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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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穆中华】
  叶之远的下三路肯定不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属于男人的下三路,我学法医的嘛,和之前见过的那些比较起来,叶之远的可能新鲜活泼了点儿。
  但我是不是第一个见了叶之远下三路的女的,这我不大清楚。
  我咳嗽一声,回头看到提好裤子脸早通红的他,歪着头,有些惊讶:“我不会是第一个瞻仰过你……额……那里的人吧?”
  叶之远白了我一眼,我头回见他翻白眼,他是个单眼皮男生,眼珠黑黑的,翻起白眼来并不像别的男的那样,显得小家子气,他白完我后,声音幽幽的说:“你说呢?”
  然后他说:“我还是处男。”
  我想起流星花园里的杉菜,有次她冲到校园操场上冲着道明寺大声喊“我还是处女”,那场戏我印象深刻,杉菜和道明寺开始是水火不容,谁想到这俩人后来会相爱呢?相似的情形放在我和叶之远身上……
  呸呸呸,我在想什么呢!我摇走脑子里奇怪的想法,抬起头,刚好对上叶之远探究的目光。我觉得气氛有点尴尬,几步走到屋里床边,我放下果篮,对着身后的叶之远说:“处男……比处女还稀罕。叶之远,你不会是信奉什么,为信仰坚守清白吧?”
  “不,我觉得那件事只能和我未来的妻子一起做。”
  我还真没看出来,叶之远在爱情观上真的让人刮目相看。
  可这种好感在那个叫马啥的金毛女人出现在房间时就顿时在我心里烟消云散,男人还不都是一样,我哼了一声,抬脚出门。反正我人已经看过了,知道他没死,我打个电话给南禕交差,电话里不免形容了下马啥和叶之远的亲密友好。
  不知道为什么,南禕笑得贼兮兮的,我问她笑啥她也不说。等我再问起她和顾千山,她直接挂了我电话……
  临近开学,陆续有学生返校,我慢悠悠走进医学院大门,门口遇到两个结伴去洗澡归来的同系同学,我和他们不熟,从来不打招呼,可那天破天荒的,这俩人一同朝我招招手喊我中华你这么早就回校了啊?
  我好笑。好像没你们早吧。
  我嘴巴都没弯一下,迈步朝校园里走,可那俩人却拦住了我。
  “中华,过几天开学,照惯例学校还是有迎新舞会的,怎么样,你也来参加?”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要和个男生手拉手鸭子一样站在块特定场地上鸭子走路呢,还要被人围观。
  我摆摆手:“没兴趣,再说我也没舞伴。”
  谁说没有,我们都知道你交了男朋友,把你当宝贝似得宠着,你就别掖着藏着了,带来给我们看看啊。
  我说他们干嘛一个个都这么大的兴趣,感情还是bbs的余震效应。
  我摆摆手,彻底不打算应付他们:“说了,没有,爱信不信。”
  可事情并 我想的那么简单,我也第一次见识了流言蜚语的威力究竟是有多大,竟然连我的导师都……
  于教授和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正戴着塑胶手套,切开一句尸体的胸腔部分,于教授习惯用t字型解剖术式。他是这么和我说的:“中华啊,年纪不小了,谈朋友没有啊?”
  “没有。”我面无表情的答,手里动作没停,正切开死者胃部,已经糜烂的胃液发着腐臭味,就算我戴着防毒面具还是有挡不住的气味朝我鼻子里钻:“根据死者胃部食物的消化情况看,死亡时间该在饭后五到六小时之间。”
  “嗯。”老师肯定了我的说法,可说的话依旧不着调:“我就说吗?文学院的老钟和我说你有对象了,我说没有啊,中华处对象咋可能不告诉我呢?”
