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 跪下唱《征服》
“既然送出去了,哪里有再收回来的道理。”施子煜查看了一下衣服上的针脚,问道:“这是你做的?”
“当然!”时楚依看了一眼自己做的样式略显简单的衣服,说道,“我好久没做衣服了,有些手生。不过,我可跟你说,哪怕你再不喜欢,也不许说出来,不然我跟你急。”
施子煜连忙道:“我很喜欢!”
他早就和时楚依坦诚相见了,也不用刻意避着她,直接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时楚依给他做的。
施子煜平常都是一身军装,此时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整个人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不禁让时楚依眼前一亮。
时楚依刚想夸施子煜好看,他忽然牵着她的手单膝跪地。
施子煜望着时楚依的眼睛,深情款款的道:“依依,今天不止你有礼物要送给我,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你不是一直想让我跪下唱《征服》吗?我唱给你听。”
时楚依完全没有想到,今天还有这样的惊喜,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时楚依愣神间,施子煜低沉悦耳的歌声响起。
“我爬过高山,
我踏过草原,
我曾在枪林弹雨间穿梭,
不畏各种艰难。
却因为你,变得有所依恋。
我会在爬山时,看着柳树想起你的身姿。
我会走在草原,望着云朵想起你的笑脸。
我会在枪林弹雨间,想着同样思念我的你。
男人志在四方,而我愿意为你,停下自己的脚步,和你相扶相依。
……”
这首歌曲不算温柔缠绵,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征服”两个字,却让时楚依红了眼眶。
施子煜是一名优秀的军人,却愿意为了她,停下自己的脚步。
如果这都不算是她征服了他,那什么又能算是呢?
施子煜见时楚依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忐忑的问:“是不是不好听?”
时楚依摇了摇头,将即将要流出来的眼泪憋了回去,问道:“这首歌是谁写的?”
“我写的!”施子煜回道。
时楚依惊讶的问:“你自己作的曲填的词?”
施子煜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他也是没有办法,他问遍了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人会唱《征服》这首歌,他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为了作曲填词,他费了不少心思,还专门找人学习了一番这方面的知识。
用了很长时间,他才勉强弄出来一篇自己满意的歌曲。
只是,他自己满意了,却没有把握时楚依也能够满意。
“你那几天躲着不肯见我,就是为了这首歌?”时楚依声音略带哽咽的问。
施子煜回道:“是!本来前些天文工团有一场演出,我想当众唱给你听,然后顺便跟你求婚。
可是,我把这首歌给文工团的团长看,对方说太儿女情长了,所以……”
所以,施子煜没能够登得上去台,只能单独唱给时楚依一个人听了。
时楚依听金花说过,前几天文工团有一场文艺汇演。
她对唱歌跳舞的节目没有兴趣,便没有去凑这个热闹。
却不曾想,施子煜差一点就登了台。
对于施子煜没能登台,时楚依一点都不遗憾。
这首《征服》本就是他给她写的,合该他唱给她一个人听才对。
时楚依将施子煜从地上拉了起来,与他十指相扣:“不论你以后做什么,都不许再跟我玩失踪,知道吗?”
“我再也不会了!”施子煜保证道。
这种蠢事,一辈子做一次也就够了。
时楚依嘴角微勾:“你饿了吧,咱们吃生日蛋糕吧!”
施子煜却不急着吃,而是问道:“你究竟喜不喜欢这首歌?”
“喜欢!很喜欢!”时楚依在施子煜的脸上亲了一口,“等以后咱们有了孩子,你一定要唱给孩子听!”
施子煜见时楚依的表情不似作假,这才算是彻底放下了心。
他当糙汉子当惯了,对作曲填词完全不在行,能写出来一首自己看着还算满意的歌曲不容易。
如果时楚依不喜欢的话,施子煜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写一首出来。
两个人欢欢喜喜的将一整个生日蛋糕吃完,又在一起腻歪了许久,直到快要到熄灯的时间,施子煜才送时楚依到寝室楼下。
“依依,我今天晚上去找你,好不好?”施子煜低声道。
和恋人在一起的感觉太过于美好,施子煜实在不想就这么和时楚依分开。
“不好,部队是讲究纪律的地方,偶尔放肆一下可以,却不能每次都这样。万一半夜要有突击训练,你该怎么办?”这个时候,时楚依要比施子煜更为理智一些。
施子煜也知道自己任性了,可他就是想时时刻刻守在时楚依身边。
他后来就要赶往d市,进行军演的准备,军演加上军演之后的收尾工作,前前后后加起来,少说也得近十天的时间。
这些天他都没有办法再见到时楚依了。
时楚依不忍施子煜失落,说道:“等你明天下午训练完了,我去找你!”
