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归黄金年代 第5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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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我也考虑到了,虽然我没直接接受,不过我把这些东西给了别人,人家拿下来也是一样。”
  “别人?是谁?”林道远诧异地问,这话出口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开口又问:“你说的不会是胡家那小子吧?”
  “您圣明。”宋朝援乐呵呵地笑道:“不光是胡耀庆,还有香江的大刘,他们原本的主业就是搞这个的,而且送来的东西不要白不要,退回去说实话也可惜了,我想了想让他们去接再合适不过。毕竟这天万一塌下来,我这个小身板不一定能扛得住,但换他们就不一样了。”
  “你这个滑头!”林道远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宋朝援说的没错,东西虽然好但也拿着烫手,一旦拿了说不定就是个把柄。而且这个梁子已经结下了,现在哪怕握手言和也是表面上的,自己这个女婿是什么性子他林道远还不清楚?
  至于那边,林道远就更了解了,现在矛盾缓和不代表没有矛盾,宋朝援是这样想的,对方弄不好也是这样想的,以后的事谁说的清楚呢?
  宋朝援这招乾坤大挪移耍的不错,让胡耀庆和大刘去接手,一来表示了同意对方的态度,二来也是把这个麻烦给抛了出去。
  就算以后有事,宋朝援也完全可以置之度外,这样安排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一下林道远算是放心了,别看他在燕京,但金陵那边发生的事第一时间他就知道了。
  毕竟他在金陵这么多年,门生故吏还是有的,而且司特作为金陵乃至苏省甚至全国有名的大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不知道才怪了。
  这些日子林道远一直没和宋援朝联系,一来他这个时候联系宋朝援不合适,而且容易给宋朝援带来压力和想法。二来,他也想看看宋朝援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棘手问题。而现在宋朝援所处理的办法虽然有些让他意外,可仔细一琢磨还是觉得宋朝援这个选择是非常不错的。
  “公司那边已经安排好了?”
  “安排的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点收尾,这一次动静不小,损失也不小。不过亏得发现的早,要不然晚上一两年还真不敢保证会怎么样。”宋朝援叹了口气又道:“后面的工作肯定还有,另外公司的结构也需要重新调整,这说起来也怪我,当年老郑在的时候我为了自己轻松把过多的权利转移了出去,后来朱维舟接替老郑担任总经理,我又太过于信任老郑的推荐没有好好调查,这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吃一堑长一智,总不能以后继续在一个坑里跌跟头吧?对了爸,我准备过几天回沪海,让阳明去金陵总部任职,先当总经理助理吧,让耀良带一带他,干个几年后也能独当一面了,等到那时候我再把这个班交给他。”
  第1061章 不省心的丫头
  宋阳明是宋援朝的接班人,好几年前宋援朝就在培养宋阳明了。
  宋阳明的成长很快,宋朝援也看在眼里,但是他毕竟还年轻,如今马上接手司特不可能,宋朝援这样安排是让宋阳明在公司中的地位再提一步,在总经理助理的位置上好好锻炼几年。
  “阳阳回来了?”
