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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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西炜像是在专心开车,没有回应。
  一阵沉寂,沈维夏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点儿多,面上有点挂不住,偷瞄了眼正在开车的陈西炜,面色严谨,全神贯注。
  飘走一阵小尴尬。
  “有个朋友开了家餐厅。陶陶抓季臣去放血,打电话让我带着你一块儿过去。”这会开车他特别专心,车太多。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北安市的车流量多的可怕。
  “奥。”低低应了声。
  心里狂喜,陶乐乐行啊!进展挺快。
  果然,难逃堵车大军。
  沈维夏刚刚把问题一股脑全抛出,这会找点话题都找不到,思考了一阵做了个决定——不说了。
  幸亏昨天下了小游戏,这会儿还可以解解闷!
  “你今天干什么去了?”
  嗯?“嗯,去看房子了。”明天去看另外两家的时候一定要避开人流高峰期,太挤了!
  “看的怎么样?”
  刚刚光顾着专心开车,说话时也没注意她表情。这会堵车,倒注意到她好多微表情的变化。心情有点复杂哟!
  “不怎么样,网上的信息不算真实。有一家里面都住了一个人了,网上还说没人。我也没考虑过要合租。另一家带我去看房的那个男主人怪怪的,挺不踏实的,还是算了吧!找别家。”眉头紧蹙,嘴角向下,可见对自己刚刚诉说的内容多么反感。
  沈维夏又想起那个合租房里满地的垃圾和那股怪味,还有那个猥琐大叔看她的眼神,想起来都觉得瘆得慌。只能祈祷明天去看的一定要好一点。
  “别着急。慢慢找,没必要非得凑合。”他轻声抚慰今天不愉快。
  她没抬头,盯着手机上的彩色小方块,“恩,没有就先到陶陶那挤一挤,找到合适的再搬出去。”
  车流开始动了,“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尽量还是找治安一点儿的。房子几号到期?”
  他打着方向盘转了个弯儿。
  哎呀,又没过关。她懊恼,抬头不小心又瞄到了他的手指,真好看。“下周三。”
  “那你明天在网上再找找,后天我正好休息,陪你去看看房子,我是本地人,对这里比你熟悉。”
  好像没有什么反驳的理由。
  晚上,躺在自己的单人床上。
  沈维夏开始审视自己,发现了一个问题:她和陈西炜什么时候和好的?
  明明几个月前在图书馆碰到还装作陌生人,这突然间有这么热络了,真是奇怪,不会又设什么套吧!
  打电话问问陶陶。
  “陶陶,你说,陈西炜这突如其来的热络,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会像上次那样,把我当实验目标吧!他是不是朝你打听我了,他有点过分了解我了。”经常想法一致观点相同,这诡异的默契是怎么来的?难道是蛔虫附体!
  “你终于意识到了!你们俩是老夫老妻还是相见恨晚呢?”就今天晚上他俩的相处,模式。比她和季臣这相处一年多的,默契程度不知高出多少倍,我都有一点羡慕了,都怪季臣个混蛋!
  陶乐乐不知季臣是刻意和她唱反调,还是陈西炜刻意迎合维夏,这两者关联的默契度之间的差距可不是一点点。
  相见恨晚倒没觉得,聊天儿的时候是挺舒服的。沈维夏把之前和陈西炜偶遇的冷漠和这两天他的热络,给陶乐乐简要陈述了一遍。她听完回了一句话。“你要是不欠他钱,就是他对你有企图。”太明显了好吗?
  听这话,沈维夏乐了。
  这年头,谁说撩你,就是喜欢你?“哈!就他那条件,我们不要差太多好吗?我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年龄,可我比他小10岁,这也是代沟啊!”更何况,陈西炜对她只能称得上友善、照顾,还没有到那个地步吧!万一自作多情,多丢人。
  那头的陶乐乐恨不得拿个榔头敲醒她,“ 无缘无故,他吃饱撑得!”
  “我说陶陶,我搞定陈西炜,那你岂不是更有机会搞定季臣了!”
  手机那头一阵激动,“对啊对啊对啊!”
  还真是痴心绝对,“我没打算搞定他,你自己加油!”说实话,真的佩服陶乐乐,就为能靠近季臣费了多大劲顶了多少压力才转行做了编辑,拼命努力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自信的和喜欢的人牵手。这一比,真觉得自己挺没劲的,要让她喜欢陈西炜这样的,真是压力山大,这人太耀眼了。唉?有人猜陈西炜特喜欢《可惜不是你》这首歌的原因是什么来着?好像是因为初恋女友。
  “喂喂喂,沈维夏,怎么没声了?”思绪被拉回到手机上,刚刚可能想多了,“在,在!我听着呢!”
  “我刚刚说得什么?”