听到明天能够再见面,施子煜瞬间得到了安慰,这才肯放时楚依离开。
时楚依边往宿舍楼里走,嘴角边挂着笑容。
施子煜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成熟稳重的模样,可在时楚依面前,他却总像是一个还没有长大孩子。
这样的反差,不但不让时楚依感到讨厌,反而让她很欣喜。
因为在她面前的施子煜,才是去掉层层包装外壳之后,真正的施子煜。
施子煜目送着时楚依回到宿舍,直到她的寝室里亮起了灯,他才转身离开。
施子煜心情愉悦的回到自己宿舍,庞爱民便找了过来。
庞爱民和施子煜闲扯了一会儿,然后把刘迎新让他给施子煜的手表,偷偷地放在了桌子上。
等庞爱民离开以后,施子煜这才发现这块手表的存在。
这块手表施子煜今天才见过,自然知道是谁的。
他本以为他对刘迎新已经说的足够明白了,却不曾想,她仍旧没有要收手的意思,那就不要怪他不讲情面了。
第二天中午,施子煜找了一趟政治处的同志,请对方去食堂的包间里吃了一顿饭。
两个人之前因为一些事情打过交道,关系还算不错。
对方听说施子煜要他帮忙查一下刘迎新的基本信息,立刻一口应了下来。
基本信息不像是档案,隐秘性很好,只要稍微有点关系就能够查得到。
本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情,政治处的同志自然愿意卖施子煜这个人情。
政治处的这位同志办事效率极高,施子煜刚训练完,对方就将刘迎新的基本信息交到了他的手里。
时楚依来找施子煜的时候,他正在看刘迎新的基本信息。
时楚依侧头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眉头没忍住皱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对她有兴趣了?”
“不是我对她有兴趣,准确的说,是她对我有兴趣!”施子煜说着,将庞爱民昨晚放在他桌子上的那块手表,从兜里掏了出来,扔到时楚依手里。
“这是什么?”时楚依傻傻的问。
“她知道我昨天过生日,想法设法送给我的!”施子煜回道。
时楚依曾经在e国大肆采买了不少块名表,一部分拿来送人,一部分拿来收藏,现在空间里还有好几块呢。
她对手表不说有多深的研究,但是表的价位大概是多少,她还是能够猜得出来的。
施子煜的这块瑞士手表,少说也得500块钱往上。
500块钱是什么概念,就是一个人一年的工资都不一定有这个数。
刘迎新一出手就这么阔绰,说她对施子煜没有任何企图,时楚依都不会信的。
时楚依把手表扔回施子煜的怀里,气呼呼的道:“我说她怎么总想着找我的麻烦呢,原来是你惹来的烂桃花啊!而且,她送你手表,你就痛快的收了!你说,你对她是不是有别的想法?”
“这手表不是我想收的,而是老庞偷偷塞到我寝室的。”施子煜解释完,忽然话锋一转,“不过,我对她的确有别的想法。”
“你居然还敢承认?”时楚依原本只是装的三分气,瞬间变成真的了,狠狠拧了施子煜腰间的软肉一把。
尽管时楚依心底里知道,施子煜不可能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但是听到他这么说,她仍旧很不高兴。
施子煜本来是想逗时楚依玩的,见她真生气了,立刻哄道:“我是对她有别的想法,不过是想让她离开部队,不在你跟前惹你厌烦而已。”
时楚依拿小拳拳捶了一下施子煜的胸口,抱怨道:“哪有你这样说话大喘气的?”
施子煜握住时楚依的手,保证道:“我下次一定有话痛快说!”
时楚依听了,这才肯原谅施子煜:“方程程说刘迎新背后有关系,哪里是你想让她离开部队,就能够离开部队的!”