  “上个星期就回来了,我给他打了电话,他那边没问题。”宋朝援知道老爷子在担心什么,开口解释了一句。
  “也好,年轻人需要磨砺,而且他现在已经成家也是大人了,如果能掌控住司特,未来就能接手盛华。援朝呀,岁月不饶人啊,我就不说了,你看看你,现在两边的头发都快全白了,是应该让孩子们开始挑担子的时候了。”
  人老了就爱说这些,宋朝援其实也是一样,他对林道远的看法表示同意。自己现在的身体还不错,继续掌舵十来年没问题,十来年过后,宋阳明也成长起来了,正好接手自己的班。
  宋朝援回来,让林道远很是高兴,他也好久没见宋朝援了。当天晚上弄了个好菜,宋朝援陪着老两口好好吃了一顿,聊了聊。
  第二天难得睡了个懒觉,起来后都十点多了,宋朝援在院子里锻炼了下身子,临近十一点简单用了点午饭。吃完后休息了下,下午就出去了,在燕京见了几个老朋友,应酬了两日,顺便又办了点事,等一切全处理好,宋朝援动身回到了沪海。
  上午的航班,在飞机上简单吃了点飞机餐,到了沪海是下午时分。
  坐上来接自己的车,从新机场回家用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这几年沪海的建设变化很大,随着郊区的扩大和四处高架桥的兴建,整个沪海要比以前看起来大了不少。
  当然这个大不是占地面积,沪海的总面积是不变的,可市区和商业区的面积却在扩大,再加上那些原本是农田的郊区地段在市区的工厂企业逐步向外搬迁,和房地产开放的原因,已经变了新貌。
  再加上沪海的人口本就不少,这几年又有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整个沪海在繁华的同时也变得密集起来。
  从高架桥下来沿着刚扩建好的街道往市中心开,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宋朝援坐在车里望着外面,心中不由得感慨。
  进了市中心,道路变的狭窄起来,但同样车流也少了许多,而且道路两旁那些几十上百年的梧桐树绿意葱葱,再加上那些老建筑,相比在高架上看到的那些新建大楼,这里更有沪海独特的味道。
  不一会儿,车子就到了家附近,宋朝援没让司机直接开进去,他让司机在外面停下下了车。
  从司机手上接过行李箱,宋朝援说了一声辛苦,让司机先回公司去。随后宋朝援拉着行李箱朝着往家的小路走去,这条小路通向宋朝援的家,也是属于宋家内部的街道,以前是敞开的,不过现在外面装了一闪铁门,以避免这些年越渐越多的车辆找不到地方停车直接停在这里。
  进了大铁门,继续朝里走三十多米就是宋朝援的家了,这里还有一扇大门,从这扇门进去才是。
  到了门前,宋朝援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呢,还没等他来得及把钥匙插入锁孔,面前的门突然就被人从里面拉开了。
  接着,没等宋朝援反应过来,眼前瞬间一花,隐隐约约就看见一个花花绿绿的玩意猛然就撞过来,一下撞到了宋朝援胸口,撞击的力量让他连忙向后退了一步。
  “哎呦喂,谁啊!”宋朝援没喊出声,差一点撞道自己的人却喊了起来,而且很不客气地嚷嚷道:“怎么回事呀?走路都不看着,差一点把你姑奶奶的脑袋都……爹地?您……您怎么回来了?”
  宋子君揉着被撞疼了的脑袋嘴里嚷嚷着,可嚷了一半突然看见了面前的人是谁一下子就傻眼了,手里拿着行李站在门口,还板着面孔打量着自己的这个人不就是自己的老爸宋朝援么?
