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719节
这话说的,陈秋荷心里到底是不那么难过了。
“晚上想吃什么?”
直接问了起来。
沈美云理直气壮的提要求,“妈,想吃您做的锅包肉,在来一个糯米排骨,还要一个红烧猪蹄,要吃那种猪蹄入口即化的那种,最好带点辣味。”
呜呜呜,光想想就馋。
陈秋荷听到闺女提的这一系列要求,想都不想的答应了下来,“没问题。”
“都给你安排上。”
对于当母亲的来说,只要孩子愿意吃,她从来都不嫌麻烦。
沈美云也没让陈秋荷一个人做,她去换了衣服,让绵绵去烧火,又沉寂提了两份豆汁儿出来。
“爸妈,快喝,我过年的时候去北京和绵绵一起买的,买了好几份呢,等喝完了,我在给你们拿。”
放在泡泡里面是最方便的,不
会变质。
沈怀山在厨房打下手的,他听到有豆汁儿,眼睛当场就亮了,丝毫不客气,接了过来,从柜子里面取了两个碗出来。
把两份豆汁儿分别倒了进去。
他还不忘问了一句,“美云,你和绵绵喝不喝?”
一大一小同时摇头,“不要。”
她们受不了豆汁儿味。
也只有老北京人才爱喝,例如沈怀山,当他喝了第一口豆汁儿的时候,整个人都餍足的眯着眼睛。
“知道我离开北京觉得最不方便的是什么吗?”他似乎也不指望家人回答,便自言自语道,“就是早上起来后,喝不到这一碗浓浓的豆汁儿。”
这是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下子改正过来,说实话很难。
再次喝到豆汁儿的时候,让沈怀山整个人都活泛了过来。
陈秋荷倒是没他这般爱豆汁,她到底不算是正经的北京人,只是尝了一口豆汁儿后,便把自己的碗推给了沈怀山。
“你喝吧,太久没喝这个味了,我反而不习惯了。”
以前天天喝觉得还成,这次喝,觉得味道太怪了。
知道陈秋荷确实不爱,沈怀山这才把她的那份也喝了。
解决了这不方便拿出来的东西,沈美云这才松口气,问了一声,“舅舅呢?”
“你舅舅这几天上山去了,基本上要很晚回来。”
自从陈远结婚后,陈荷塘就像是上了发条的马达一样,一下子转动了起来。
在也不消极怠工了。
以前也打猎,但是最开始的时候,沈美云他们还没认亲,陈荷塘是一周去一次都不错了。
后来,沈美云一家子住进来,陈荷塘肩膀上有了点压力,便是一周去两次。
如今,陈远结婚了,陈荷塘得知他娶的还是北京的姑娘,人女方家里条件好啊。
陈荷塘总觉得自己给儿子拖后腿了,等陈远他们离开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每天就往大山里面跑,而且一跑就是一天,压根见不到人,有时候能一口气在山里面待两二天,就为了等一只猎物。
打到猎物后,刨去自家吃的那一部分,剩下的陈荷基本上都拿去换钱,换物了。
就打算攒着,多攒一点。
到时候好贴补陈远。
当父母的就是这样,总是想尽办法去贴补孩子。
给孩子们减轻负担,陈荷塘也不例外。
沈美云听到这,她意外了下,“我大哥在驻队的工资不低啊,而且嫂子也是,她北京钢厂的财务工作还没辞,也在拿工资,更别说,我之前还提议了,她在驻队帮忙做预算会计和成本会计,也是可以拿工资的,算起来,嫂子每个月的工资比大哥还多,他们生活完全没有压力,舅舅不用这般拼命的。”
这话还未落。
陈荷塘肩膀上就扛着一只傻狍子回来了,那傻狍子还是活着的,用草绳绑着了四肢,在陈荷塘的肩膀上乱抖动。
被陈荷塘铁塔一样的胳膊,给压的死死的。
“那不一样。”他把傻狍子放在地上,认真道,“他们赚是他们赚的,我当父亲的总归是要帮下忙的,阿远可怜没有母亲,以后玉书大概率也享受不到婆婆帮忙照顾,我就想着,多赚点钱,多打点猎物,在其他方面弥补下他们。”
这就是当父母的心。
永远都是生怕给孩子的不够多。
说完这话后,陈荷塘才意识到哪里不太对,“美云,你们回来啊?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好多。
沈美云噗嗤一笑,“舅舅,我们也回来没多久,最多一个小时。”
“您晚上还上山吗?”
