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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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记得,给邱清露诊脉的大夫,就是瑞来堂的。
  “瑞来堂?你病了?”珠帘响了两声,沈浩初踏进屋里。
  秦婠忙将信塞到袖里,笑道:“没,我是想着账呢。今年咱们府在瑞来堂买了不少药材,可是笔不小的开支。”
  “我们府的药材补品,都是瑞来堂的?”沈浩初蹙眉。
  又是瑞来堂?
  作者有话要说:  修了前两章几个称呼bug,沈浩文比沈浩初大,是大伯哥,沈二老爷是仲父,按现代叫法就是叔父吧,公公的二弟。我快被称呼搞晕了,原谅我……
  第57章 贵人
  沈浩初刚从外面回来,身上的斗篷没脱,玉扣扣得紧实,他抬起下巴解了两下没没解开。秦婠在袖里掖好信,看到他解得困难,便走到他身前,拍开他的手。
  “粗手粗脚,我来吧。”说话间她抬手解扣,又道,“我们府里的药材,原来买的都是华安堂的,今年开始才从瑞来堂采买,只有一半,但都是贵重药材补品,燕窝鹿茸之类。”
  她手里那封信上写得清楚,宋氏今年在兆京投了几桩生意,这瑞来堂就是其中之一。瑞来堂是江南一带的大药材行,前两年才进京开了医馆,参与太医院的御药招标。半年前瑞来堂出现过一次周转不灵,是宋氏的弟弟宋瑞拿出五万银两投入瑞来堂,这才解了瑞来堂的燃眉之急,宋瑞也因这五万银两而成为瑞来堂的小东家。
  据查这五万两银中有近两万两是属于宋氏。宋家原是官宦之家,不过到宋氏这一辈,家中已无成材子孙,空有百年世家的清誉,内里过得艰难。宋瑞是个心活的,知道自己仕途无望就暗中捣腾起自己的算盘,到处讨营生,结识了京城大半商贾。宋氏自己没什么赚钱门路,大多都跟着这个弟弟,这两万两银子便是她和进宋瑞的银子中,以他的名义投进去的。
  如此一来,瑞来堂也算是宋氏的产业,她要照顾自家生意,使点压力让邱清露改为采买瑞来堂的药材也正常,邱清露是她媳妇,碍于这层关系难以拒绝,所以暗中改了府里的药材供应商也说得过去。
  不过两万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而这只是宋氏所投生意其中之一。据秦婠所知,二房依靠镇远侯府祖产过日子,并没别的营生,宋氏家里也没给她多少陪嫁,现银就更少了,她在沈家多少四周敛财,攒下的也不过是小钱,这两万两银子怕是宋氏所有的家当,这其中恐怕还有不少是从公中挪用的。
  真要把账细查下去,这窟窿只怕越查越大,难怪邱清露选在这时候撂手,她夹在老太太和自己婆婆中间,要顾忌的东西远比秦婠要多得多。
  “秦婠,知道下次向瑞来堂采买的时间吗?”沈浩初的斗篷已被她的葱葱玉手解开,脖子一阵松快,便扭着脖颈问道。
  “咱们家又不做药材生意,哪有固定的采买时间?不过是哪种药材和补品用完了开个单子叫他们送来。”秦婠绕到他身上,将厚实沉重的斗篷从他背上脱下,想了想又道,“啊,不过年下迎来送往人情往来特别多,估计补品的消耗比平时要快,大概开春就要再采买一趟。你问这个做什么?”
  “咱们上回查春子根时,虽然查了府里的库单,但并没查过药材。”沈浩初抬起手臂活动了一下关节。
  秦婠正拍斗篷上沾的灰,闻言动作顿止,立刻会意。
  这些药材送进府后一部分进入库房,一部分分发各房,如果其中有夹带私物,库单上面是看不出来的,只能从药材上查起。沈浩初想从药材送进府时查起,这样一来便可避免中间被人动手脚的可能性,若有夹带立刻就能知道。
  可是……他为什么会怀疑瑞来堂?
  他又不像她,已经知道宋氏与瑞来堂的关系。
  这人,定是又查到了什么东西在瞒着她!
  “知道了,如果瑞来堂再有送药材过来,我亲自带人查验。”秦婠心中数念转过,面上却不显,只将斗篷挂到桁架上,又问他,“你今日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也不知何故,卓北安特别欣赏沈浩初,虽然没到沈浩初正式进大理寺的时间,但他已被频频召入大理寺处理公事,已和正式当值无差。
  “今日随卓大人拜会刑部康大人,拜会完就直接回来了。”沈浩初坐到罗汉榻上,一眼看穿她的闷闷不乐,“怎么?不乐意我早回来?”
