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氏族 第689节
但这些话落在常怀远耳中,却只是让他愈发心痛如绞、悲愤交加、无地自容:
连大帅都说他约束部曲得靠反抗军协助,连大帅都说整训将士需要专门派人主持,这说明他在大帅心目中已是无能透顶,自己完全不能解决自己的问题了!
常怀远啊常怀远,你还有什么颜面可言,还有什么人格可谈......
老常啊老常,想你也曾是一镇节度使,十万大军的统帅,怎么就沦落至此,变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烂泥?
常怀远羞愤欲死,这会儿是真的有了想哭的心思,低下脑袋瓮声道:“是,多谢......多谢大帅。”
让常怀远找个位置坐下,赵宁坐上了常怀远之前坐的主位,范子清试探着问道:“大帅怎么来兖州了?”
是情况发生了变化,有什么紧急军情,还是大帅不信任自己能顺利攻下兖州,所以亲自过来督战?
问完这个问题,范子清不着痕迹地瞥了常怀远一眼,心想如果情况是后者,那岂不是说,他跟常怀远这个饭桶将军差不多了?
赵宁的回答让范子清松了口气:
“兖州事关重大,魏无羡、杨佳妮很可能已经抵达兖州,帮助袁承志守城,最不济也会来保全他的性命,所以我及时过来稳定大局。”
“大帅英明!”范子清听到赵宁的回答,浑身轻松地坐了下去。
魏氏、杨氏已经结盟,而袁承志又投靠了杨氏,必须要保住,他俩随便过来一个人,都可以让赵宁无法帮助反抗军踏破兖州城。
他俩甚至会联手围攻赵宁,谋求在顶端战力上,先跟赵氏分个胜负。
——这个可能性有,甚至是必然出现的,但会不会在兖州出现,什么时候出现,却有很大的讲究。
一旦他俩把赵宁击败,亦或是把赵宁逼走,让反抗军失去顶端战力的庇护,那么大军就可能势如破竹,将反抗军重创,赶出中原。
这也就意味着,击败赵宁之日,就是秦军与吴军抢着攻城掠地、瓜分中原与齐鲁大地,互相争斗之时。
哪怕有盟约条款约束,可一家已经占领的城池,另一家想让对方吐出来,就没有那么容易,近乎是天方夜谭。
故而行动快的那一方必然得利多,行动慢的那一方可能所获寥寥。
双方谁占据的地盘多,对接下来双方中原之争,无疑又至为关键。
所以在两家大军没有各自就位,做好全军出击、攻城掠地、抢夺战果准备的情况下,魏无羡与杨佳妮一起来围攻赵宁的可能性极小。
目前来看,主要是魏无羡不会答应。
对赵宁而言,来日应对魏无羡与杨佳妮联手围攻这件事,并没有让他感到很忧虑,他有自己的底气与依仗在,不觉得自己会落败。
赵宁环视众人一圈,直入正题:
“王师厚不日即到,他部兵强马壮,此番出动了近十万步骑,有平卢军参战,围困兖州城问题并不大。
“袁承志不足为虑,若是没有杨氏兵马来援,在平卢军、武宁军的协助下,反抗军要攻下兖州城并不难。
“眼下杨氏东路大军已经北上,除了尾随武宁军的精骑,以及跟在后面的步骑大军,吴军另有一部进入了东面的沂州、密州。
“若是让杨氏大军兵进到兖州城下,他们就能跟城内的袁承志所部里应外合,到时候麻烦不会小;
“一旦兖州战事迁延日久,进入东面沂州、密州的吴军站稳了脚跟,就能跟兖州互相呼应,大大增加战事难度;
“两州吴军甚至可能北上袭击青州,让平卢军首尾难顾,不得不分兵回军保卫藩镇,那样一来,兖州之战也就没法再顺当进行。
“退一步说,纵然我们攻下了兖州,但只要沂州、密州的吴军还在,王师侧翼就会一直处于被威胁之中,无法安然进入中原,被牵制大量兵力。”
这些军情都是隶属帅帐的王极境修行者们,最新打探到的,在此之前范子清、常怀远等人还不完全知道。
眼下听说有大队吴军兵进沂、密二州,战局因之起了巨大变化,众人都认识到了吴军战略布置的老辣,不由得面容肃杀。
赵宁接着道:
“因是之故,这回我们得主动出击,先解决尾随而至的吴军追兵,避免他们兵临兖州城下,再以此为契机打乱杨氏东路军的部署。
“范将军,主动出战阻击杨氏追兵的任务,就交给你了。反抗军留下一部,带着武宁军、平卢军围困兖州,主力南下作战。”
范子清当仁不让,站起来朗声道:“末将领命!”