本来,陈荷塘还打算在跑一趟的,但是瞧着沈美云回来了,便摇头,“不去了,晚上在家。”
听到这话,沈美云顿时笑了起来,“那好,晚上我们家吃大餐!”
厨房已经忙活的差不多了。
锅包肉,糯米排骨,最慢的则是一个红烧猪蹄,猪蹄不好炖,陈秋荷是用里锅的灶,用着大火足足炖了四十分钟,用着筷子能扎进去后,便捞起来,进行红烧。
刚刚过的红烧猪蹄,油光蹭亮,猪蹄一颤一颤的,香味更是扑面而来。
“端上去吧,我在炒一个白菜马上就来。”
沈美云嗳了一声,端了一盆子红烧猪蹄上去,转头就来到了厨房,两个锅子一起用,一个锅在炒白菜,一个锅在焖米饭。
沈美云瞧着那米粉焖熟了,便拿了碗,挨个盛了端上去。
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上,盖上一层红烧猪蹄的汤汁儿,那汤汁顿时裹着大米,入口先是咸香,再接着就是浓腻可口,极为下饭。
吃一口米饭,在咬一口猪蹄,猪蹄软烂可口,入口即化,先是肥腻的胶原蛋白,在接着是劲道的瘦肉,醇香而浓厚,微辣入味,解腻又下饭,真的,沈美云觉得自己幸福的要爆了。
“妈,这红烧猪蹄也太好吃了。”
真的,她一口气吃了二个,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腻味。
陈秋荷看到闺女喜欢吃,她便在旁边捧着碗看着她,还不忘时不时的在给她夹一个猪蹄。
“慢点吃,不着急。”
绵绵跟着道,“妈妈好久没吃姥姥做的猪蹄呢。”她也吃的满口流油。
绵绵吃的是不辣的猪蹄,沈美云提前给她挑了二大块,胶原蛋白最多的!
她这会正吃的不亦乐乎。
“我也好久没吃到姥姥做的红烧猪蹄了。”她满足的眯着大眼睛,小嘴叭叭叭地夸赞,“也太好吃了吧!”
得!
二两句话哄着的陈秋荷是眉开眼笑的,“喜欢吃留在姥姥这里,姥姥这个月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人都是感性动物,也会爱屋及乌,陈秋荷便是如此,她把沈美云当做命根子,而她的女儿把绵绵当做命根。
所以,在陈秋荷对绵绵的爱也
不少。
只是,和沈美云的纯粹不一样,陈秋荷完全是爱屋及乌。
绵绵想也不想的答应了下来,“好啊。”
“到时候我白天去找银花姐姐玩,晚上回家吃饭。”她都把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
引得大人们一阵哄笑。
吃过晚饭后,一桌子的狼藉被收拾好了。
绵绵经过一天的赶路,早已经困顿的不行,沈美云把她哄睡后,便躺在炕上,和陈秋荷说悄悄话。
时隔六个月,母女二人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当然,沈怀山很有眼色的离开了,晚上去和大舅哥陈荷塘挤一个屋。
隔壁。
沈美云把这段时间的事情,一点点都和陈秋荷分享出来。
在陈秋荷听到季长峥去结扎的时候,她顿时愣了好半晌,“你说什么?”
“长峥去结扎了?”
饶是她都有些震惊。
沈美云嗯了一声,“您小点声,别爸和舅舅都吵醒了。”
对方还住在隔壁房间呢。
陈秋荷愣在原地好久,过了半晌才说,“长峥对你,是真的没话说。”
连这方面都考虑到了。
说实话,陈秋荷自认为沈怀山对她,却还是做不到季长峥这个份上。
所以。
陈秋荷是真为沈美云感到高兴,她握着她的手,低声道,“嫁给季长峥,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他们当父母哪一天真要是走了,也是无憾的。
沈美云依偎在陈秋荷的肩头,“季长峥是很好。”
她笑了笑,岔开了话题,“您和爸呢?这段时间还好吗?”
陈秋荷絮絮叨叨的把这半年的事情,一点点说出来,说是母女,在这一刻,她们更像是经久不见的闺蜜,在互相诉说着这半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
从九点多,说到了凌晨一两点去,眼见着时间不早了。
陈秋荷催着沈美云,“快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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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想吃什么?”
