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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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她的经验判断,就算一个月时间,都未必能散尽气味,何况才过去十来天?
  “当然了。”董采玉委屈地说道。“不信你自己来看。”
  “那就怪了。”叶纤红自言自语。“既然你这么肯定,那就开张吧!”
  心里忽然有了猜测,难道是因为自己放的那几盆吊兰和绿萝?
  在空间种了大半年,然后发生变异,所以吸收甲醛的能力是普通的几倍甚至更多?
  “对了,那几盆植物还在吧?”叶纤红又问。
  如果真的是宝贝,那自己得收回来了,免得被别人看到,解释不清。
  “当然了。”董采玉回答。“你不是说买些花盆架,到时放在那边点缀吗?”
  昨天她专门去买了几只简单的木架子,专门用来放这些植物,老板不会又改变主意了吧?
  “是啊!”叶纤红当然不会说改变主意了。“不过那几盆吊兰和绿萝我得带走,明天我买些其它的花放在瑜伽馆里。”
  “这个你决定就好。”董采玉无所谓地回答,忽然心里一动。“不会是因为你放了那几盆绿植,瑜伽馆那边的甲醛才突然消失了吧?”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哪里敢承认。
  “被你吓一跳,如果真有这样本事,那不成宝贝了?”董采玉见叶纤红否认,觉得自己想多了。
  当然她也没有往下问。
  做为聪明的下属,碰到这样的情形,最好不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挂了电话,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看到自己对空间的作用,了解的还远远不够。
  那些水果树变化这么大,她能一眼看出来,而吊兰这种普通的草本植物,她就没办法判断了。
  吸收甲醛,倒是让自己一下子明白了这些植物的变化。
  看来不管什么植物,都往好的方向变异。
  水果树,果实的大小、颜色和口味,都会朝着好的方向变化。
  而观赏植物,叶子和花会越来越漂亮。
  一些有特殊功能的植物,像能吸收甲醛的吊兰和绿萝,则是吸收能力比原来增大了无数倍。
  空间出品,必属精品,想想都觉得牛气。
  可是同样很痛苦,因为太精品了,如果拿出来给家人品尝,都要想了又想,就怕口味太好,惹他们起疑。
  为了防止董采玉因为好奇,偷偷去看瑜伽那几盆绿植,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马上去一趟,把它们收回空间。
  除了自己家里放的几盆,其它的还是不要示人为好。
  下楼往瑜伽馆走去,路过花店,她买了十几盆常见的室内植物,让老板派人帮忙送过去。
  来到瑜伽馆门口,打开门,送花的小伙子帮忙搬下来放在院子里。
  等他离开,叶纤红关了院子的门,将它们收进空间,上楼收了原先放在那里的吊兰和绿萝,又把今天买的移出来,放在花盆架上。
  一切收拾好之后,叶纤红看到屋里有一盆刚买的吊兰,忍不住从空间也拿出一瓶,放在一起比较。
  叶子形状和花的颜色,确实像上次程凯明小胖子说的那样,有明显的变化。
  但是叶纤红却感觉到另一个不同,那就是花店养的吊兰,虽然看起来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但是放在一起之后发现,它的生命力还是远远不如空间种植的那盆。
  怎么形容呢?
  花店刚买的那盆吊兰,就像是刚从冰箱拿出来的水果,看起来非常新鲜可口,让人有食欲。
  而空间那盆吊兰,却给她一种刚从树下摘来的感觉,远远不是保鲜那么简单。
  就好像一个是拼命保养显年纪的三十岁女子,和一个只有十八岁,青春正茂的少女。
  真的放在一起比较,差距还是很大的。
  更不用说本身的吸收甲醛能力。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终于知道了空间所有植物为什么会有不同。
  原来是因为空间的植物,能时不时地吸收到灵气,所以里面的植物、动物,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细胞的构成。
  外面的植物就没有这个好命了。
  就像自己,因为经常吸收灵液和灵气,所以身体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真气所到之外,让她不管速度还是力量甚至敏捷,都不是普通人所能比拟的。
  因为灵气,改变的不仅仅是人,还有所有动物植物。
  以前她把空间当成一块私人的种植养殖基地,可以随身携带,可以种植物各种各样的植物。
  现在看来,空间更大的作用,是用来改变品种。
  想到这里,叶纤红忍不住思考,自己的方向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其实应该把自己设定为一个大农场主?