  我:……
  文学院的老师,你是不是这么有空啊,没记错,你们的校区离我们这里隔了半个城的,劳您分神了哈!我心里有气,下刀狠了点,直接切了死者的肠子。
  “没事没事,一会儿缝上就好了。”于教授做了个阿弥陀佛的手势,“不过,中华,到了年纪是该谈对象了,要不是我是你老师,我也要误会你是不是喜欢女的了。”
  ……老师,你思想什么时候这么前卫了。我黑着脸:“老师,我对灯泡发誓,我是真喜欢男的。”
  “那好,新生舞会,你找个男舞伴来给老师瞧瞧。”于教授的眼光无比狡黠,我觉得我又跳进了一个坑里。
  “有难度没有?”教授问我。我说当然没有。
  不就是找个男的当舞伴,总比找男朋友容易些吧,我想。可真等我开始找的时候,我发现当舞伴一方是我——穆中华的时候,找个男的、活的、两条腿的当舞伴,难度系数真是比找男朋友差不了多少。
  可真烦人。
  现在学校里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基本都对我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认知,要么就说我是同性恋,要么就说我傍了一大款,可真是天差地别。
  我想撂挑子不干,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去吧,可是南禕说不行。
  那我就想了,要不再去借一个吧,我想到了叶之远。
  【叶之远】
  我出院后的第二天,在数学系的第三实验楼里做建模,不算小的液晶显示屏上有无数火柴形型的蓝色光柱在做着看似不很规则的运动,我和我两个学长正在调试数据。坐在我旁边的学长叫李响,本科和研究生期间读的是数学,年初被美国一所知名大学经济系的一位博导录取,再过一阵就要出国走了。
  他这次是来学校办些手续,被我逮着过来帮我看数据。
  李响问我:“之远,你读完研,也来国外吧,以你的能力,在国内屈才了。”
  我笑笑:再说吧。
  人各有志,我喜欢数学,却没那么大的野心,成为经济学家,操纵经济杠杆,称雄华尔街这些事对我来说,吸引力真的不大。对我来说,在一座不算特别发达的二线城市里定居,有栋自己的房子,不用太大,和喜欢的人一起生活,她有点脾气,有点霸道,爱欺负我,而我就用自己的方式糊里糊涂的接受她算不上好的脾气,宠她,每天清晨睁开眼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她,那样的生活比起每天泡在美元堆里,好的不止一点点。
  正想着,我另一个下楼去买饮料的学长推门进了实验室。他的脸被电脑的萤兰光芒映得有点玄幻效果,可他说的话却让我心里猛地一跳。
  他说:之远,楼下有个女生,我看像是来找你的。
  他朝我挤挤眼睛,做了个口型:法医系那个。
  自从上次我被穆中华揍了之后,基本上和我熟的人都知道了她。
  我控制着砰砰的心跳,下楼。
  我们系的教学楼都是严谨的设计风格,一楼大厅除了四角各摆了一盆一人高的绿色植物外,再有的装饰就是立在大厅中央的1比1比例的华罗庚塑像。我走过去时,恰好听见弯腰正仰头看华老先生的穆中华嘀咕一句:“学数学的人没事干嘛都长这么帅,是打算靠脸解题吗?”
  我噗嗤笑出声,心里想的是我也许也在穆中华的那个“都”里面。
  她听到我的笑声,回头看我,脸上的尴尬转瞬即逝。
  “这么巧啊?”她说。
  “一点都不巧。”我说,“学长说看到法医系一个女生在我们院楼里转来转去,半天了,让我来看看是不是小偷什么的。”
  “谁是小偷了,再说你们院有什么值得我偷的?”她翻个白眼。
  “开玩笑的,我记得你在我们院没什么认识人,是来找我的吗?”我问。
  “你……腿好了?”
  “嗯。”
  “好利索了?”
  “是啊。”像证明似得,我跺跺脚,结实的很。
  “嗯,这就好。”她说话开始吞吞吐吐,我知道她要说什么,这段时间我们没怎么联系,不过她的事我都知道,该是新生舞会舞伴的事,果然,她开口:“外婆说,受伤之后要进行康复训练,要不我帮你练练?”
  “怎么练?”我强忍着笑,她是不是总这样,明明是想求我,偏要说是帮我。
  她咬了下唇:“过几天不是有什么迎新舞会吗?我带你去跳一圈,活动活动腿什么的,对恢复好。”
  的确好,好极!我笑着打量着眼前的女生,开口:“谢谢你,中华,不过marlin那天已经约了我,我那天要做她的舞伴。”
  兵法三十六计教育我们: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是为欲擒故纵。
  在追求穆中华时,我认为此计甚妙。
  我几乎看得到穆中华脑子里的那些个小气团正在围殴marlin。
  【穆中华】
  那个叫马啥的到底哪冒出来的啊,咋还不回美国去呢!