直接问了起来。
沈美云理直气壮的提要求,“妈,想吃您做的锅包肉,在来一个糯米排骨,还要一个红烧猪蹄,要吃那种猪蹄入口即化的那种,最好带点辣味。”
呜呜呜,光想想就馋。
陈秋荷听到闺女提的这一系列要求,想都不想的答应了下来,“没问题。”
“都给你安排上。”
对于当母亲的来说,只要孩子愿意吃,她从来都不嫌麻烦。
沈美云也没让陈秋荷一个人做,她去换了衣服,让绵绵去烧火,又沉寂提了两份豆汁儿出来。
“爸妈,快喝,我过年的时候去北京和绵绵一起买的,买了好几份呢,等喝完了,我在给你们拿。”
放在泡泡里面是最方便的,不
会变质。
沈怀山在厨房打下手的,他听到有豆汁儿,眼睛当场就亮了,丝毫不客气,接了过来,从柜子里面取了两个碗出来。
把两份豆汁儿分别倒了进去。
他还不忘问了一句,“美云,你和绵绵喝不喝?”
一大一小同时摇头,“不要。”
她们受不了豆汁儿味。
也只有老北京人才爱喝,例如沈怀山,当他喝了第一口豆汁儿的时候,整个人都餍足的眯着眼睛。
“知道我离开北京觉得最不方便的是什么吗?”他似乎也不指望家人回答,便自言自语道,“就是早上起来后,喝不到这一碗浓浓的豆汁儿。”
这是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下子改正过来,说实话很难。
再次喝到豆汁儿的时候,让沈怀山整个人都活泛了过来。
陈秋荷倒是没他这般爱豆汁,她到底不算是正经的北京人,只是尝了一口豆汁儿后,便把自己的碗推给了沈怀山。
“你喝吧,太久没喝这个味了,我反而不习惯了。”
以前天天喝觉得还成,这次喝,觉得味道太怪了。
知道陈秋荷确实不爱,沈怀山这才把她的那份也喝了。
解决了这不方便拿出来的东西,沈美云这才松口气,问了一声,“舅舅呢?”
“你舅舅这几天上山去了,基本上要很晚回来。”
自从陈远结婚后,陈荷塘就像是上了发条的马达一样,一下子转动了起来。
在也不消极怠工了。
以前也打猎,但是最开始的时候,沈美云他们还没认亲,陈荷塘是一周去一次都不错了。
后来,沈美云一家子住进来,陈荷塘肩膀上有了点压力,便是一周去两次。
如今,陈远结婚了,陈荷塘得知他娶的还是北京的姑娘,人女方家里条件好啊。
陈荷塘总觉得自己给儿子拖后腿了,等陈远他们离开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每天就往大山里面跑,而且一跑就是一天,压根见不到人,有时候能一口气在山里面待两二天,就为了等一只猎物。
打到猎物后,刨去自家吃的那一部分,剩下的陈荷基本上都拿去换钱,换物了。
就打算攒着,多攒一点。
到时候好贴补陈远。
当父母的就是这样,总是想尽办法去贴补孩子。
给孩子们减轻负担,陈荷塘也不例外。
沈美云听到这,她意外了下,“我大哥在驻队的工资不低啊,而且嫂子也是,她北京钢厂的财务工作还没辞,也在拿工资,更别说,我之前还提议了,她在驻队帮忙做预算会计和成本会计,也是可以拿工资的,算起来,嫂子每个月的工资比大哥还多,他们生活完全没有压力,舅舅不用这般拼命的。”
这话还未落。
陈荷塘肩膀上就扛着一只傻狍子回来了,那傻狍子还是活着的,用草绳绑着了四肢,在陈荷塘的肩膀上乱抖动。
被陈荷塘铁塔一样的胳膊,给压的死死的。
“那不一样。”他把傻狍子放在地上,认真道,“他们赚是他们赚的,我当父亲的总归是要帮下忙的,阿远可怜没有母亲,以后玉书大概率也享受不到婆婆帮忙照顾,我就想着,多赚点钱,多打点猎物,在其他方面弥补下他们。”
这就是当父母的心。
永远都是生怕给孩子的不够多。
说完这话后,陈荷塘才意识到哪里不太对,“美云,你们回来啊?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好多。
沈美云噗嗤一笑,“舅舅,我们也回来没多久,最多一个小时。”
“您晚上还上山吗?”
