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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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旁有人一起, 不管遇到什么大家还能商量商量。
  “去之前, 我还要找阿岚做一把武器。”红玫瑰说道:“最近对□□很感兴趣, 手上正好有一块红猎石。”
  “阿岚可是帝国最强的武器大师, 他来到地下城的消息还没有传开, 我肯定会成为他的第一名客人。”
  “筱, 要不你也做一把?”
  □□吗?
  余筱筱愣了一下, 道:“我不会用哎。”
  “那没什么,我也不会。等做好了我们俩一起学。”红玫瑰极力推销道:“身为地下城的执事官, 多一把贴身的武器也挺好。”
  余筱筱想了一会儿, 她点头道:“那好,我们一起去找阿岚。”
  看了一眼伊能系统,东部区域的那家武器店铺,两天后就可以完成施工。
  这时,追着阿岚跑远的薇薇安回来了。
  小家伙来到了余筱筱面前, 弯下腰, 气喘吁吁的问道:“姐姐, 地下城什么时候会升起太阳啊?”
  太阳?余筱筱回道:“很难有太阳哦。”
  这里是地下之城,太阳无法照进来。
  薇薇安说道:“阿岚哥哥说了,等地下城太阳升起的那天,我就可以去找他玩。”
  听到这里,一旁站着的红玫瑰露出了玩味的笑容。
  她蹲下身,看着面前的小只哥布林轻声道:“我们不跟阿岚哥哥玩好不好,我带你去找更厉害、更帅气的哥布林。”
  薇薇安睁着圆圆的眼睛,她认真的说道:“不好,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阿岚哥哥。”
  红玫瑰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绿色的小脑瓜。
  ——真是可爱呢。
  她掏出了一颗草莓硬糖,递给了薇薇安。
  薇薇安接过后,迫不及待的塞进嘴里,她手舞足蹈的说道:“昨天夜里,我还梦到自己吃糖果呢!谢谢黛西姐姐!”
  “我那里还有很多,想吃吗?”黛西问道。
  薇薇安重重的点头。
  “想吃想吃!”
  “走吧,我带你去拿。”
  薇薇安拉住了筱筱的衣角,它仰着头问道:“姐姐,我可以去拿糖果吗?”
  “可以哦。”
  “我会拿很多很多回来,到时候我们分着吃!”
  红玫瑰牵着薇薇安离开了。
  从远处看,就是一大一小两只哥布林。
  不过大一点的是高阶级的哥布林少女,而小只的薇薇安,则保留哥布林最原始的样貌,呆萌可爱。
  她们离开后。
  隐身的兽士缓缓出现,道:“主人,我……”
  三米多高的哈撒,站在少女的旁边,像一座小山。
  余筱筱好奇的问道:“怎么了?”
  哈撒很少主动出来。
  深蓝色的巨狼沉吟道:“我需要一把刀。”
  他以前的武器,早在万年之前的大战中,就破损了。
  时过境迁,可能连一块铁皮都找不到。
  它是兽士,继承了狼族的意志,而它的战友,便是那把跟随了它上百年的斩魂刀。
  而现在,它的封印已被解除,也有了新的主人。那么,它需要一把新的刀锋。
  余筱筱应道:“好,到时候我们的武器一起找阿岚锻造。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武器吗?”
  “只要是适合兽士的就行。”
  好的武器,需要的素材太多。哈撒没那么挑剔,只要有一把用起来顺手的就可以。
  阿岚锻造的武器,质量一定上佳。
  余筱筱忽然就想到了阿斯。
  要不要趁着这次机会,给他也做个武器呢?
  但是不知道阿斯喜欢用什么呀。
  这样想着,余筱筱拿出了红色的联络器。那种感觉就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联系他的理由。
  【地下城来了一个武器大师,我打算找他做一把□□。殿下,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武器,我们可以一起。】
  等了一会儿,没有收到阿斯的回复。
  余筱筱收起联络器,开始做其他的事情。
  另一边。
  离城的队伍已经抵达了第一座城池——光耀之城。
  马队停在了一家酒馆门外。
  这一次出行,除了王都的人知道以外,消息还未来得及扩散。
  王都最厉害的钢铁战士,成了三王子的随身仆从。他身上穿着黑色的盔甲,推开门,将三王子迎进了屋内。
  这是光耀之城最大的酒馆,人满为患。
  因为提前打过招呼,预留了一间最好的房间。其他的士兵都去了大厅喝酒。
  伏特加问道:“殿下,需要我把食物送到房间来吗?”
  “不用。”阿斯拒绝了。
  他坐下,从怀里掏出了一个便当盒。
  战士看到后,默默地退下了。
  打开便当,里面有余筱筱未他精心准备的美食。他用筷子夹起一块虾仁,放到了嘴里。
  光耀是一座很大的城池,与庄严肃穆的王都不同,这里处于最佳地理位置,是许多地方的必经之路。
  也正因此,这里的经济最为繁华。
  越有钱的地方越注重文化工艺的发展,这里有全帝国最大的雕塑展览厅,首屈一指的画廊,以及数不清的大小乐队。
  这是阿斯第一次出远门。
  吃完便当后,他站起身走到了镜子前。
  ……
  用绷带将尾巴绑好,阿斯戴上小丑面具,推开房间的门。
  守在外面的伏特加愣了一下,他很快反应过来,低声问道:“殿下,你打算去哪?”
  “随便逛逛。”
  “可是,我们还要赶路。”
  “我很快就回来。”
  “那让属下跟你一起去?”伏特加跟了上去。
  阿斯头也不回的说道:“你留下。”
  战士伏特加只好停住脚步。他看着阿斯离去的背影,那条缠绕着绷带的尾巴,忽然就没那么显眼了。
  阿斯从酒馆出去,来到了四通八达的街道上。
  从他有记忆开始,身上就戴了一块象牙色的玉石。
  父亲说,这是他母亲留给他的遗物。
  那块玉石一直挂在他的脖子上,直到十二岁那年,才忽然脱落。
  阿斯一直把它留在身边。
  这次来到了光耀之地,他想找鉴定师帮忙好好的看一看。
  这里有最大的玉石制作工坊。
  阿斯穿过几条长街,停在了店铺外面。
  他漠然的站到了最后一排。
  因为手中还握着一把大黑伞,他一个人占了三个人的位置。非常醒目。
  前后都无人靠近。
  队伍的长龙再缓慢的前行,等轮到阿斯的时候,太阳快要落山了。
  门口接待的女子,她穿着一身紫色的束腰长裙,淡紫色的长卷发被夕阳镀上一层金黄。她说道:“今天只剩三个名额了,后面的人散了吧。”
  阿斯刚好是最后一个。
  他还未迈进门栏,便有一道黑影抢先跨了进去——“我是最后一个!”
  来的人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他穿着一身棕色制服,头上戴着一块深棕色的护额。
  接待的女子微微笑道:“你好像不是最后一个。”
  青年大大咧咧的说道:“我人都进来了,怎么不是?”
  “你需要问一问真正的最后一位,他是否愿意把名额让给你?”
  女子的话一出,围观的群众都露出了看热闹的心态。
  这位青年是光耀有名的纨绔子弟,一般情况下,谁都会避开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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