时楚依并不是那种看谁不顺眼,就非得让谁从眼前消失的霸道性子。
相反,时楚依很会审时度势。
要不然,在末世的时候,她起初明明不
“当然!”时楚依看了一眼自己做的样式略显简单的衣服,说道,“我好久没做衣服了,有些手生。不过,我可跟你说,哪怕你再不喜欢,也不许说出来,不然我跟你急。”
施子煜连忙道:“我很喜欢!”
他早就和时楚依坦诚相见了,也不用刻意避着她,直接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时楚依给他做的。
施子煜平常都是一身军装,此时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整个人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不禁让时楚依眼前一亮。
时楚依刚想夸施子煜好看,他忽然牵着她的手单膝跪地。
施子煜望着时楚依的眼睛,深情款款的道:“依依,今天不止你有礼物要送给我,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你不是一直想让我跪下唱《征服》吗?我唱给你听。”
时楚依完全没有想到,今天还有这样的惊喜,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时楚依愣神间,施子煜低沉悦耳的歌声响起。
“我爬过高山,
我踏过草原,
我曾在枪林弹雨间穿梭,
不畏各种艰难。
却因为你,变得有所依恋。
我会在爬山时,看着柳树想起你的身姿。
我会走在草原,望着云朵想起你的笑脸。
我会在枪林弹雨间,想着同样思念我的你。
男人志在四方,而我愿意为你,停下自己的脚步,和你相扶相依。
……”
这首歌曲不算温柔缠绵,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征服”两个字,却让时楚依红了眼眶。
施子煜是一名优秀的军人,却愿意为了她,停下自己的脚步。
如果这都不算是她征服了他,那什么又能算是呢?
施子煜见时楚依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忐忑的问:“是不是不好听?”
时楚依摇了摇头,将即将要流出来的眼泪憋了回去,问道:“这首歌是谁写的?”
“我写的!”施子煜回道。
时楚依惊讶的问:“你自己作的曲填的词?”
施子煜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他也是没有办法,他问遍了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人会唱《征服》这首歌,他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为了作曲填词,他费了不少心思,还专门找人学习了一番这方面的知识。
用了很长时间,他才勉强弄出来一篇自己满意的歌曲。
只是,他自己满意了,却没有把握时楚依也能够满意。
“你那几天躲着不肯见我,就是为了这首歌?”时楚依声音略带哽咽的问。
施子煜回道:“是!本来前些天文工团有一场演出,我想当众唱给你听,然后顺便跟你求婚。
可是,我把这首歌给文工团的团长看,对方说太儿女情长了,所以……”
所以,施子煜没能够登得上去台,只能单独唱给时楚依一个人听了。
时楚依听金花说过,前几天文工团有一场文艺汇演。
她对唱歌跳舞的节目没有兴趣,便没有去凑这个热闹。
却不曾想,施子煜差一点就登了台。
对于施子煜没能登台,时楚依一点都不遗憾。
这首《征服》本就是他给她写的,合该他唱给她一个人听才对。
时楚依将施子煜从地上拉了起来,与他十指相扣:“不论你以后做什么,都不许再跟我玩失踪,知道吗?”
“我再也不会了!”施子煜保证道。
这种蠢事,一辈子做一次也就够了。
时楚依嘴角微勾:“你饿了吧,咱们吃生日蛋糕吧!”
施子煜却不急着吃,而是问道:“你究竟喜不喜欢这首歌?”
“喜欢!很喜欢!”时楚依在施子煜的脸上亲了一口,“等以后咱们有了孩子,你一定要唱给孩子听!”
施子煜见时楚依的表情不似作假,这才算是彻底放下了心。
他当糙汉子当惯了,对作曲填词完全不在行,能写出来一首自己看着还算满意的歌曲不容易。
如果时楚依不喜欢的话,施子煜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写一首出来。
两个人欢欢喜喜的将一整个生日蛋糕吃完,又在一起腻歪了许久,直到快要到熄灯的时间,施子煜才送时楚依到寝室楼下。
“依依,我今天晚上去找你,好不好?”施子煜低声道。
和恋人在一起的感觉太过于美好,施子煜实在不想就这么和时楚依分开。
“不好,部队是讲究纪律的地方,偶尔放肆一下可以,却不能每次都这样。万一半夜要有突击训练,你该怎么办?”这个时候,时楚依要比施子煜更为理智一些。
施子煜也知道自己任性了,可他就是想时时刻刻守在时楚依身边。
他后来就要赶往d市,进行军演的准备,军演加上军演之后的收尾工作,前前后后加起来,少说也得近十天的时间。
这些天他都没有办法再见到时楚依了。
时楚依不忍施子煜失落,说道:“等你明天下午训练完了,我去找你!”
