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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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修说的羊肉火锅店是在一家四合院里,甄菲菲不是第一次看四合院,在自己那个世界,她也有京城的朋友,对方就有一个保存得非常好的四合院。
  走在晋修身边的甄菲菲戴着她最喜欢的金猪牌牌,平日里为了维持自己的严肃形象,她都不怎么戴这个金猪牌牌的。晚上既然是跟朋友一起吃饭,她就把牌牌戴上了。
  这个四合院挺大的,如果从外面经过,绝对想不到里面居然是吃羊肉火锅的地方。
  天井处摆着几张桌子,每张桌子都坐着客人,围着铜火锅烫着鲜嫩的羊肉,吃得很带劲。时不时还能听到这些人操着地道的京城话,边聊边吃。
  而四合院的各个房间则是包厢,晋修就定了一间包厢。
  俩人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进入包厢,还没坐稳,外面就有一个穿着中上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修哥儿,您来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要不是掌柜的给我打电话,我都不知道您来我这儿了。”
  男人身上很有京城人的味道,听着口音就知道绝对是地道的京城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看着晋修的,只是在说完后,才扫了眼甄菲菲,然后眼睛一亮。
  “这难不成就是嫂子了?嫂子好嫂子好,我叫南哥儿。跟修哥儿一个大院长大的,只不过后来修哥儿去了西城。”
  这人一点都不见外,不等晋修介绍,就赶紧叫上了嫂子。说话抑扬顿挫的非常逗趣,要是穿着大马褂甄菲菲估计他能上台说相声了。
  听到对方喊嫂子,晋修看了眼甄菲菲,然后开口解释道:“是很好的朋友。”
  甄菲菲也点头,笑眯眯的看着南哥儿,“恩,我和你修哥儿是很好的朋友,这店是你开的?真不错。”
  黄浩南一听俩人都说是朋友,心里头琢磨了下,修哥儿他们是知道的,常年不近女色。之前谦哥儿那边还说了,自己哥哥有个喜欢的女人。所以他一看到修哥带着一个陌生女人来这地儿吃火锅,下意识的就以为是修哥喜欢的女人。
  他觑了眼俩人,稍微打磨了下,转过弯了。
  现在是朋友,以后可就不一定呢。
  “嗨,那是我嘴快了,还以为修哥总算是给我们带了个嫂子回来。既然是修哥的朋友,那就是我亲姐了,今晚这单我黄公子买了,二位敞开了点菜就是。”
  甄菲菲被这个南哥儿给逗得不行,真觉得对方特适合演相声。
  黄浩南也没在这呆多久,稍微聊了两句,就赶紧撤了。回到自己在这边休息的房间,掏出手机给晋谦那边去了个电话。
  “谦哥儿,修哥来我这吃火锅了,还带了个特漂亮年轻的女人,我就问下,是嫂子不?”
  晋谦倒也知道甄菲菲来了京城,只是她来是作为代表过来的,他们家想叫人回来吃饭来着,可大选在即,这会叫人回来不大方便,容易被人拿把柄说事。
  “漂亮年轻,那肯定没错了,我哥就把她看得跟眼珠子似的,你可别没眼力见的乱说话。”
  黄浩南啧一声,“那我能是那没眼力见的人?害,不说这个,你们家现在什么情况?我瞅着我爸和你爸俩嘀嘀咕咕好几趟了。”
  俩家本来就关系好,晋谦倒也没瞒着,“不分上下吧,看这次结果了。那陆家最近可能又有小动作,咱们把他们家那些小的给盯好了。”
  “放心放心,都盯着呢,咱帮不上大忙,帮点小忙还是可以的。”
  别看这事好像是上面在打架,可他们小鬼之间的斗争也不少呢。保不齐谁家小的就出了什么岔子,闹得整个计划功亏一篑。
  现在两家都盯着对方抓错处呢,就看谁家先绷不住了。
  这边黄浩南和晋谦说话,另一边的甄菲菲和晋修也开动了。
  因为是老板朋友的关系,他们这边铜火锅和食材很快就上来了。
  “浩南的嘴刁,他奶奶家里以前是上京的御厨,对吃这一块很有研究。譬如这烫火锅的汤底,看着像白水,其实是用秘方熬出来的汤。羊肉则是从蒙城那边送过来羊,每天新鲜宰杀出来的。这地方也是他家以前的房子,现在被他拿出来做个私房店了。这里每天吃什么都会换的,过来之前都不会知道今天在这吃什么,全凭他们这定菜。”
  晋修一边把烫好的羊肉夹给甄菲菲,一边跟她说着这里的事。
  羊肉滑嫩,包裹蘸料送进嘴里,当真是极大的享受。
  这汤底虽然是熬出来的高汤,可味道却非常清新,完全没有把羊肉的味道也占去,反倒将羊肉的滑嫩鲜香给发挥到了极致。
  听着晋修说这店里的事,甄菲菲就清楚了,开私房开得这么任性的,都是有家底的主。也不图挣钱,就是图自己开心罢了。
  不过这里味道确实非常好,她吃得也非常开心。
  俩人如同之前每一次约饭那样,聊着最近的趣事,完全不谈其他事情,只聊一些鸡毛蒜皮,然后高高兴兴的享受美食。
  吃完了羊肉火锅,晋修有些反常的提了个建议。
  “这旁边就是京城非常出名的北海公园,到了晚上那边挺热闹的,要不要去逛逛?”