  【今天私语酱有很重要的屁要放,请注意请注意~】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穆中华】
  都说八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遍地跑。秋老虎降临的大学校园里,来回晃悠的男生真的不少,问了一圈儿,却没人愿意做我穆中华的舞伴,人家的理由不少,不是约了舞伴就是不会跳舞。神内科的内小谁,你敢对着你灿烂一脸的青春痘发誓你约得到舞伴吗?还有骨科内小谁,不会跳?那你每天在小花园里划拉着两条腿练转圈儿,还被叮了一脸的包,那是啥?是啥!
  归根到底,他们不过是不想和我跳而已,这种认知多少还是让我小小挫败了一下。
  南禕坐在我对面,推了杯冰岛咖啡到我面前,推的时候,我看她不住的摇着头,她说:“真的,人啊,自知之明来的太是时候也不是好事。”
  我听得出她是在骂我。
  和我比起来,南禕的境况要好不少。程风的事一出,南禕理所当然的提了分手,当时二进宫,又进了局子的程风还是一脸的对不起,拼命的和南禕道歉,甚至程风特地从乡下赶来的老妈还跪在地上求南禕原谅。南禕是个实诚孩子,实话实说地交代了她对程风的压根不是爱,所以他和她之间说起来是谁都不欠谁的。
  乍一听这话的程风脸彻底白了,也是,一直以来他凭借的不就是以为南禕喜欢的是他吗?而程风的妈则十分惊世骇俗的把南禕从她太太太姥姥辈骂起,出了警局的南禕拍拍胸脯,说了句话:幸好。
  真是幸好。不是说所有凤凰男都不好,只是门第差异造成的心理差距远比社会地位差异可怕的多。
  只是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喝了口咖啡,我开口:“埋汰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老实交代,你和顾千山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就分手了?”
  “我过生日,他迟到了半小时。”南禕摆摆手,轻飘飘地好像不是在说一段感情的破裂,而是在讨论今天的天气多云与否。
  “就这?”我一个没忍住,险些把嘴里的咖啡照顾到南禕脸上。
  “就这怎么了?不严重吗?下着雪,我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打了十三个喷嚏,用了两包面纸!”
  得,亏她把什么都记这么清楚,我调整个坐姿,百无聊赖地:“后来呢?总不至于就这么分了吧?”
  “他没来找我,就这么分了呗。”南禕看向窗外,于是我开始回忆,二十岁前的我,是否也和南禕一样,这么矫情过。
  答案是肯定没有,因为那时候的我,正整天琢磨着和死猪斗智斗勇来着。
  我们坐的地方是南禕的店,她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先决定开服装店,后来想开画廊,最后关头,改成了现在这间咖啡厅。咖啡厅有个好处,就在我们校外,没事的时候我们还是可以常见面。
  就在这时,门从外面推开,有新鲜的风吹进来,我看到了顾千山。
  我是没那个兴致做灯泡,找个借口,我出门打算去图书馆看会儿书,途中一条小径上一对男女正在争执,我发誓我不是有意偷听的,可是我耳朵上面没安把门的,这怪不得我。我听见那男的对那女的说:你不是答应做我舞伴了吗?三班的王xx不就比我帅点吗?
  他话音没落,我直接冲过去,拉起那男生的手,目光无比真挚地说:同学,你看我做你舞伴如何!
  一场迎新舞会曲没起,我就成了神经病。
  好在,我终于找到了舞伴。
  当然不是我“拦路抢劫”的这个,不知道为什么,我才一出现,那女的立马改口,拉着那男的走了。难道是没对比,不珍惜吗?
  看着站在我面前,个头儿勉强和我“般般”高的雀斑脸,我只能拿“浓缩的都是精华”这话来安慰自己了,只是我真是忍了很久才忍住没问出口,我真想问他:你妈生你时是捅了麻雀窝了吗?好好的咋就被拉了这一脸屎的。
  之所以有这个舞伴,多少还是要感谢下叶之远,雀斑脸是小他两届的大四学弟,和我同级,听说学习成绩是他们年组第一,我当时就想和叶之远说:咱能来个非学霸吗?可我没说,就这个还是来之不易的呢?南禕悄悄透过侧面问过,说这个男生是很典型的学究,学校里谁谁谁的风评他都不清楚。
  敢情是坑蒙拐骗来的啊……
  学霸很敬业,约我练舞,我心想就一舞会,去了耍两圈完了,练什么练呢?
  可学霸相当较真,他说:做一件事就要全力以赴把它做好。我当时就想啊,放这么一大太阳在我头顶上普照,估计一场舞会下来,我多少也能天天向上点儿……吧……
  哎呀对不起,是该先迈左脚。踩他第十次时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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