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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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你得多吃点,这些日子你都瘦的下颌都尖了。”
  王府的晚饭,哪怕是她这个王妃,也很简单,三样菜一样主食,两道素的一道荤,比起她亲王王妃的身份,实在太素,也太简薄,但王府没钱,各处流民四起,收不上租子,西京的铺子也少有人租,但凡有点钱都被她筹集粮草了,她这个王妃若论富贵,比贾家的庶出女们,都不如。
  “阿娘!”
  旭儿像个小炮仗一样冲进来,不论何时,只要看到孩子,温婵多么烦乱的心也变得柔软。
  “乖乖,快坐下跟,阿娘一起吃饭,我让厨房做的虾和排骨可做好了?”
  白芷把那两道多的菜端上来,是云湖的河虾,个个儿都有半个手掌大,只有五只珍贵的很,新鲜的猪排,是红烧的做法,添加了一些酸甜口味,旭儿最是爱吃。
  若没有旭儿,她自己是不会吃的这么奢侈的。
  温婵亲自给他剥虾,把小排骨一个个亲自脱骨,放到他碗里。
  “啊,有虾诶,这个好吃。”
  他吃的小嘴鼓鼓的,温婵看着辛酸:“旭儿,在宫里,贤妃阿祖,没有给你吃云湖虾吗?”
  这东西是贡品,宫里自然应是不缺的。
  旭儿撅嘴,老大不高兴:“贤娘娘宫里有一些,可贤娘娘但凡有点好东西,都给五皇叔送去,说他爱吃,上回送来的荔枝和湖蟹,贤娘娘自己都舍不得吃,都送去昭阳殿了。”
  温婵抿唇,心中老大不是滋味,摸摸儿子的小脑袋:“没关系,咱们在家吃,阿娘有的都给我们旭儿吃。”
  孩子只有三岁,贤妃既接近宫里,却总让旭儿受委屈,上回拒了贤妃来接孩子的宫侍,是明智的选择。
  “小姐,这贤妃到底是姓贾还是姓王?分明是豫王殿下的亲姨母,跟咱们世子有血缘关系,却还薄待我们小世子。”
  温婵摇摇头:“以后莫要让旭儿进宫,那里头不是什么好地方,贤妃再打发人来,便都拒了吧。”
  正待给旭儿剥虾,这孩子自己举着胖乎乎的小手,剥了起来,递到温婵嘴边。
  “阿娘也吃,这个好吃。”
  孩子小手油乎乎的,大眼睛黑白分明,温婵心里软的不像话:“阿娘不喜欢你,旭儿自己吃吧。”
  谁知,这孩子竟摇摇头:“阿娘爱吃的,阿娘吃。”
  就非要凑到她嘴边,让她吃掉,又执拗又认真,分明还是个三岁的小人儿呢。
  “好,阿娘也吃,跟旭儿一起吃。”
  温婵张嘴,把虾肉吞进去,云湖虾就是肉质紧实鲜美,若非王府的银子都换了粮草,她一个堂堂亲王王妃,何至于过得如此困窘。
  身上这身料子,都是三年前的,自萧舜带兵打仗,她便再没做过新衣裳了。
  旭儿吃的开心,小脸蛋都油花花的,王府财政困难,现在是可着头做帽子,只有旭儿能吃碧粳米,她跟茯苓他们一样都只吃陈米。
  温婵这个王妃当的,还不如在家做姑娘过日子过得舒心。
  她倒是无所谓,只是委屈旭儿,摊上她这么个没本事的母妃。
  温婵胃口依然不好,只略略用了一些汤,茯苓很不满意,坚持认为是那碗花生酪坏的事,而喝了那碗花生酪,她才觉得胃舒坦一些。
  她有些心神不宁,睡得都不大踏实,江公子约她见面,到底有什么目的?
  她一个嫁了人的女子,跟外男私自见面,会不会不太合适?但她又真的很想知道他到底是奉了谁的命,来救她的?
