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章 欺软怕硬的恶霸
在饭馆饱餐了一顿之后,郑有为又带着华如歌找了一个戏院听了一会儿戏。
华如歌看到戏之后就喜欢上了,她一方面是觉得很新鲜,二是觉得这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傍晚两人在戏院喝了茶之后在回府的路上,华如歌对郑有为道:“今天我让你买回来的那些石头里面都是有晶石的,你找人切开,怎么处置我不管,总之钱要分我一半。”
听戏买吃的都是要钱的,这她非常清楚。
“老大你放心,等我处理之后肯定吧灵石奉上,您就等好吧。”郑有为拍着胸脯道。
华如歌点了点头。
两人走到府门前的时候,迎面走来一男一女正在说笑,看着很亲密的样子。
那男子和郑有为有几分相像,只不过看着年龄小一些。另一个女子长得很是标致,巴掌大的小脸,大眼睛,尖下巴,很是让人心动。
男子看到郑有为之后,下意识的扬了扬眉,笑得有些轻蔑:“二哥,昨天就听你带了个人回来,这是谁啊?”
华如歌和这才知道,面前这是郑家的三少爷名字叫郑文涵,是老爷子最宠的一个儿子,在府中的地位要比郑有为高上不少。
“这位是我的贵客,胡岳,胡公子。”郑有为介绍着。
郑文涵拿捏不准,问道:“不知道是谁家的公子?”
“这三弟就不用打听的那么清楚了。”郑有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郑文涵面露疑惑之色,倒是拿不准该不该深究了。
倒是他身边的姑娘在看到华如歌的时候一双眼睛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眼中的惊艳仿佛要溢出来了。
华如歌点了点头,声音低沉的道:“在下胡岳见过三公子,这位姑娘。”
礼仪上的事情她现在也掌握了。
姑娘看到她这个谦逊有礼的样子,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了,这么优质的男人怎么才让她给碰上。
打了一个招呼,郑有为就和华如歌进了府中。
郑文涵在后面奇怪的道:“这男人什么来头?”
“我看那公子仪表不凡,一身的贵气,肯定不是寻常人物。”女子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欣赏之意。
郑文涵略有些吃味的道:“表妹,你不会喜欢这种花架子吧?”
“表哥不该如此无礼,再说你怎么知道他是花架子呢?”女子不以为然的道。
郑文涵一时没话说了。
“不与你说了,我要去看看姑姑姑父去。”女子说了一声,就扔下他一个跑进府去了。
郑文涵心中叫一个郁闷,本来这小表妹对他已经有些好感了,现在看起来好像又泡汤了。
都怪那个男人,长得那么好看干嘛?
他没好气的跟了进去。
从那之后华如歌觉得生活有了滋味,她不像从前一样每天去矿山干活,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了。
现在是手里拿着大把灵石,在府中吃好的住好的,每天出去逛街买东西,去原石店铺、赌石场转悠,要么和旁人赌,要么是看着人家赌,这其中有很多乐趣。
最主要的事她喜一到下午就可以去听戏,坐在戏院里,点上一壶最好的茶一坐一下午,日子过得很是惬意。
在这过程中她不仅仅是享受到了乐趣,也接触到了人情世故,看到了人们的各种嘴脸,而见多了人心人性也使她开窍开的更快。
在这街面上混了一个多月,她神智恢复的格外快,本性也越来越多的展现了出来。
这一天她和郑有为听戏回来,沿路看到的丫鬟都会给她们见礼,当然过程中免不了多看华如歌两眼。
她如今整个人已经很放松了,平日里脸也不板着了,而是露出那招牌式的友好笑容,对谁都很礼貌谦逊。也和丫鬟们混熟了,见面都会说上几句话,当然都是夸人的话。
丫鬟们觉得她为人温和没架子,都喜欢和她相处,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她送去。
为此郑有为很是嫉妒,他和华如歌一样平日里也喜欢和这些丫头们逗着玩,但为什么这事放在华如歌身上就是有魅力,放在他身上就是耍流氓呢?