  第五十三章秋收开始
  同一时间里,京城胡家的书房里,肖老爷子正对着肖东灿头疼。
  老大去虞城后,短短半年时间,就升了一级,马上就是正处级干级了。
  这个年纪能升到这个位置,虽然不算多出奇,但是老大起步晚,能后来居上,也算一件大喜事。
  现在让他烦恼的是小儿子肖东灿。
  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上了半年班,请假去虞城的次数都超过五次了,这样下去,怎么能安心工作?
  难道是因为向阳他们这些跟儿子玩得好的人都去那边了,他在京城呆不住?
  如果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把他也留在虞城呢?
  至少向阳现在已升到正科了,连赵大成这样的也升了一级,反倒是儿子依然是股级干部。
  照这样的情况维持下去,用不到几年,儿子就要跟其它人拉开距离了。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肖老爷子呼出一句气,满是无奈地问道。
  “要不,我也调去虞城吧!”肖东灿想了想回答道。“原以为在哪里上班都一样,现在看来是我想得简单了?”
  “你自己想明白就好。”老爷子气呼呼地说道。“只要不三心二意,踏踏实实地工作,我不相信肖家的子孙会比不上人家。”
  有一句他不好意思说,自己家两个儿子,长得都像他们去世的妈,在虞城也算是最出挑的。
  凭这样的长相,就能占不少便宜,何况两人本来就聪明。
  小儿子最大的缺点,就是性格比老大还闷,除了几个玩得好的朋友,其它时候不喜欢说话。
  或许因为这个原因,他在事业上才没有起色吧?
  毕竟单位里的上司也好,同事也好,人家又不是你的家人和父母,谁会考虑你的感受?
  换到虞城那样的地方,或许确实会更好。
  一方面因为小县城,人际关系没有京城复杂。另一方面,已经有老大、向阳、大成这些人打好基础了,他过去后能很快融入那个地方。
  最重要的是,叶纤红还在,真的碰到困难了,也有个可以商量的人。
  这样一想,肖老爷子下定了决心。
  等老大一调到省城,马上安排小儿子去虞城。
  ——
  这天傍晚,安安放学回来,带回一个消息。
  “姐,今天有电视台的记者来我们学校了。”安安把书包放到桌上,气喘吁吁地说道。
  “哦。”叶纤红算了算日子,都过去十天了,他们也应该要来了。“有找你谈话吗?”
  “有。”安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问了我一些学习上问题,后来又问团支部和学校的事,最后去采访了校长和班主任——”
  “是吗?”叶纤红望了弟弟的笑脸,问道。“那你当时紧不紧张?”
  “这倒没有,她就是随便问了问。”叶纤红回答道。
  其实当时他还是有些紧张,只是硬撑着没让人看出来。
  如果到时拍记录片时,也是这样,那他可以放心了。
  “那就好。”叶纤红笑得很欣慰,弟弟的胆量,确实已经练出来了。
  只要不是特别考验人的事,他估计都能独自面对了。
  既然电视台愿意照自己的要求拍摄,自己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弟弟这边准备完成他人生中的第一次上镜头,而老家的晚稻,也开始要收割了。
  这一次叶纤红没有回家帮忙,主要是家里这点水稻,亲戚都抢着过来帮忙,半天时间就全部割完了。
  叶妈妈打电话过来跟女儿说这个事的时候,语气是非常自豪的。
  这也难怪。
  去年这时候,家里割晚稻,只有老公一个正常劳动力。自己因为生病,干不了重活,只能煮煮饭送点水。女儿要上班,请不到假,儿子还小,又舍不得让他下田。
  三亩多晚稻,足足割了一个星期,才算全部完成。
  而这次,只须半天就成了。
  农村人都好面子,自家现在有一事,大家都主动过来帮忙的热闹场面,村里哪户人家不羡慕?
  现在家里买了皮卡,割下的稻谷,也不用一担一担挑回去了,只须装进麻袋扛到机耕路边,用车拉回去就行了,省力了无数倍。
  “其实你们都不用这么辛苦。”叶纤红见妈妈得意洋洋地样子,笑着说道。“明年把田直接承包给别人种吧!打下来的粮食归我们,我们出承包费。”
  “那可不行。”叶知书不同意。“田都不种了,还算农民吗?我不同意。”
  “唉,你们怎么都不会享福呢?”叶纤红只是随口一说,见妈妈不同意,就不再劝。“你们自己拿主意吧。”
  反正就这么几亩田,有亲戚帮忙,确实很快就完成了。
  自己平时对这些亲戚,能帮的也帮不了不少,他们想趁这个机会,回报一二,也算给了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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