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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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手搭到她肩上,低头笑着说:“那么刻意干什么。”
  程之余抬头看他说:“我还没想到要画什么。”
  “我也没拍到。”邵珩耸肩,语气也不太在意。
  程之余看他一点也不着急, 仍是老神在在的模样,却无端给她一种胜券在握的感觉。
  她问:“摄影大赛作品提交日期要到了, 你不紧张?”
  邵珩嗤一声:“紧张什么?”
  “你以前都是怎么拍照的?”
  “感觉来了就拍, 没感觉就不拍。”
  典型的邵珩式任性。
  “阿富汗那张照片呢?”程之余问。
  “那张啊。”邵珩眯着眼回想,“在喀布尔时偶然听说了那座桥就去了,在附近晃了两天才伪装成本地人藏着相机去到桥墩底下去的。”
  “啧,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发现了。”他搓搓额角, 用无所谓的语气说,“反正照片也拍到了。”
  程之余却皱紧了眉头,她可知道他被发现后出了什么事。
  邵珩问:“你还记得那张照片吧。”
  “嗯。”
  “照片中有个看向镜头的男人记得吗?”
  程之余点头,那张照片给她的震撼很大,至今还鲜活地留存在她的脑海中,每一处细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照片中,在桥墩下,一群男人在聚众吸毒,每人的表情都醉生梦死,只有那个男人警惕地往镜头这一瞥,目露凶光。
  “让我吃了一枪的人就是他。”邵珩说,“纪实摄影中有个‘隐形’原则,在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的照片,如果被拍摄对象察觉到了,他就会产生警惕和抗拒心理,作品就会生硬不自然,所以优秀的摄影者都是‘隐形人’。”
  “但那张照片,那个男人突然看过来反而让照片生动了。”邵珩说,他还能回想起两年前的那一刻,他在那男人目光投射过来之时心中的惊颤,却还是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快门,正是这个举动彻底惹怒了他,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程之余回想起那张照片,的确是因为那个男人的一瞥,让整个画面有了不同的意义,一群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在尸体横陈的桥墩下吸毒,对于濒死者冷眼相看,他们的灵魂该是多么的沦丧啊,可偏偏却惧于面对外界探测的目光,在桥墩底下用破布衣裳结成一道‘遮羞网’企图挡住世人的视线。
  那看向镜头的凶狠的目光正说明他泯灭的灵魂中还留有一丝羞耻之心,对那张照片来说无疑是画龙点睛。
  程之余赞同地点头:“好像是这样。”
  邵珩看着她,突然扬眉调笑道:“记得这么清楚,很喜欢那张照片?”
  程之余没察觉他这话背后的陷阱,老实地应道:“嗯。”
  “ivan的魅力这么大啊。”邵珩凑近她的脸勾着不怀好意的笑问,“睡到偶像的感觉怎么样?”
  程之余明白自己掉坑里了,瞪着他故意说:“没什么感觉。”
  邵珩却不恼,反而更凑近了几分,暧昧地说:“没感觉?小鱼儿,你昨晚可不是这么说的。”
  “你你你……”程之余羞恼地去捂他的嘴,“你再胡说再胡说。”
  邵珩抓住她的手直起腰,看着她突然问:“放松了?”
  程之余愣了下,随即明白了他刚才说一堆就是为了让她不那么紧张啊。
  邵珩勾着她的肩往前走,边走边说:“有时候好的作品还需要点运气,刻意没用你说是不是?”
  程之余迟钝了下,赞同地点点头。
  经他这么拐弯抹角地一开解,她也不再时时拉紧神经,放松了下来,莫奈说过他要像小鸟鸣啭一样作画,那么她也试试吧,兴许灵感就找到她了呢?
  一连几天,程之余都跟着邵珩出门采风,他们走过了清城的街头巷尾,从晨曦到日暮再到华灯初上,每一天都去寻找灵感,但都铩羽而归,一无所获。
  邵珩还是一副轻松自在的样子,程之余却有些焦虑了。
  这天他们从清城远郊回到市区时已是傍晚了,沿路走回去时程之余觉得有些疲惫,除了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
  眼看作品提交日要到了,她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她都想过了,实在不行就只能拿之前的作品参赛了。
  经过跨江大桥的时候,程之余四下随意地看,看到桥对面的走道上坐着一个衣衫褴褛,鸠形鹄面的流浪汉倚靠着桥栏坐着,面前摆放着一个碗,眼神看着往来的人群,像是祈求他们怜顾。
  程之余不是第一次在这座桥上看见他,此时这不太在意,正要别开目光时却看到一个小女孩怯怯地走近他,双手拿着一张纸币,蹲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地把钱放进流浪汉的碗里。
  是郑重的放进去,而不是随意地一丢。
  程之余的脑子像是突然被什么击中了般,一时就开窍了,心头的那汪死水一下子就活泛了起来,就如同沉寂已久的火山突然喷发,灵感阀门一开,来势迅猛。
  她双眼发亮,拉起邵珩的手就小跑起来:“我们赶紧回去。”
  邵珩跟着她快走几步:“急什么?”