  她刚刚说得什么来着,好像是“你这叫目标明确意志坚定。”
  “恩,只要坚持一定会成功的。”
  “哦好好,那问题来了,我明天到底要不要和他一块儿去看房子呀!”
  陶乐乐一听,原来选择困难症又犯了。沈维夏一遇到这种“要不要”“去不去”“买不买”等类问题永远也不会yes or no 明确回答。
  对付她这种“顽疾”就得始终坚定不移的认同一点绝不改变。最好的就是直接替她选择,决不给她选择的机会。不过今天这个问题性质不一样,她不想替她做决定也不想给她任何意见,去不去还是她自己知道。“你自己看着办吧!不跟你聊了哈。”
  “喂,给点意见也行啊!”回答她的是无情的忙音。
  到了第二天早晨,沈维夏依旧没有决定要不要去。陈西炜的电话——已经打过来了。一定要拒接,一定要拒绝,一定要拒绝,默念三遍后还是接通了电话。
  沈维夏先声夺人“ 昨天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就只有两家了我自己可以去看的。”说完了,怎么没人说话,“喂?”
  一阵轻笑后,如沐春风的爽朗浸着磁性的声音传来,“我是想跟你说,我一个同事她准备结婚了,房子刚好空下来,我想带你去看看!等着,我去接你。”
  嘟嘟嘟,挂了?根本就不给说不的机会,故意的吧!
  陈西炜坐在车上,透过车窗看见不远处走来的身影,格子衫、背带裤、帆布鞋,清新亮眼,右手还拿着牛奶。不过,这纠结的小表情是什么意思?呦?改视死如归了。看见了他,那张小脸终于正常了。
  沈维夏上车,坐好,正摸索安全带呢。
  “没吃早饭?”反问句。
  “没来得及。”她都不好意思答,她向来都是吃早午饭的。
  陈西炜意会的笑了笑,“ 没事,我也没来得及。咱一块去吃点。”
  沈维夏发现最近他跟她说话从来不用“要不要”“去不去”这种字眼。要不就是肯定句,要嘛,就是表肯定意义的反问句式。可能是他说话声音太温柔竟让她没有一点被强迫感。
  算了,与其多心,不如少根筋。
  蠢呐!沈维夏。他可是做了10年推广策划的人,公关传播方面的专家,最擅长的可不就是让人心满意足的接受?公关从不强人所难。
  习惯到理所当然
  跟帅哥吃饭,是不是要小口轻抿,细嚼慢咽?可要是一开始忘了直接把一个包子扔嘴里了,那接下来还要不要细嚼慢咽?美食和形象,选哪个?
  哎!都一个包子塞满嘴了,还要什么形象?
  美食绝不能被辜负!
  沈维夏一口一个,吃的不亦乐乎,形象这东西早就被味蕾给踢得八丈远了。看到笼屉里透晶晶的小汤包还剩一半,意识到对面的人好像还没有动筷子,抬头用眼神示意他,待咽下嘴里的食物才开口,“你怎么不吃?”。
  看你吃饭比吃饭还有满足感呢,“看你吃我都饱了。要不要来点酱菜?”他是真心想给她推荐一下老板娘特制的酱菜,他特别喜欢吃,希望她也喜欢。
  他是不是嫌我吃的太多了?可真的好饿,这皮薄,汤多,鲜而不腻这么正宗的灌汤包,我这个北方人还真没吃过?算了,美食面前就不想那么多了。“不要了,你也赶紧吃嘛!”说着给他也夹了一个。
  看着自己碗里的汤包,想想她夹起汤包那利落的动作不由得轻笑,要是让老板娘看见了又得普及“轻轻提,慢慢移,先开窗,后喝汤”的十二字要诀了。老板娘这包子捏的很小巧,一口一个刚刚好,这种吃法同样是北方人的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沈维夏把最后一个汤包夹到陈西炜碗里,起身奔着柜台去了。陈西炜看出了她的意图,囫囵的咽下嘴里的食物,忙对柜台前收钱的老板娘说:“老板娘,别收她的钱,我结。”紧接着掏出钱包往柜台走来。
  维夏把钱递给老板娘,不断重复着,“我付我付!”老板娘微笑的看看她又看看不断走近的陈西炜,就是不接她递出的钱。她抢着买单倒不是因为她吃的多,实在是因为单身惯了都成“汉子”了,完全没有让男士埋单的觉悟。
  修长的手指夹着一张红票票从她身侧递了过去,老板娘接过,带着绵软的南方口音说:“小陈啊!最近挺忙的吧,都没来照顾阿姨生意。”
  “是挺忙的,这不今天来了吗?”
  忙?对哦。他这种工作不是应该很忙吗?怎么感觉天天都能见到他。
  “终于见你带着个女孩子到这来了,女朋友吧!”这话惊得沈维夏动作迟疑,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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