜里黑市上买到它的时候,孙志新自己都觉得像中了**彩兴奋得神魂颠倒,一门心思只想着如何要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躲过安全检察,脑子完全没空想别的。他当初走火入魔都想把它插屁.眼儿里带过安检——幸亏后来用不着。
齐格力得了刀,塔里木得了剑,两人都疯了。刚才就被瑞士军刀剌激得不轻,此时再看到大火力的刀与剑,瑞士军刀那种重在多功能组合应用于多种场合的精巧小工具就被无视,只盯着手中男人才配用的重装武器。哥本和阿尔法也疯了,妒忌的,两人啥也没得到。
塔里木提着剑,呃,其实更像端着刀,瞪得眼似铜铃,鼻孔喘着粗气,像是见什么都想砍,好试验它的威力。接着他就当真忍耐不住的冲出去了。齐格力则很二,还想像用原来的方式去摸石刀的刀锋那样去试它的锋利程度。就见他把刀把插到右边腋下,左手手指毫不犹豫的摸了上去,快得孙志新连叫都没来得及,他手指上就被割了个大口子。
“好……好……锋利!”齐格力惊呆了,又狂喜无比,竟像是不觉得疼一般,任手指上的血涌出来往下滴掉。哥本和阿尔法见识到了它的厉害,更加妒忌得四眼泛红,满脸哀怨的看着孙志新,阿尔法那张被毁容的脸尤其显得可怕,恶魔似的。
“猪啊!”孙志新跳起来去找创口贴,骂道:“这玩意儿也摸得?”
创口贴的神奇作用已经被丛林野战刀完全掩盖了过去,是男人的,见得这等利器,不心喜若狂的没几个,特别是前一刻还在用石刀,下一刻就鸟枪换炮用上了现代冷兵器的史前人类。
齐格力握住刀死活不肯撒手,仍然不肯相信的道:“给我用?当真给我用?”
孙志新往他手指上贴着创口贴,道:“借!明白吗?是借!”
“借也行!”齐格力单臂握着刀,又环过来抱住孙志新,把孙志新用力的往胸口上挤压,嘴里叫道:“让我用这个,死也值了!”
独臂大侠就这点不好,只能用握着刀的那只手来抱你,没别的选择。孙志新心惊肉跳的看着齐格力手里那把凌空乱舞的刀……爷,这可是锋利无比的丛林野战刀,不是石刀石枪,被割到是会出人命的好不好……好不好!
这时塔里木奔回来了,倒提是剑,气喘吁吁:“厉……害,真……厉害!一下就可以砍倒一棵腿那么粗的树!”
孙志新顿时被囧到。以自己的力气就算是提着这把硬剑,腿那么粗的树怕是能砍进一小半就不错,这人竟然一剑直接放倒一颗……得是什么样的蛮力才能办到?一力降十会,说的就是这号粗人。那柄钢剑交给他使用果然正确无比。
作者有话要说:一刀一剑啊……写的时候还不觉得,复查的时候就总是联想到倚天剑和屠龙刀,雷死我了。
得,就这么着,独臂的齐力格大侠使刀,特级武夫塔里木使剑,请想像一个那个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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