  “我哪儿敢,这可是镇远侯府。”秦婠瞥他一眼,走到旁边给他沏茶。
  “镇远侯的名头,挺好用的吧?”沈浩初笑道。
  “我又没用过,哪里知道?”秦婠放好茶叶,提起温在炉上的铜炉就往碗里冲水。
  她是个不讲究的人,沈浩初受用她的服侍,少不得也要粗俗粗俗。
  “前几天是谁用我的名字把仲父诓到椒汀轩的?”沈浩初拿手支着头,倚在案上看她。
  小丫头生得真好,动静皆宜,笑的时候嘴角的梨涡像两糖窟窿,生气的时候眼睛像星河——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她?什么时候被她吸引?他心里也没答案,似乎从变成沈浩初开始,与她一步一扶地在沈家过日子,他就慢慢动情,有了心魔,苦苦克制。
  直到何寄说放弃,心魔释放。
  那一世不曾动过的情,都放到这一生。
  他这冷清的性情,合该要她这热乎人来制住。
  “不是你说要帮我的,我借借你的名字怎么了?”秦婠理直气壮地回道,将手里的茶搁到他面前,旋即转身。
  “别走!”沈浩初一把拉住她,“明天我不用去大理寺,你把事情安置下,下午我带你出去玩。”
  “出去?玩!”秦婠抓住两个关键字。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出去散散心吧。”沈浩初捏着她的小爪子,指腹从她手背掌关节的小肉涡里摩娑过。
  这些时日她初掌中馈,又值年节,二房虎视眈眈,她真是半分松懈时间都没有,而他又忙于大理寺的事,两人虽同在一个屋檐下住着,但说话相处的时间还是很少。
  他都没机会好好陪她。
  “你不骗我?”秦婠眼睛亮盈盈地看着他。
  “我几时骗过你?”他唇角轻扬,浅笑道。
  秦婠顿时笑出两排贝齿,觉得沈浩初真真越看越顺眼。
  他怎么就这么好看呢?
  ————
  第二日天公作美,天清气朗,竟是久违的晴天。
  秦婠一早把府内事务安排好,又与沈浩初去丰桂园见老太太,听到沈浩初说要带秦婠出门,老太太只叮嘱二人小心出行,倒未多作阻拦。
  在蘅园吃过午饭,秦婠的心已经飞远。
  “你穿厚实些,斗篷、袖筒、暖炉都带上,外头虽然天晴,却还是冷的。别顽皮,快穿。”沈浩初自己收拾妥当,看着秦婠嘱道。
  秦婠原想着出门玩少穿些才灵活,被他这么一说只得又把大毛斗篷披上,边披边冲他皱鼻子。沈浩初却只勾起淡笑,两世加起来,又经受劫难,这丫头怎还是孩子一样?他想不通。
  匆匆忙忙收拾妥当,两人出了蘅园,秦婠风风火火地走在前面,生怕走得慢点就会少玩许多东西,等走出几步才想起还有个沈浩初,回头看时这人已经被自己抛得老远。
  “诶?你走快点!”秦婠催了两声,发现他还是老神哉哉地走着,便拎起裙摆冲过去。
  沈浩初只见眼前裹得厚实的秦婠像只胖彩雀般,吱吱喳喳地飞到自己身边,哪还有半点平日掌家的沉着模样,他正要笑她,冷不丁手被她一扯,看着小小的人,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把他扯了过去。
  他怕摔着她,只好任她拉着自己在卵石道上跑起来。一时间脆生生的笑声像被撞响的风铃,惊得四周的丫鬟仆妇都望过来,只瞧着平日沉稳的镇远侯已经陪着媳妇撒欢奔跑。
  都说镇远侯疼媳妇,料来传言不虚。
  ————
  及至上了马车,沈浩初气息如常,秦婠却已喘得不行,抹着额上的汗坐在铺着毛褥子的锦垫上,觉得拢着炭的车内闷热非常,便扑到窗前要开窗,却被沈浩初一把拽回。
  “别开窗,你身上都是汗,风扑了容易风寒。”他看着没一刻安静的秦婠无奈道。
  秦婠觉得眼前的沈浩初像极了自己亲娘,笑嘻嘻趣道:“知道了,沈妈妈。”
  沈浩初沉下脸,凑近她,声音喑哑:“乱说话的惩罚是什么,记得吗?”