  若不知道幕后之人,她实在心痒难耐,又觉得不放心。
  一晚上都没睡好,第二日早起眼下两团青黑,用粉遮了遮,依然显得有些憔悴,理了家中的账,躺在塌上小睡片刻。
  贵妃被斥责,对外倒是没什么消息传出来,看来老皇帝也不想贵妃给他戴绿帽的消息传出去,按照温婵的看法,老皇帝在外头的名声已经够糟糕了,这么压着又是何必呢,对贵妃连处置都没处置,依然宠信左相。
  大概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户部放了一批粮草出去,已经在路上了。
  若是解决了姜氏叛军,便是解决了皇帝的心腹大患,她们温家,还有萧舜就建了不世之功。
  温婵心中担忧,萧舜曾跟他说过,那位姜广王,是位不世出的军神,若能拉拢为大梁效力,可保大梁江山百年基业无忧,可惜却是站在对立面,为那些流民伸张正义之人,大梁节节败退,都是这位姜广王用兵如神。
  萧舜送回来的信中,没几句关心温婵和旭儿,倒总是夸赞这个姜广王,惋惜他的才难,要不就在抱怨,仗不好打。
  既然此人如此之神,萧舜和爹爹真的能在他手里讨到好吗?
  年初的时候不是还说,大梁军之所以能跟叛军对峙,是因为叛军根本就没强攻,一直驻扎在疆城关外。
  “娘娘,外面有位公子来寻,说要见您?”
  公子?见她?难道是面具男人,江公子?
  “他没有自报家门吗?”
  管家摇摇头:“此人拉了好几大车的东西,说是受人之托,还有信件转交。”
  温婵皱眉,转交信件,拉了好几大车东西,还不表露身份,怎么想都不会是萧舜的人,而江公子既然那日给了她令牌,让她有事可以去糕饼铺寻他,那为何还要躲躲藏藏,遮遮掩掩?
  “请去正厅吧。”
  她倒要看看,这个故弄玄虚之人到底是谁。
  略微理了理头发,又披上一件厚实些的氅衣,就这么出去见了客。
  温婵料想错了,面前这男子身形有些矮小,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嘴上还留着两撇小胡子,见了她,也不行礼,反而歪着头打量她。
  “诶,你是何人,见到王妃娘娘,为何不拜?”
  那男子嗤了一声,十分鄙夷茯苓的话,茯苓不忿,想要叫侍卫把他逮起来,温婵只是举起手,做了个姿势,就将她拦住了。
  “茯苓,给贵客上茶,沏那壶上好的毛山银针。”
  茯苓不明白,拧着脸捏着鼻子去泡茶,带着一点脾气,把茶水搁在他手边的案几旁,发出咯噔一声。
  男子看着挺年轻的,挑挑眉,对茯苓的怠慢毫不在意,反而很有兴趣,一直盯着温婵。
  登徒子,应该给他抓起来送官,茯苓觉得这人无礼极了。
  “敢问公子,是从何而来,为谁送信?”
  男子眉头皱的更加紧,一瞬不瞬的紧紧盯着温婵。
  她穿了一件素净的藕荷色衣裙,看着款式虽是三年前时兴的样式,却依然很衬她,目光移到她那一双多情目和那白的像是牛乳般的肌肤。
  男子的不爽表现得更加明显。
  她的美,是一种幽静的,十分让人觉得舒适,没有攻击性的美。
  这并不是说她的相貌不明艳,不出色,一看到她男人的脑子里眼睛里,大概就只记得她。
  但是,这种出挑的将别的女子压到尘埃里的美貌,却并不会让人觉得有威胁,她似是清风,是疏星,是朗月,甚至可以是山峦和幽潭。
  身上的那些首饰,并不会妆点她,让她变得更美,反而因为戴在她的头上身上,而与众不同,熠熠生辉了起来。
  大抵是因为,这人眼神柔柔的,身上有种娇弱堪怜的气息,所以才这么美的没有攻击性。
  他终于明白,什么叫我见犹怜何况老奴!
  “你就是温婵,温国公家嫡出二小姐?”