众人都觉得赵宁这个安排很合理。
反抗军是大晋王师,赵氏主要依仗的战力,而这场战争的胜负,主要还是得靠反抗军跟吴军、秦军之间的厮杀结果来分出,现在由他们阻击吴军追兵,乃题中应有之意。
除了一个人。
常怀远。
常怀远认为这个安排很不合理。
不合理的原因很简单。
战斗没有他跟武宁军的份!
常怀远当即站了起来,五官抖动满面通红,就像一个被人无视、讥讽,得不到任何人认同的丑角,悲愤的声音如同从胸腔里蹦出来:
“大帅,末将有话要说!”
赵宁看向常怀远:“但说无妨。”
“大帅,末将跟武宁军将士想参与此战!”
范子清觉得他像个在耍小性子的娘们儿,虽然照顾常怀远的心情,却没有拿军国大事开玩笑的意思:
“常将军,此战乃我大晋王师与吴军第一战,胜负关系重大,容不得半分闪失,而武宁军......需要休息整训,眼下并不适合厮杀,冒然出动,恐怕会事与愿违。”
贻害三军这句话,范子清没有直接说出来,用事与愿违代替,这是他能做到的最大善意。
常怀远没理会范子清,以一种壮士被逼到绝路,不赴死就没有骨气活不下去的悲愤之气,一字字地对赵宁道:
“大帅,武宁军虽然刚刚遭受挫折,大部分将士无法作战,但末将的牙军却不在此列,他们个个彪悍忠勇,任何时候都能与人搏命!
“请大帅准许末将率领亲兵牙军出战!”
范子清转头想跟赵宁说什么,后者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言,打量常怀远几眼,感受到对方烈如猛火的意志,不无赞许的点了点头:
“常将军,此战你可以带领牙军随同范将军出战,但是有两条,其一,凡事听从范将军号令;其二,你只能挑选三千牙军将士。”
三万武宁军中,怎么都能挑出三千个好手。
若是连这么些中用的人也没有,那武宁军的建制就可以撤了,三万将士都回去种田算逑。
只能带三千将士出战,常怀远很难接受,他还准备大干一场,在血火中证明自己,重塑武宁军的骨头,但赵宁的军令他无从违抗。
“末将领命,多谢大帅!此战若是不能立功,末将提头来见!”常怀远咬牙抱拳,主动立下军令状。
他也是一员历经沙场血火的悍将,虽然做了节度使之后,惯于享受富贵利益算计,血性丢了不少,但做人的尊严还是有的。
人争一口气,这回要是不能挣回颜面,武宁军将士往后还有什么脸面在反抗军面前活人,他常怀远还如何在大晋皇朝立足?
人总不能活得没脸没皮吧?