  动口不动手。
  秦婠红了脸,捂住嘴,他却越靠越近,她往后躲去,背也贴到车壁,正要躲他伸来的手,却听得一声低笑。
  “你这横脾气的人,也有害怕的事?”沈浩初已经笑开,“快别动了,热的话将斗篷脱了,下车再披。”
  说话间他伸手解她斗篷的玉扣。
  秦婠一张脸羞得通红,任他褪去她的斗篷,她别开脸,不理他。
  ————
  十二月下旬,离大年三十尚有七日时间,京城的街巷早已布满年味。瓦下的腊肉、熏制鸡鸭鹅都成串挂着,大红福字与各色剪纸贴起,家宅里的老人与女人忙着洒扫庭院,裁制新衣,准备祭祀牲礼与年夜饭,商肆前都挂出大红灯笼,出入的客人也比平时多了数倍,迎来送往的热闹非常。
  兆京的人多,年前这波采买能持续到大年三十那日,正是商肆生意最好的时间,故除了要赶回老家过年的买卖人外,大多数商肆都会开到年三十。
  这是兆京最热闹的状元街,是每年殿试结束后状元骑马游街的必经之路,街尾有间孔庙名为文宣王庙,是三甲进士老爷们赴试前与高中后必拜之庙,是以这长街得名状元。状元街上商肆林立,到了春节还要热闹,文宣王庙外会有庙会、灯会、游神、烟火会等各色活动,真真将大安都城的繁华描绘得淋漓尽致。
  秦婠自从西北回来后,甚少见到这般朴实鲜活的百姓生活,烟火气里透着人情味,和秦府、沈府这些规矩繁琐的高门大院都不同。
  虽说以沈家门第,采买各色物件不必她亲自出马,自有下人代劳,亦或是商肆掌柜亲自送样上门,可大抵女人的天性还是喜欢逛逛买买,秦婠有沈浩初陪着,也不必担心什么避嫌之类的规矩,想进哪家店拉着他进去就好,一个时辰不到,两人身后的小厮已经捧着厚厚一撂礼品。
  沈浩初见她难得高兴,也不拦她,只听她叽叽喳喳地说:“以前在掖城,每到过年,我爹我娘都会亲自带我上街,拣我喜欢的果子糕点、布料首饰买,那里虽不如这里繁华,但那儿是大安与外邦的通商之路,所以可以买到很多新奇东西,比这儿还要热闹。正月的时候,村镇里常要在高高的大树上搭起秋千,让人打秋千玩儿。你一定没试过站在秋千上飞得高高的,像老鹰一样!”
  因为与他说话,秦婠倒着走路,脸颊上挂着两坨嫣红,眉眼生动。西北原是贫瘠的地方,可那里的生活从她口中说去,却带着叫人向往的粗犷自在,是连博学多才的“卓北安”都不知道风景。
  “那可和我们后院给姑娘们玩的秋千不一样!唉哟!”秦婠说得手舞足蹈,没留神脚后跟绊到石子。
  “小心!”沈浩初急忙伸手拉住她的手腕,把人转个方向,“好好走路。”
  “哦。”她总算老实了些。
  沈浩初的手掌松开,往下一滑,轻轻扣上她的手。滑柔的爪子缩了缩,到底没有抽走。
  “大庭广众的,你快松开。”她只小声抱怨一句。
  “怕什么?你我二人是夫妻。”沈浩初牵着她泰然自若地朝前走去。
  恍惚间,似乎他与她已是夫妻多年。
  秦婠闻言安静下来,耳边只有他温和沉静的声音:“继续说你在掖城的生活,我喜欢听。”
  西北的大漠、草原、戈壁,野马、骆驼,也是他一生永难触碰的东西。
  “那里的生活,半天哪够我说?”她骄傲地翘起下巴。
  “那就说一辈子。”沈浩初在她耳畔小声道。
  秦婠又不争气地红了脸,待要回嘴,却闻身侧小巷岔道口传来声音。
  “沈侯。”
  秦婠与沈浩初同时转头,却见隔着条窄窄的街道,卓北安静静站在对面,身上罩着厚重斗篷,白底墨竹的花纹,发上也绾着通透的竹节玉簪,正朝二人颌首而礼。
  沈浩初已经松她的手,冲他抱拳:“卓大人。”
  秦婠却是又惊又喜:“北安叔叔。”
  听到这声叫唤,卓北安面上难得露出一丝浅笑。
  “这么巧?北安叔叔也来这儿逛?”秦婠已经扔下沈浩初跑过街去。
  沈浩初只得迈步跟上——在小丫头眼里,恐怕他这本尊的分量比他还重。
  “不是,我是来找沈侯的。适才去过府上,府上下人说沈侯出来了,所以我便过来碰碰运气。”卓北安淡道。
  “卓大人有急事找我?”沈浩初蹙眉道。
  “不是我找你,是有位贵人今日难得出门,想见见你。”卓北安说着退开身,引他们看停在巷尾的马车。
  那马车并不打眼,不过是一般官宦人家常备之车,车上挂着重帷,外人窥不见车内模样,然而秦婠望去之时,恰逢车窗被一只白皙匀长的手掀开,天青色的帷帐后露出半张男人的脸。
  这人五官英挺,年纪虽轻,却透着非同寻常的贵气,秦婠不过远远瞧上一眼,心里便咚咚锤了两下,再不敢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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