  “你若说是温国公家嫡出二小姐,那就应当是我。”温婵微笑点头。
  男人有点恨恨,真是怪了,笑起来就更好看了,这种女人,真的有男人舍得叫她伤心?
  “你生成这个样子,怪不得能当王妃,倒是有本事叫男人为你伤心呢。”
  茯苓气的牙痒痒,恨不得撸起袖子亲自去打这无礼又冒犯的男人。
  温婵轻轻一叹,简直如同一股细密的春雨,就这么静静地,悄悄的,到人心里去。
  男子脸上的表情更加别扭,仿佛是强迫自己生气,又下意识生不了气,人都拧巴起来。
  “你是长风哥哥的人,是不是?”
  青年男子脩的瞪大眼睛,又急忙装成严肃模样:“你怎么认出来的。”
  温婵眸中现出一丝柔情:“你身上虽然故意穿的粗布麻衣,但这是南越特有的夏布,而且你腰上挂着的那个荷包,上头确实绣金的,里面的蜜合香是上等的百越香料,既是受人所托,来给我送信,我认识的人,唯有长风哥哥在岭南之地,所以我猜,你是长风哥哥的人。”
  “嘿,看来你也不是绣花枕头一个草包,对我的确是叶统领派来的,来给你送年货,我们统领担心你嫁了亲王还会饿死,不仅送了米面年货特产,还给你送了好些金银。”
  他越说越气:“看你也不是不聪明的样子,怎么舍了我们统领,嫁给什么亲王,既然成了王妃,还过得这么困窘,好意思吗?”
  第17章
  温婵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垂下头,眉眼黯然下来。
  年轻男子的表情变得很古怪,这副美人忧郁着实让人看着怜惜,然而他嘴还是硬的:“怎么,王妃娘娘攀高枝,做得出还不让别人说嘛?”
  茯苓再也忍不住,冲上去就想撕了他的嘴巴,可这少年是有武功的,怎么可能会让茯苓一个小女生抓住。
  “你懂什么,就在这里胡乱说话,这是皇家赐婚,谁敢抗旨,你以为我们小姐不难过不伤心,上花轿都是哭着上的,到了王府面对殿下,却半点难过都不能表露出来,长风公子都不曾苛责我们娘娘,你算哪里冒出来的老鼠,对我们娘娘大放厥词!”
  “茯苓,回来吧,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不必多说,莫要气坏自己。”
  温婵对她招手,只能见她又赌气又没办法,站到身后,依然虎视眈眈的望着那个年轻男孩子。
  “你是长风哥哥身边的亲近之人?他近来可好?”
  她整个人沉静的仿佛一汪湖水,宁谧又包容,哪怕刚才她骂过她,奚落过她,她却仍旧这样温柔和煦的望着自己。
  年轻男孩顿时就觉得有些脸热:“他,他挺好的,好吃好喝,就是偶尔思念某个人会喝醉酒!”
  “小公子可有称呼?”
  “我姓秋……”他的神色真的太过僵硬了。
  温婵从善如流:“秋小公子,难得来一回西京,今日便在王府用个膳吧。”
  用就用,他怕什么,秋小公子梗着脖子答应下来。
  叶长风送来的东西,不仅有米面油粮糖盐,还有半车绸缎,都是岭南那边时兴的花样,很多干货干果,她还看到了干制的云湖虾,里面的两只略小一些的木箱子,一只中全是银元宝,一只里是各种首饰,祖母绿的宝石蓝宝石的头面就各一套。
  茯苓清点东西,兴奋极了,不住的说长风公子这及时雨来的正是时候,还是长风公子心里念着她。
  温婵心口发涩,喉头苦的不行。
  “长风哥哥一直很好,是我……”
  温婵摇摇头没有再说下去,是她负了他,造化弄人,可旭儿都三岁了,长风哥哥却仍在念着她。
  叫她如何能不愧疚呢?
  温婵还给那位秋小公子安排了个客房,茯苓没好气的拿着一件绸缎棉衣进去,丢到这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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