第七六七章 夜袭(上)
今日不是什么好天气,太阳从早晨开始便没露头,天空一直阴沉沉的,天幕低得仿佛就压在每个人的头顶。
申时还未结束,天光已是不怎么明亮,远处山峦的阴面不再能够看得真切,田野间一丝风也没有,空气沉郁得让人感到胸闷。
此番南下阻击吴军,范子清调集了四个军的反抗军将士。
仅是最先出动的前锋精骑就有五千余人,正好一个大营的规模,他们的第一个任务,是解决尾随武宁军进入兖州地界的吴军骑兵。
立马不太高的土包,范子清看着队列齐整、秩序森严、浑身披甲的反抗军精骑队伍,如蛇如龙般从面前通过,听着铁甲环佩之音与马蹄声踩在大地脉搏上发出的隆隆声响,眸中战意渐渐蓄积。
五千具装精骑行进之间,没有半点儿人声,哪怕是战马都不曾发出半分杂音,能够耳闻的只有铁甲金戈。
这是真正训练有素、历经血火的精锐。
所谓具装骑兵,即为重骑,不仅将士浑身披甲,战马也有甲胄防护,主要作战方法是雷霆冲阵,以泰山压顶之势,碾过面前一切敌人,所到之处,求的是敌人粉身碎骨。
反抗军精骑之外,范子清终究还是听到了另外的声音。
他循声望去,就见常怀远的部曲正在出营,看到这群穿武宁军战袍的将士,范子清不由得轻哂一声。
常怀远带出营的也都是骑兵,而且甲胄齐整,看起来有模有样。但这群被常怀远倚为心腹臂膀的战力,落在范子清眼中,就怎么看怎么不堪。
骑兵虽然有甲胄,却不是铁甲,而是皮甲,手中持握的兵刃非是重戟长槊,而是长矛,战马也没有护具,高矮并不统一,显然是没那么多精良好马。
一切都在表明,这是一支轻骑。
轻骑,追求的是轻便灵活,奔袭是他们的最大长处,弓箭是他们的最大依仗,除非有特别好的战机亦或迫不得已,轻易不会冲击敌方森严大阵。
若是让重骑与轻骑对冲,那是在欺负人,战况只会是一边倒的屠杀。
同理,轻骑也不会正面冲击布置完备、防御森严的步军大阵,那同样是自寻死路。
范子清清楚,常怀远不是不想率领重骑出战,只是武宁军中恐怕没有重骑,即便有,鼎盛时期能拉出小几百来也顶天了。
寻常藩镇根本养不起那么多重骑。
更何况常怀远对武宁控制有限,说是掌握军政大权,其实处处受到大族大户、官吏将士掣肘,并不能很好集中武宁财力为己所用。
除了装备上的差距,武宁军虽然看上去个个彪悍雄壮,人人满面杀气,队伍勉强算得上齐整,但行进间却谈不上秩序严明。
或许他们在藩镇军中已是精锐存在,但跟反抗军一比,就显得勇武有余纪律不足,失了浑然如一的整体性。
这三千武宁军让范子清看得上的地方,只有一点:他们全部都是修行者。
御气境以上的占了四成,元神境有数十人,其中元神境后期多达七个,除了常怀远自己,还有一名王极境。
很显然,常怀远是把还跟着自己的修行者,全都集中了起来,塞进了这支队伍中。
三千将士虽然多穿皮甲,但御气境修行者的皮甲都是符甲,而御气境后期以上的将士,则是全副披挂的重铠符甲。
无论如何,总是一份战力。
常怀远来到近前的时候,范子清没有去讥讽对方,眉宇间不曾展露出丝毫优越感。双方毕竟要并肩作战,没必要让对方心里有疙瘩。
“最新探报,吴军先锋骑兵刚刚占了邹县,我们全速奔进,今夜便能奇袭,出其不意之下当能收获奇效。”范子清对常怀远道。
吴军先锋骑兵经过不断补充,已经达到了万余骑的规模,从武宁军叛逃过去的四万将士,如今就跟在吴军先锋骑兵后面。
武宁军经过邹县的时候,虽然击败了守城的袁承志部曲,拿下了城池获得过补给,但并没有分兵驻守。
——在当时的情况下,分兵驻守无异于送人给吴军。
现在吴军占了邹县,那四万武宁军必然就在城池附近,所以大军需要面对的敌人,其实是五万之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不等后续大队人马跟进,仅凭先锋精骑争取战果,饶是反抗军战力不俗,也必须奇袭。
——吴军在诱降武宁军时,保证过只要他们回头,自家在武宁的家财就不会受到影响,但没道理现在就让他们回去,连眼前的战斗都不参加。
连大帅都说他约束部曲得靠反抗军协助,连大帅都说整训将士需要专门派人主持,这说明他在大帅心目中已是无能透顶,自己完全不能解决自己的问题了!