  “慌慌张张干嘛去?”宋朝援脸色不悦地问。
  “爹地!您怎么回来了?我好久没见您了,可想您了……”宋子君二话不说就挽起了宋援朝的手,小嘴顿时就和抹了蜜一样甜,一口一个爹地,挽着宋朝援的胳臂还一晃一晃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这套。
  “你这头发……?”宋朝援的目光朝着宋子君的脑袋望去,这丫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个发型,如果是其他发型他也就不说什么了,可这个发型实在是让宋朝援皱眉。
  这都什么发型呀,花花绿绿先不去说,还弄的蓬松无比,给宋朝援的感觉就和脑袋上插了个鸡毛掸子差不多。再加上宋子君的穿着更是让他无语,类似朋克的风格还戴了个一看就不是真货的金链子,全是上下的颜色搭配又俗又怪。
  “怎么样爹地,帅不帅?这可是现在最新潮也是最流行的打扮。”宋子君嘻嘻笑着问。
  “宋叔!”这时候,另一个同样打扮的“鸡毛掸子”从宋子君身后冒了冒头,和宋朝援打着招呼。
  宋朝援一下子还没认出对方是谁,仔细一打量才勉强认出这个男孩居然是秦文昌。
  在宋朝援的印象里,秦文昌是个乖巧懂事的男孩,而且还有腼腆,可现在这副杀马特的模样简直让他无语。
  捂着额头,宋朝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们两个秦文昌稍大些,今年也就二十一,宋子君要比秦文昌小一岁,今年才刚二十呢。
  今天也算是巧了,如果不是宋朝援回来碰上,他还不知道宋子君和秦文昌两人居然弄成了这副模样,这种标准的杀马特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这几年他们不是一直在美国念书么?回过没多久怎么就把自己折腾成杀马特的?难道两个小家伙加入了什么“葬爱家族”不成?可仔细想想宋朝援又否决了一半,自己的女儿或许可能,秦文昌应该不是,恐怕是被宋子君逼的这样打扮的。
  “瞧你们什么样子?就顶着这个鸡窝头出去?”宋朝援气不打一出来,忍不住就训斥道。
  “爹地,您也太落伍了吧,这可是最流行的了,我就是在美国都没怎么见过,没想到几年没回来国内变化这么快,流行都走在世界前沿了。”宋子君毫不在意,还特意撸了下遮住半只左眼的头发,抬着脑袋很是得意地说着。
  倒是秦文昌一副尴尬的模样,他的右眼也是被半拉头发给遮住,和宋子君一左一右,倒也配合。
  “流行?这分明就是乡村杀马特,你以为你爸老糊涂了?什么都不懂?你去街上看看,正经人哪里有这副打扮的?弄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亏得现在是大白天,要是晚上,我心脏病都给你吓出来了。”
  “对了,你们这打算去哪?就这样出去招摇?我告诉你呀宋子君,别以为在国外呆了几年回来就和我谈什么思想开放什么新潮的,马上给我回家去,把这个鸡窝头给老子洗了,弄清爽再来见我!”
  “爹地,你这就不讲理了,我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自由!我都二十的人了,已经成年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我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宋子君气呼呼地双手叉腰,就连您都不称呼了,直接喊自己老爸为你。
  宋朝援冷笑一声:“你成人了?有自由?好好,如果不要我管也行,我马上给银行打电话把你的卡给停了怎么样?”
  宋子君脸色损失一变,刚才还气呼呼的她转眼就又嘻嘻笑了起来,重新挽着宋朝援的胳臂撒娇道:“爹地,您这干嘛呀,我就试试您您就生气了?从小您可是一直最疼我的,怎么舍得生我气呢?嘻嘻,刚才就是逗您玩呢,这个头发不是染的也不是烫的,是假的,您瞧。”
  说着,宋子君伸手抓了一把脑袋,果然一头假发给抓了下来,下面的头发还是正常的。
  接着宋子君又对宋朝援道:“看见了没爹地?你真以为你宝贝女儿傻呀?我们今天打扮成这样是有正经事要做,您不信?文昌,给我爹地看看你的装备!”
  秦文昌不好意思地向宋朝援笑笑,从肩上把背着的包拿了下来,拉开拉链从里面掏出一个数码相机来。
  “宋叔,子君说的没错,刚才是和您开玩笑呢。我们现在在搞一个社会调查,您也知道我们学的是新闻专业,这次回来发现国内流行的杀马特文化很有有趣,这不子君和我商量了下,我们打算以这个为切入点做一个调查,然后再用这个调查来写一篇论文……”
  秦文昌向宋朝援解释着,宋朝援听了半天算是听明白了,这两个小家伙这次回来是准备毕业论文的,正好现在国内不久前兴起了一个所谓的“葬爱家族”和杀马特文化,这个情况顿时引起了宋子君的关注,她和秦文昌一商量,觉得用这个角度去观察社会现象然后写论文远比之前准备的更好。
  就这样两人开始准备起来,通过网络找了一些东西来看,又接触了些在沪海的这个圈子里的年轻人,为了更好的拿到一手资料,他们索性改头换面,直接加入了这个圈子,近距离接触这些群体。
  这个事在宋朝援回来之前他们就开始弄了,已经好些天了,这些日子拿到了不少一手资料,收获极大。今天是圈子里的一个聚会,宋子君和秦文昌肯定要去,而且他们还打算通过这次重要聚会再好好深入研究一下呢,没想到刚出门就撞上了回家的宋朝援,这不闹了误会么?