这也太不公平了一点吧。
回到了院子,华如歌坐下道:“我让你给我寻寻哪里可以治失忆症你找了没有?”
“老大,天地良心,我一直都在找,可是你这个病太难治,没有大夫在行的。”郑有为很是委屈的道。
华如歌见状摆了摆手道:“好吧,我再等等,”
据吞噬兽的话说,她的神智经过刻意的学习之后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但她脑子灵光了之后就更加想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样的过往。
她的记忆是渐渐在恢复,但是恢复的太缓慢,她流落到这里已经有四个月了,识海中还是只有一些模糊的影像,无论她怎们抓都抓不住。
郑有为答应了一声,又出府去了,打算再拜托人好好打探。
“胡公子。”娇滴滴的声音传进来,随后走进一个一身绿色罗裙的女子,正是郑文涵的表妹叫陆灵儿。
华如歌知道这姑娘对自己有好感,一向都是敬而远之,只不过这姑娘一有机会就来找她,避都避不开。
她又向来是个礼貌的性子,见了人家姑娘冷言冷语的总不像话。
“陆姑娘来了,快请坐。”华如歌笑着道。
陆灵儿看到华如歌便心花怒放,她将拿着的食盒放在桌上道:“胡公子,这是我亲手做的糕点,特拿来给公子尝尝。”
“麻烦陆姑娘,姑娘大可不必这么客气。”华如歌说话间略有拒绝的意思。
她看过很多戏文上面都有才子佳人的故事,可她不是男人,也就只能早些拒绝人家姑娘了。
陆灵儿嘟了嘟嘴问:“胡公子是不是不喜欢灵儿?”
“灵儿姑娘,你这么好,很多人会喜欢的。只是我心有所属。”华如歌想了想,很是委婉的说了一声。
但是陆灵儿听了这话,眼睛反而亮了几分,道:“公子当真觉得灵儿好?”
华如歌有点儿懵,这个,关注点应该是这个吗?
华如歌看到戏之后就喜欢上了,她一方面是觉得很新鲜,二是觉得这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傍晚两人在戏院喝了茶之后在回府的路上,华如歌对郑有为道:“今天我让你买回来的那些石头里面都是有晶石的,你找人切开,怎么处置我不管,总之钱要分我一半。”
听戏买吃的都是要钱的,这她非常清楚。
“老大你放心,等我处理之后肯定吧灵石奉上,您就等好吧。”郑有为拍着胸脯道。
华如歌点了点头。
两人走到府门前的时候,迎面走来一男一女正在说笑,看着很亲密的样子。
那男子和郑有为有几分相像,只不过看着年龄小一些。另一个女子长得很是标致,巴掌大的小脸,大眼睛,尖下巴,很是让人心动。
男子看到郑有为之后,下意识的扬了扬眉,笑得有些轻蔑:“二哥,昨天就听你带了个人回来,这是谁啊?”
华如歌和这才知道,面前这是郑家的三少爷名字叫郑文涵,是老爷子最宠的一个儿子,在府中的地位要比郑有为高上不少。
“这位是我的贵客,胡岳,胡公子。”郑有为介绍着。
郑文涵拿捏不准,问道:“不知道是谁家的公子?”
“这三弟就不用打听的那么清楚了。”郑有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郑文涵面露疑惑之色,倒是拿不准该不该深究了。
倒是他身边的姑娘在看到华如歌的时候一双眼睛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眼中的惊艳仿佛要溢出来了。
华如歌点了点头,声音低沉的道:“在下胡岳见过三公子,这位姑娘。”
礼仪上的事情她现在也掌握了。
姑娘看到她这个谦逊有礼的样子,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了,这么优质的男人怎么才让她给碰上。
打了一个招呼,郑有为就和华如歌进了府中。
郑文涵在后面奇怪的道:“这男人什么来头?”