常怀远啊常怀远,你还有什么颜面可言,还有什么人格可谈......
老常啊老常,想你也曾是一镇节度使,十万大军的统帅,怎么就沦落至此,变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烂泥?
常怀远羞愤欲死,这会儿是真的有了想哭的心思,低下脑袋瓮声道:“是,多谢......多谢大帅。”
让常怀远找个位置坐下,赵宁坐上了常怀远之前坐的主位,范子清试探着问道:“大帅怎么来兖州了?”
是情况发生了变化,有什么紧急军情,还是大帅不信任自己能顺利攻下兖州,所以亲自过来督战?
问完这个问题,范子清不着痕迹地瞥了常怀远一眼,心想如果情况是后者,那岂不是说,他跟常怀远这个饭桶将军差不多了?
赵宁的回答让范子清松了口气:
“兖州事关重大,魏无羡、杨佳妮很可能已经抵达兖州,帮助袁承志守城,最不济也会来保全他的性命,所以我及时过来稳定大局。”
“大帅英明!”范子清听到赵宁的回答,浑身轻松地坐了下去。
魏氏、杨氏已经结盟,而袁承志又投靠了杨氏,必须要保住,他俩随便过来一个人,都可以让赵宁无法帮助反抗军踏破兖州城。
他俩甚至会联手围攻赵宁,谋求在顶端战力上,先跟赵氏分个胜负。
——这个可能性有,甚至是必然出现的,但会不会在兖州出现,什么时候出现,却有很大的讲究。
一旦他俩把赵宁击败,亦或是把赵宁逼走,让反抗军失去顶端战力的庇护,那么大军就可能势如破竹,将反抗军重创,赶出中原。
这也就意味着,击败赵宁之日,就是秦军与吴军抢着攻城掠地、瓜分中原与齐鲁大地,互相争斗之时。
哪怕有盟约条款约束,可一家已经占领的城池,另一家想让对方吐出来,就没有那么容易,近乎是天方夜谭。
故而行动快的那一方必然得利多,行动慢的那一方可能所获寥寥。
双方谁占据的地盘多,对接下来双方中原之争,无疑又至为关键。
所以在两家大军没有各自就位,做好全军出击、攻城掠地、抢夺战果准备的情况下,魏无羡与杨佳妮一起来围攻赵宁的可能性极小。
目前来看,主要是魏无羡不会答应。
对赵宁而言,来日应对魏无羡与杨佳妮联手围攻这件事,并没有让他感到很忧虑,他有自己的底气与依仗在,不觉得自己会落败。
赵宁环视众人一圈,直入正题:
“王师厚不日即到,他部兵强马壮,此番出动了近十万步骑,有平卢军参战,围困兖州城问题并不大。
“袁承志不足为虑,若是没有杨氏兵马来援,在平卢军、武宁军的协助下,反抗军要攻下兖州城并不难。
“眼下杨氏东路大军已经北上,除了尾随武宁军的精骑,以及跟在后面的步骑大军,吴军另有一部进入了东面的沂州、密州。
“若是让杨氏大军兵进到兖州城下,他们就能跟城内的袁承志所部里应外合,到时候麻烦不会小;
“一旦兖州战事迁延日久,进入东面沂州、密州的吴军站稳了脚跟,就能跟兖州互相呼应,大大增加战事难度;
“两州吴军甚至可能北上袭击青州,让平卢军首尾难顾,不得不分兵回军保卫藩镇,那样一来,兖州之战也就没法再顺当进行。
“退一步说,纵然我们攻下了兖州,但只要沂州、密州的吴军还在,王师侧翼就会一直处于被威胁之中,无法安然进入中原,被牵制大量兵力。”
这些军情都是隶属帅帐的王极境修行者们,最新打探到的,在此之前范子清、常怀远等人还不完全知道。
眼下听说有大队吴军兵进沂、密二州,战局因之起了巨大变化,众人都认识到了吴军战略布置的老辣,不由得面容肃杀。
赵宁接着道:
“因是之故,这回我们得主动出击,先解决尾随而至的吴军追兵,避免他们兵临兖州城下,再以此为契机打乱杨氏东路军的部署。
“范将军,主动出战阻击杨氏追兵的任务,就交给你了。反抗军留下一部,带着武宁军、平卢军围困兖州,主力南下作战。”
范子清当仁不让,站起来朗声道:“末将领命!”