本来,陈荷塘还打算在跑一趟的,但是瞧着沈美云回来了,便摇头,“不去了,晚上在家。”
听到这话,沈美云顿时笑了起来,“那好,晚上我们家吃大餐!”
厨房已经忙活的差不多了。
锅包肉,糯米排骨,最慢的则是一个红烧猪蹄,猪蹄不好炖,陈秋荷是用里锅的灶,用着大火足足炖了四十分钟,用着筷子能扎进去后,便捞起来,进行红烧。
刚刚过的红烧猪蹄,油光蹭亮,猪蹄一颤一颤的,香味更是扑面而来。
“端上去吧,我在炒一个白菜马上就来。”
沈美云嗳了一声,端了一盆子红烧猪蹄上去,转头就来到了厨房,两个锅子一起用,一个锅在炒白菜,一个锅在焖米饭。
沈美云瞧着那米粉焖熟了,便拿了碗,挨个盛了端上去。
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上,盖上一层红烧猪蹄的汤汁儿,那汤汁顿时裹着大米,入口先是咸香,再接着就是浓腻可口,极为下饭。
吃一口米饭,在咬一口猪蹄,猪蹄软烂可口,入口即化,先是肥腻的胶原蛋白,在接着是劲道的瘦肉,醇香而浓厚,微辣入味,解腻又下饭,真的,沈美云觉得自己幸福的要爆了。
“妈,这红烧猪蹄也太好吃了。”
真的,她一口气吃了二个,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腻味。
陈秋荷看到闺女喜欢吃,她便在旁边捧着碗看着她,还不忘时不时的在给她夹一个猪蹄。
“慢点吃,不着急。”
绵绵跟着道,“妈妈好久没吃姥姥做的猪蹄呢。”她也吃的满口流油。
绵绵吃的是不辣的猪蹄,沈美云提前给她挑了二大块,胶原蛋白最多的!
她这会正吃的不亦乐乎。
“我也好久没吃到姥姥做的红烧猪蹄了。”她满足的眯着大眼睛,小嘴叭叭叭地夸赞,“也太好吃了吧!”
得!
二两句话哄着的陈秋荷是眉开眼笑的,“喜欢吃留在姥姥这里,姥姥这个月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人都是感性动物,也会爱屋及乌,陈秋荷便是如此,她把沈美云当做命根子,而她的女儿把绵绵当做命根。
所以,在陈秋荷对绵绵的爱也
不少。
只是,和沈美云的纯粹不一样,陈秋荷完全是爱屋及乌。
绵绵想也不想的答应了下来,“好啊。”
“到时候我白天去找银花姐姐玩,晚上回家吃饭。”她都把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
引得大人们一阵哄笑。
吃过晚饭后,一桌子的狼藉被收拾好了。
绵绵经过一天的赶路,早已经困顿的不行,沈美云把她哄睡后,便躺在炕上,和陈秋荷说悄悄话。
时隔六个月,母女二人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当然,沈怀山很有眼色的离开了,晚上去和大舅哥陈荷塘挤一个屋。
隔壁。
沈美云把这段时间的事情,一点点都和陈秋荷分享出来。
在陈秋荷听到季长峥去结扎的时候,她顿时愣了好半晌,“你说什么?”
“长峥去结扎了?”
饶是她都有些震惊。
沈美云嗯了一声,“您小点声,别爸和舅舅都吵醒了。”
对方还住在隔壁房间呢。
陈秋荷愣在原地好久,过了半晌才说,“长峥对你,是真的没话说。”
连这方面都考虑到了。
说实话,陈秋荷自认为沈怀山对她,却还是做不到季长峥这个份上。
所以。
陈秋荷是真为沈美云感到高兴,她握着她的手,低声道,“嫁给季长峥,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他们当父母哪一天真要是走了,也是无憾的。
沈美云依偎在陈秋荷的肩头,“季长峥是很好。”
她笑了笑,岔开了话题,“您和爸呢?这段时间还好吗?”
陈秋荷絮絮叨叨的把这半年的事情,一点点说出来,说是母女,在这一刻,她们更像是经久不见的闺蜜,在互相诉说着这半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
从九点多,说到了凌晨一两点去,眼见着时间不早了。
陈秋荷催着沈美云,“快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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