  “不告诉你。”
  邵珩轻哼一声,不说他也知道,她这幅亟不可待的样子,除了有了绘画的灵感外还能别做他想吗?
  他跟着她跑,下桥时还回头往桥的对面看了眼。
  ……
  程之余当天晚上回去就先把草图画了出来,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工作室的画室想要开始着手画。
  邵珩问她:“今天不出去了?”
  程之余摇头:“我已经想好要画什么了。”
  邵珩挑眉:“自己想好了就把老子丢了?”
  程之余有些为难。
  邵珩揉了下她的发顶:“进去画吧。”
  “那你不出门了?”
  “嗯。”
  “不去拍照了?”程之余说,“你会输给我的。”
  邵珩捏了下她的鼻子:“别得意太早。”
  程之余在画室里一呆就是一天,邵珩也一直在暗房里,临近傍晚时才拿着相机出门,但是那天他没拍到任何东西。
  之后两天他也是那个时间段拿着相机出去,他去了那天他们经过的跨江大桥,那个流浪汉一直坐在那。
  邵珩这几天在桥的对面来来回回地走了好几趟,他没让那个流浪汉察觉到他在打量他,每一次观察他都是极为迅速又敏锐地一瞥。
  时机尚未到,摄影的最佳效果往往极为短暂,甚至不到一秒的时间,他需要像猛兽一般蛰伏着静候良机,在最合适的时候张开獠牙。
  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桥上来往的人流变多了,下班时间到了,从各式办公楼里走出来的人步履匆匆。
  邵珩在流浪汉对面站定,瞧准时机拿着相机对准他,在行走的人流间隙中迅速按下快门。
  咔嚓一声,将那一刻定格。
  ……
  程之余每天几乎都呆在工作室的画室里,专业的课都逃了,除了吃饭睡觉,她就把画室当成常驻地了。
  她花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把参赛作品画出来,耗费心力,几乎是穷尽了她的所学,但当她站在成品面前时,眉头却没有舒展开,总觉得还有不足,却想不出哪里不对劲,总觉着这幅画有些太空洞了,没能完全表达出她的意图。
  她暗示自己可能是对着这幅画看太久了以致于有些疲劳,明天再看可能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
  中午她从画室出来,邵珩就坐在休息室里玩电脑。
  那天傍晚回来,他把自己彻夜关在暗房里,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出来,脸上神情自得,胸有成竹的模样,程之余就知道他已经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明明她先有灵感的,最后却是他先完成作品,想想就郁闷。
  程之余拉开椅子坐在他边上,双手交叠趴在桌上歪着头盯着他看。
  邵珩垂下眼角看她:“怎么了?”
  程之余坐直身体把椅子往他那挪了挪,身子也向他倾,看着他说:“你让我看看你拍的东西好吗?”
  邵珩斜挑着她笑:“小鱼儿,想犯规?”
  程之余再凑近,商量着说:“你就让我看一下?”
  邵珩歪着头,嘴角挂着笑看她,就是不回答,故意吊着她。
  程之余鼓鼓嘴,看着他的双眼眨啊眨,软下嗓音来喊了他一声:“哥哥。”
  “啧。”邵珩额角一抽,头皮一炸,觉得要完。
  “哥哥。”她再喊了声。
  “行行行,给你看给你看。”邵珩掐了下她的脸。
  她这么一喊,他觉得命都能给她。
  邵珩从暗房里拿出已经洗好装进文件袋里的照片递给她。
  程之余迫不及待地打开文件袋,拿出里面的照片来看,只有一张。
  她看了眼,有些惊讶,他拍的是那个流浪汉,和她画里的是一个人,不同的是他们俩借由他想表现出来的主题不一样。
  那名流浪汉无疑是这张照片的主角,他随意地趺坐在桥上,衣着破烂,蓬头垢面,面前摆着一个碗,处境明显是凄凉困苦的,可他却眯着眼一脸闲适自得,好像在享受江上拂过的清风,一点也不囿于自己的困窘。
  桥上经过他面前的行人步履匆忙,像是在追赶着什么,他们的身影没有被聚焦,而是被模糊处理了,他们的身体甚至有些变形,脸上的神情都是焦虑不安的,就像是蒙克的《呐喊》里那个被扭曲的人,和那名流浪汉的闲适形成鲜明的对比。
  ‘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程之余脑海中最先想到的就是唐伯虎的这句诗。
  都市中的人都在疲于奔命,行色匆忙,追名逐利,却不如一个流浪汉来得自在,享受。
  拍摄这张照片的人该具有多高的敏锐度和对时机的判断力才能准确地抓住这一个瞬间啊。
  程之余盯着照片讷讷道:“黑白的。”
  整张照片都是黑白的,他放弃了丰富饱满的色彩,采用了最原始的黑白照,却格外契合这个主题。
  她脑海中突然快速地闪过一个念头,为什么她不尝试一下?
  程之余有些激动,他把照片递给他,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
  “我想到要怎么改啦。”
  她说完就转身离开了休息室,接着隔壁画室的门被关上。
  邵珩晃了下头:“啧,小没良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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