众人都觉得赵宁这个安排很合理。
反抗军是大晋王师,赵氏主要依仗的战力,而这场战争的胜负,主要还是得靠反抗军跟吴军、秦军之间的厮杀结果来分出,现在由他们阻击吴军追兵,乃题中应有之意。
除了一个人。
常怀远。
常怀远认为这个安排很不合理。
不合理的原因很简单。
战斗没有他跟武宁军的份!
常怀远当即站了起来,五官抖动满面通红,就像一个被人无视、讥讽,得不到任何人认同的丑角,悲愤的声音如同从胸腔里蹦出来:
“大帅,末将有话要说!”
赵宁看向常怀远:“但说无妨。”
“大帅,末将跟武宁军将士想参与此战!”
范子清觉得他像个在耍小性子的娘们儿,虽然照顾常怀远的心情,却没有拿军国大事开玩笑的意思:
“常将军,此战乃我大晋王师与吴军第一战,胜负关系重大,容不得半分闪失,而武宁军......需要休息整训,眼下并不适合厮杀,冒然出动,恐怕会事与愿违。”
贻害三军这句话,范子清没有直接说出来,用事与愿违代替,这是他能做到的最大善意。
常怀远没理会范子清,以一种壮士被逼到绝路,不赴死就没有骨气活不下去的悲愤之气,一字字地对赵宁道:
“大帅,武宁军虽然刚刚遭受挫折,大部分将士无法作战,但末将的牙军却不在此列,他们个个彪悍忠勇,任何时候都能与人搏命!
“请大帅准许末将率领亲兵牙军出战!”
范子清转头想跟赵宁说什么,后者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言,打量常怀远几眼,感受到对方烈如猛火的意志,不无赞许的点了点头:
“常将军,此战你可以带领牙军随同范将军出战,但是有两条,其一,凡事听从范将军号令;其二,你只能挑选三千牙军将士。”
三万武宁军中,怎么都能挑出三千个好手。
若是连这么些中用的人也没有,那武宁军的建制就可以撤了,三万将士都回去种田算逑。
只能带三千将士出战,常怀远很难接受,他还准备大干一场,在血火中证明自己,重塑武宁军的骨头,但赵宁的军令他无从违抗。
“末将领命,多谢大帅!此战若是不能立功,末将提头来见!”常怀远咬牙抱拳,主动立下军令状。
他也是一员历经沙场血火的悍将,虽然做了节度使之后,惯于享受富贵利益算计,血性丢了不少,但做人的尊严还是有的。
人争一口气,这回要是不能挣回颜面,武宁军将士往后还有什么脸面在反抗军面前活人,他常怀远还如何在大晋皇朝立足?
人总不能活得没脸没皮吧?