  第1062章 交代
  可就算这样,看着丫头这副打扮宋朝援怎么都欣赏不来,如果宋子君和自己说理由宋朝援最多相信半分,但秦文昌就不一样了,他的话宋朝援还是信的,而且连装备都拿出来了,再联想到秦文昌的解释,宋援朝心里算是松了口气。
  “行吧,早去早回!对了,你哥嫂今天回来吃饭,记得早点回来,文昌,你帮我盯着子君,这丫头太疯了,事办完就马上回来。”
  “放心吧宋叔。”秦文昌连忙应道,宋子君嘻嘻笑着也一口答应,对自己老爸说了声知道了,撒腿转眼就跑的没影了。
  回到家,宋援朝先洗了个澡,把衣服换了身舒适的家居服,这才下了楼。
  到了楼下,佣人已经把茶泡好了,宋朝援喝着茶看了会儿报纸,又接了几个电话,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林燕回来了,闻声宋朝援起身迎去,从她手里接过小包。
  夫妻两人好些日子没见面了,林燕坐下就先问燕京父母的身体,宋朝援告诉林燕二老的身体不错,再说燕京那边也有人照顾着,平日里也不用担心。不过燕京的气候是个大问题,再过一个月燕京那边就要起风了,这风一起,漫天的黄沙滚滚而来,到时候连出门都难。
  不过宋朝援和二老说好了,等下个月让老二来沪海住段日子,到时候让林燕提前过去借一下二老。
  “亏你有点孝心,我还以为你会忘了呢。”
  “天地良心,我其他的能忘,这个怎么会忘?”宋朝援很是委屈道,一副故意装出来的小受气包模样让林燕看了噗嗤就笑出声了。
  “对了,我下月可没什么时间,老爷子和老佛爷的事你可得记得,如果能提前就提前把他们接过来。”宋朝援叮嘱了一句。
  “这个事我晓得,到时候我和二嫂一起去接他们。怎么了?司特那边的事还没解决完?还得去金陵?”
  宋朝援点点头:“大的解决的差不多了,但出了这样的事后续内部要进行许多调整。另外阳明的安排我电话里也和你说了,过几天我就得带阳明过去,他这个总经理助理得早点上任,帮耀良那边分担一些。”
  “文慧那边你考虑过么?不是我说让那个阳明过去不行,可他们小两口刚刚结婚没多久,你这样一安排弄的两地分居,你就不怕你儿子和儿媳妇家庭不谐?”林燕略有担忧的问。
  “这个等阳明他们今天来了我再和他谈谈,不过儿子的脾气你也知道,他既然已经答应了这个事,应该就和文慧提前商量好了,要不然也不会点头。再说了,文慧也是我们从小看到大的,她是个懂事也大气的孩子,我的家业怎么说以后也是要阳明来接的,现在的安排是给他铺路,也是让他进一步锻炼,文慧不会不懂这些道理。”
  林燕听着微微点头,其实她也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女人和男人的想不一样,女人考虑问题更细腻些。而且宋阳明和秦文慧刚刚结婚,她这个做婆婆的还期望着早点抱孙子呢。
  “援朝,子君这个丫头你可好好管管,不知道从国外学了点什么回来,都二十岁的人了还和个孩子似的,你知道她天天在屋里听什么音乐么?”刚说完宋阳明的事,林燕忍不住就说起了宋子君。
  “什么音乐?”
