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三、狐生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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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欢和凌霄都目瞪口呆,目送大妈的背影离开。
  “这个大妈也是职业者?”
  “应该是吧?我在她身上,没感受到灵力波动。”
  胡欢低声说道:“我也没感受到,是不是她的灵力太过高深莫测,我太弱鸡,所以无法感应到?”
  凌霄点了点头,她也是这么想。
  胡欢站了起来,顺手也把凌霄拉了起来,凌霄被胡欢牵住了小手,非常柔顺,半点抗拒也没有。
  两人吃过了饭,凌霄提议去逛街,直到晚上七八点钟,胡欢才把凌霄送去她的房子,悠闲的溜达回了现代文学馆。
  这一次,胡欢没有任何耽搁,进了自己的宿舍,就念了一句咒文,消失在房间里。
  进入了神秘海螺的空间,胡欢坐在古董沙发上,伸手轻轻敲击,就有一本笔记在眼前展开。
  有了天演术,他阅读的速度,比以前快了数十倍,很快就有一本笔记被阅览完毕。
  胡欢换了一本,十几分钟就再次看完。
  可以把整本笔记的内容,展示在虚空桌面上,一部分跟研究无关的日常,以及标注了失败的方向,他就可以完全略过去。
  遇到关键的笔记,他的脑海又会跳出相应的记忆碎片,几乎不用自己阅读,就能了解其中的内容精髓。
  胡欢阅读第三本笔记的速度,又稍稍提高了
  一点。原本根本不太读得懂的笔记,在天演术的记忆统合之后,变得闻一知十,举一反三,越是阅读,胡欢对天演术的了解,也就越为深入。
  胡欢主要阅读的,是黄适之的笔记,这位太平三圣之一,出身神秘,佛道兼修,更精通海外奇术,曾在梵蒂冈当过图书管理员,非洲最古老的氏族当过巫师,还精通南美咒术,学问渊博,学富五车,乃是不世出的奇才。
  他的研究笔记,往往思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甚至针对同一个问题,会有七八个不同的思路,每一个思路都会研究的极为深邃,阐发前人所未见之幽微。
  虽然胡欢刻意忽略了,这位前辈的日常生活随笔,但仍旧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很多,黄适之的日产生活。
  这人早年是个苦修士,后来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问题,忽然就把一切世情看的通透,开始放浪形骸,尤其酷爱跟欧美女士学习洋文。
  甚至有一段记录,胡欢虽然惊鸿一瞥,仍旧印象深刻,黄适之曾即兴做十四行英文长诗一首,从赞美他的临时英文老师,一位英国的女伯爵开始,从外到内,一字一动,长句快动,短句加重力度,总计一万四千字,动了一万四千下有余……
  胡欢彻夜阅读,当他翻阅到第三十四本笔记的时候,忽然眉心一跳,忍不住头晕眼花,知道是精力损耗过甚,就那么靠在沙发上小憩了起来。
  朦朦胧胧,睡意浓郁。
  胡欢隐隐感觉,自己被人抱拥,还有一双手不住的上下抚摸,摸遍他全身每一寸……毛茸茸的皮毛。
  胡欢微微睁开眼,见到了一张美艳不可方物,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笑靥,她轻轻声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了。”
  “这小爪子好生可爱,捏起来柔嫩,还有美妙的手感。”
  胡欢随即就感觉到,自己的手脚都被摸了一遍,又复听得这个宛如仙子一般的女子说道:“果然不愧是九尾灵应妙香狐,嗅起来馥香,绝无骚味。”
  然后这张令人不敢亵渎的绝世容颜,就贴在了胡欢的肚子上,蹭来蹭去,还把他四肢按住,使他不能乱动,也不得反抗……
  这般屈辱,胡欢强行忍受,但却一段记忆,又是一段记忆,没完没了,没个了解。
  被人牢牢按住四肢,用脸蹭来蹭去,反复磨蹭,这般感觉,从所未有,胡欢开始还想要挣扎,奈何小小的四肢,全然无力,根本反抗不得,这女子如仙艳丽,但一双玉手的力气却大至不可思议。
  “不要再蹭了!”
  胡欢怪叫一声,猛然从梦中行啦,额头上涔涔汗下,过了半晌才醒悟道:“我这是做了一个噩梦。”
  “梦境中那女子,好生凶残暴虐,将我百般凌辱,搞得我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毛是干净的了。”
  思路至此,胡欢才反应过来,自己何来的毛儿?
  “我在梦中,似乎是一只狐狸,小公狐狸……”
  “也就是生的可爱,也没造什么孽,怎么就遇到如此不公?”
  胡欢环伺乱想了一阵,算计时间,不由得惊叫一声,赶紧退出了神秘海螺的空间,他第一件事儿,就是瞧了一眼挂钟。
  房间的挂钟,指向了中午时分,这会儿第一堂课应该快下课了。
  “糟糕!得赶紧快点下去,不然就来不及跟凌霄姐姐一起吃饭了。”
  胡欢也来不及洗漱,只匆匆抹了一把脸,就冲下了楼去。
  他踏入教室的时候,刚好跟讲课的老师擦肩,对方脸色微微愕然,随即就有些难看,问了一句:“怎么才下来?我都下课了。”
  胡欢回答了一句:“这不是快午饭了,要不然也就不下来了。”
  老师气的真想训斥他,但这位老师又一想,自我安慰道:“我也就讲一堂课,何必跟一个学员较劲?又不是真的算我学生,也不跟我一起研究课题。”
  这位老师自我攻略十分顺利,头也没回就扬长而去。
  胡欢踏入教室,就听得呼声雷霆,忍不住拉着一脸兴奋的萧剑僧问道:“今儿怎么这般热闹?”
  萧剑僧嘿嘿一笑,说道:“今天有人使用了特战英雄,成功就职,成为了一阶职业者。”
  “同学们都替他高兴啊!”
  胡欢抬头望去,讲台上,一个斯斯文文的光头,正在对大家举手示意,倒也没见什么欣喜若狂,骄傲自满,显然情绪控制十分了得。
  胡欢对这个光头很有印象,但却真不记得对方的名字,毕竟他连食堂都不太去,没一起吃过饭,就不容易记住人。
  他又复问了一句:“这家伙成为哪一族系的职业者了?”
  萧剑僧满眼羡慕的说道:“天魔族系,不过可比我强多了,我就只有一门地行术,他领悟了一门特殊灵力——生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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