第七六七章 夜袭(上)
今日不是什么好天气,太阳从早晨开始便没露头,天空一直阴沉沉的,天幕低得仿佛就压在每个人的头顶。
申时还未结束,天光已是不怎么明亮,远处山峦的阴面不再能够看得真切,田野间一丝风也没有,空气沉郁得让人感到胸闷。
此番南下阻击吴军,范子清调集了四个军的反抗军将士。
仅是最先出动的前锋精骑就有五千余人,正好一个大营的规模,他们的第一个任务,是解决尾随武宁军进入兖州地界的吴军骑兵。
立马不太高的土包,范子清看着队列齐整、秩序森严、浑身披甲的反抗军精骑队伍,如蛇如龙般从面前通过,听着铁甲环佩之音与马蹄声踩在大地脉搏上发出的隆隆声响,眸中战意渐渐蓄积。
五千具装精骑行进之间,没有半点儿人声,哪怕是战马都不曾发出半分杂音,能够耳闻的只有铁甲金戈。
这是真正训练有素、历经血火的精锐。
所谓具装骑兵,即为重骑,不仅将士浑身披甲,战马也有甲胄防护,主要作战方法是雷霆冲阵,以泰山压顶之势,碾过面前一切敌人,所到之处,求的是敌人粉身碎骨。
反抗军精骑之外,范子清终究还是听到了另外的声音。
他循声望去,就见常怀远的部曲正在出营,看到这群穿武宁军战袍的将士,范子清不由得轻哂一声。
常怀远带出营的也都是骑兵,而且甲胄齐整,看起来有模有样。但这群被常怀远倚为心腹臂膀的战力,落在范子清眼中,就怎么看怎么不堪。
骑兵虽然有甲胄,却不是铁甲,而是皮甲,手中持握的兵刃非是重戟长槊,而是长矛,战马也没有护具,高矮并不统一,显然是没那么多精良好马。
一切都在表明,这是一支轻骑。
轻骑,追求的是轻便灵活,奔袭是他们的最大长处,弓箭是他们的最大依仗,除非有特别好的战机亦或迫不得已,轻易不会冲击敌方森严大阵。
若是让重骑与轻骑对冲,那是在欺负人,战况只会是一边倒的屠杀。
同理,轻骑也不会正面冲击布置完备、防御森严的步军大阵,那同样是自寻死路。
范子清清楚,常怀远不是不想率领重骑出战,只是武宁军中恐怕没有重骑,即便有,鼎盛时期能拉出小几百来也顶天了。
寻常藩镇根本养不起那么多重骑。
更何况常怀远对武宁控制有限,说是掌握军政大权,其实处处受到大族大户、官吏将士掣肘,并不能很好集中武宁财力为己所用。
除了装备上的差距,武宁军虽然看上去个个彪悍雄壮,人人满面杀气,队伍勉强算得上齐整,但行进间却谈不上秩序严明。
或许他们在藩镇军中已是精锐存在,但跟反抗军一比,就显得勇武有余纪律不足,失了浑然如一的整体性。
这三千武宁军让范子清看得上的地方,只有一点:他们全部都是修行者。
御气境以上的占了四成,元神境有数十人,其中元神境后期多达七个,除了常怀远自己,还有一名王极境。
很显然,常怀远是把还跟着自己的修行者,全都集中了起来,塞进了这支队伍中。
三千将士虽然多穿皮甲,但御气境修行者的皮甲都是符甲,而御气境后期以上的将士,则是全副披挂的重铠符甲。
无论如何,总是一份战力。
常怀远来到近前的时候,范子清没有去讥讽对方,眉宇间不曾展露出丝毫优越感。双方毕竟要并肩作战,没必要让对方心里有疙瘩。
“最新探报,吴军先锋骑兵刚刚占了邹县,我们全速奔进,今夜便能奇袭,出其不意之下当能收获奇效。”范子清对常怀远道。
吴军先锋骑兵经过不断补充,已经达到了万余骑的规模,从武宁军叛逃过去的四万将士,如今就跟在吴军先锋骑兵后面。
武宁军经过邹县的时候,虽然击败了守城的袁承志部曲,拿下了城池获得过补给,但并没有分兵驻守。
——在当时的情况下,分兵驻守无异于送人给吴军。
现在吴军占了邹县,那四万武宁军必然就在城池附近,所以大军需要面对的敌人,其实是五万之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不等后续大队人马跟进,仅凭先锋精骑争取战果,饶是反抗军战力不俗,也必须奇袭。
——吴军在诱降武宁军时,保证过只要他们回头,自家在武宁的家财就不会受到影响,但没道理现在就让他们回去,连眼前的战斗都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