  “你知道napalm death么?”
  “napalm death?好像有点耳熟,让我想想……”宋援朝歪着头想了会问林燕:“是不是搞摇滚的一个乐队,英国的?”
  “何止是摇滚,我一开始也不知道,后来问了琳子才搞明白,napalm death是摇滚乐队没错,可这个摇滚乐队是搞什么死亡摇滚的,你说子君一个丫头怎么就喜欢上这个了?摇滚不算还死亡?这是正经女孩喜欢的东西么?而且她在美国留学也没去英国呀,当年阳明他们都在英国留学都没这样,这丫头小小年纪喜欢的东西简直……”
  说到这,林燕有些说不下去了,一个劲地直摇头。
  宋朝援也是无语,忍不住就把回来时候撞上宋子君的事和林燕说了说,林燕一听彻底无语,她还不知道这个事呢,一想到自己女儿脑袋上也顶个杀马特就感觉头晕目眩。
  见林燕脸色不好宋朝援连忙安慰了她几句,还特意拿秦文昌的解释替丫头解释了几句,这才让林燕松了口气。
  不过宋朝援心里对自己这个丫头也有些生气,虽然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爱好也没错,可宋子君的爱好却和常人不一样,先不说什么杀马特,虽然给宋朝援做了解释,可宋朝援又不傻,如果宋子君对这种文化没有丝毫兴趣的话怎么会这样起劲地投入呢?
  别拿什么社会考察、论文这些来当理由,要写论文什么不好写,偏偏用这些?这也说明宋子君从内心对这种稀奇古怪的文化是有赞同的。再加上他今天第一次知道宋子君居然喜欢napalm death乐队就更无语了,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去喜欢这种音乐?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不行,不能让子君继续呆在外面了,你瞧瞧,都是你放养的结果,从高中就把她送出去留学,现在都学点了什么回来呀?如果以后再呆在国外,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
  宋朝援对林燕这个建议倒是表示同意,可却不同意林燕指责自己“放养”,当初宋阳明不也是这样安排的么?怎么当哥哥的没事,当妹妹的就这样了呢?这完全就是个人的原因。
  但宋朝援觉得早点把宋子君弄回来也是好事,这丫头从小就不让自己省心,别看着乖巧,实际上心野的很,而且主意特别大,继续在国外说不定那天就让父母担心呢。
  不过宋子君大学毕业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得明年才能毕业呢。这次回来是放假回来的,在沪海呆不了多久就得回去,宋朝援思索着是不是给丫头身边再派几个人盯着,等她一毕业后就把她给弄回来再说。
  “对了,我看文昌一直跟着丫头,亏得有他在丫头在外面没闯祸。你说,如果丫头和文昌能成,我们家和正国、彩霞他们不就是……?”
  不等宋朝援说完,林燕就摇头道:“你别瞎琢磨这个了,你以为我不想呀?我早就私下问过了。子君这个丫头告诉我她对文昌没有任何感觉,只是把他当好哥们看,就连文昌对子君也是好朋友的样子,这个事成不了。”
  “试试呗,万一能成呢?”宋朝援笑着说道,说实话他蛮喜欢秦文昌的,这个孩子不仅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而且还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孩子,关键是品性好,说起来性格根本不像他爸秦正国。
  秦正国这个家伙大大咧咧爱开玩笑,做事风格是粗中有细,可秦文昌不一样,这是一个典型的家长眼里的乖孩子,性格腼腆柔和,为人善良,反而更像应彩霞。相比更外向的宋子君来,宋朝援有时候甚至希望秦文昌是自己的儿子呢。
  “成不了。”林燕摇头,指着自己的眼睛道:“我也是过来人,这点要看不出来也白吃几十年大米饭了。无论是子君还是文昌,他们的眼睛里根本就没那个事,如果但凡有一点点,我也不会说这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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