听到明天能够再见面,施子煜瞬间得到了安慰,这才肯放时楚依离开。
时楚依边往宿舍楼里走,嘴角边挂着笑容。
施子煜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成熟稳重的模样,可在时楚依面前,他却总像是一个还没有长大孩子。
这样的反差,不但不让时楚依感到讨厌,反而让她很欣喜。
因为在她面前的施子煜,才是去掉层层包装外壳之后,真正的施子煜。
施子煜目送着时楚依回到宿舍,直到她的寝室里亮起了灯,他才转身离开。
施子煜心情愉悦的回到自己宿舍,庞爱民便找了过来。
庞爱民和施子煜闲扯了一会儿,然后把刘迎新让他给施子煜的手表,偷偷地放在了桌子上。
等庞爱民离开以后,施子煜这才发现这块手表的存在。
这块手表施子煜今天才见过,自然知道是谁的。
他本以为他对刘迎新已经说的足够明白了,却不曾想,她仍旧没有要收手的意思,那就不要怪他不讲情面了。
第二天中午,施子煜找了一趟政治处的同志,请对方去食堂的包间里吃了一顿饭。
两个人之前因为一些事情打过交道,关系还算不错。
对方听说施子煜要他帮忙查一下刘迎新的基本信息,立刻一口应了下来。
基本信息不像是档案,隐秘性很好,只要稍微有点关系就能够查得到。
本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情,政治处的同志自然愿意卖施子煜这个人情。
政治处的这位同志办事效率极高,施子煜刚训练完,对方就将刘迎新的基本信息交到了他的手里。
时楚依来找施子煜的时候,他正在看刘迎新的基本信息。
时楚依侧头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眉头没忍住皱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对她有兴趣了?”
“不是我对她有兴趣,准确的说,是她对我有兴趣!”施子煜说着,将庞爱民昨晚放在他桌子上的那块手表,从兜里掏了出来,扔到时楚依手里。
“这是什么?”时楚依傻傻的问。
“她知道我昨天过生日,想法设法送给我的!”施子煜回道。
时楚依曾经在e国大肆采买了不少块名表,一部分拿来送人,一部分拿来收藏,现在空间里还有好几块呢。
她对手表不说有多深的研究,但是表的价位大概是多少,她还是能够猜得出来的。
施子煜的这块瑞士手表,少说也得500块钱往上。
500块钱是什么概念,就是一个人一年的工资都不一定有这个数。
刘迎新一出手就这么阔绰,说她对施子煜没有任何企图,时楚依都不会信的。
时楚依把手表扔回施子煜的怀里,气呼呼的道:“我说她怎么总想着找我的麻烦呢,原来是你惹来的烂桃花啊!而且,她送你手表,你就痛快的收了!你说,你对她是不是有别的想法?”
“这手表不是我想收的,而是老庞偷偷塞到我寝室的。”施子煜解释完,忽然话锋一转,“不过,我对她的确有别的想法。”
“你居然还敢承认?”时楚依原本只是装的三分气,瞬间变成真的了,狠狠拧了施子煜腰间的软肉一把。
尽管时楚依心底里知道,施子煜不可能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但是听到他这么说,她仍旧很不高兴。
施子煜本来是想逗时楚依玩的,见她真生气了,立刻哄道:“我是对她有别的想法,不过是想让她离开部队,不在你跟前惹你厌烦而已。”
时楚依拿小拳拳捶了一下施子煜的胸口,抱怨道:“哪有你这样说话大喘气的?”
施子煜握住时楚依的手,保证道:“我下次一定有话痛快说!”
时楚依听了,这才肯原谅施子煜:“方程程说刘迎新背后有关系,哪里是你想让她离开部队,就能够离开部队的!”
时楚依并不是那种看谁不顺眼,就非得让谁从眼前消失的霸道性子。
相反,时楚依很会审时度势。
要不然,在末世的时候,她起初明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