“我看那公子仪表不凡,一身的贵气,肯定不是寻常人物。”女子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欣赏之意。
郑文涵略有些吃味的道:“表妹,你不会喜欢这种花架子吧?”
“表哥不该如此无礼,再说你怎么知道他是花架子呢?”女子不以为然的道。
郑文涵一时没话说了。
“不与你说了,我要去看看姑姑姑父去。”女子说了一声,就扔下他一个跑进府去了。
郑文涵心中叫一个郁闷,本来这小表妹对他已经有些好感了,现在看起来好像又泡汤了。
都怪那个男人,长得那么好看干嘛?
他没好气的跟了进去。
从那之后华如歌觉得生活有了滋味,她不像从前一样每天去矿山干活,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了。
现在是手里拿着大把灵石,在府中吃好的住好的,每天出去逛街买东西,去原石店铺、赌石场转悠,要么和旁人赌,要么是看着人家赌,这其中有很多乐趣。
最主要的事她喜一到下午就可以去听戏,坐在戏院里,点上一壶最好的茶一坐一下午,日子过得很是惬意。
在这过程中她不仅仅是享受到了乐趣,也接触到了人情世故,看到了人们的各种嘴脸,而见多了人心人性也使她开窍开的更快。
在这街面上混了一个多月,她神智恢复的格外快,本性也越来越多的展现了出来。
这一天她和郑有为听戏回来,沿路看到的丫鬟都会给她们见礼,当然过程中免不了多看华如歌两眼。
她如今整个人已经很放松了,平日里脸也不板着了,而是露出那招牌式的友好笑容,对谁都很礼貌谦逊。也和丫鬟们混熟了,见面都会说上几句话,当然都是夸人的话。
丫鬟们觉得她为人温和没架子,都喜欢和她相处,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她送去。
为此郑有为很是嫉妒,他和华如歌一样平日里也喜欢和这些丫头们逗着玩,但为什么这事放在华如歌身上就是有魅力,放在他身上就是耍流氓呢?
这也太不公平了一点吧。
回到了院子,华如歌坐下道:“我让你给我寻寻哪里可以治失忆症你找了没有?”
“老大,天地良心,我一直都在找,可是你这个病太难治,没有大夫在行的。”郑有为很是委屈的道。
华如歌见状摆了摆手道:“好吧,我再等等,”
据吞噬兽的话说,她的神智经过刻意的学习之后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但她脑子灵光了之后就更加想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样的过往。
她的记忆是渐渐在恢复,但是恢复的太缓慢,她流落到这里已经有四个月了,识海中还是只有一些模糊的影像,无论她怎们抓都抓不住。
郑有为答应了一声,又出府去了,打算再拜托人好好打探。
“胡公子。”娇滴滴的声音传进来,随后走进一个一身绿色罗裙的女子,正是郑文涵的表妹叫陆灵儿。
华如歌知道这姑娘对自己有好感,一向都是敬而远之,只不过这姑娘一有机会就来找她,避都避不开。
她又向来是个礼貌的性子,见了人家姑娘冷言冷语的总不像话。
“陆姑娘来了,快请坐。”华如歌笑着道。
陆灵儿看到华如歌便心花怒放,她将拿着的食盒放在桌上道:“胡公子,这是我亲手做的糕点,特拿来给公子尝尝。”
“麻烦陆姑娘,姑娘大可不必这么客气。”华如歌说话间略有拒绝的意思。
她看过很多戏文上面都有才子佳人的故事,可她不是男人,也就只能早些拒绝人家姑娘了。
陆灵儿嘟了嘟嘴问:“胡公子是不是不喜欢灵儿?”
“灵儿姑娘,你这么好,很多人会喜欢的。只是我心有所属。”华如歌想了想,很是委婉的说了一声。
但是陆灵儿听了这话,眼睛反而亮了几分,道:“公子当真觉得灵儿好?”
华如歌有点儿懵,这个,关注点应该是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