  甄菲菲也没多想,吃完饭溜溜弯确实挺好的。
  “行啊,去逛逛呗。”
  晋修眼眸一闪,露出一个笑容来。
  甄菲菲冷不丁被这笑容又迷了眼睛,她赶紧转过头,心里头嘀咕。自己跟晋修都这么熟了。怎么每次看到对方笑,还这么顶不住呢?不都说看一个人时间长了,就没感觉的吗?怎么在晋修身上就不管用了?
  北海公园确实是京城非常出名的公园,甄菲菲在她那个世界也来过几次,只是那时候的北海公园就是游客会来玩的地方,人很多,她每次逛都被挤得够呛。
  这会北海公园边上的很多老房子都没拆,到了晚上过来玩的就都是本地人了,里面还有后世都看不到的小摊,买糖葫芦的卖糖画的等等,走两步就能看到一个小摊。
  而且人还不算多,大多数都是一家几口出来逛逛,晃晃悠悠的吹着风,别提多惬意了。
  像甄菲菲和晋修这种一对男女走在一块的也不稀奇,只是别的一对男女大多数都是牵着手走的。他们俩中间还隔着一个拳头呢,看起来比那一对对的可生疏不少,所以路过有不少人都把视线落在他们身上。
  甄菲菲倒没什么感觉,灯光比较暗,她在这大晚上的还戴着一副墨镜,有点欲盖弥彰是不错的。但晚上也是有潮流人士戴墨镜的,她也不算凸出,更不用担心别人认出来,整个人都非常放松。再加上自己难得有时间逛公园,感觉还挺不一般的。
  北海公园边上有个人工湖,装上了灯光,到了晚上还是很漂亮的。甄菲菲远远看到那个湖,一边往那走一边转头跟晋修说道:“走,我们看看湖去,不是可以坐游船吗?看看现在有没有船。”
  她看着晋修,也没太注意脚下,旁边有个正玩着铁环,那铁环直直的撞到了甄菲菲腿上。倒也不疼,就是她一抬脚,把脚给绊住了而已。
  所以她压根就控制不住自己身体,整个人都往旁边歪。
  好在身边的晋修是个反应快,一伸手扯着她的胳膊,扣住她的腰肢,往自己怀里带。
  旁边看到这一幕的人惊呼声还没喊出口,那眼瞅着就要跌倒的小姑娘就被人给捞进了怀里。
  尤其是边上的女孩子,脸都红了。
  现在电视里不都放那些偶像剧吗?偶像剧里最经典的场景,就是女主角要摔倒的时候男主角突然将人捞住了,一般女主角会摔倒在男主角身上,正好来个kiss呢。
  现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亲眼看到了这样的场景,虽然男女主角没kiss,可刚刚那充满偶像剧味道的一幕还是让边上的女孩子们少女心爆膨。
  还有小情侣中的女孩子一伸手掐向自己的对象胳膊。
  “我要是摔倒了,你是不是也能这么将我护住了?”
  莫名其妙被掐一把的男方毫无求生欲。
  “就你这体格,我捞着你得被你带下去吧?那还不如让你一个人摔了,反正也出不了什么事。”
  “你!”那女孩子气得脸俏白,心说自己是找了个什么玩意儿。
  甄菲菲可不知道这一小小举动让旁边一对情侣都要吵起来了。
  她被晋修捞进怀里的时候,鼻息间全是晋修身上很清爽的香味,对方胸膛挺硬的,被捞回来的时候正好撞到他胸口,硬邦邦的撞得她脑袋疼,墨镜都撞歪了。
  然后对方一手拉着她的胳膊,一手拦着她的腰,她今天穿得不算多,对方胳膊上滚烫的热气隔着衣服都能感受到。
  男人身上都这么热的吗?
  甄菲菲脑子里闪过这个想法。
  然后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现在可不是去想对方身上热不热的时候,而是她现在被对方搂着呢!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位女同志你没事吧?小宝,快过来给姐姐道歉,让你不要在这玩你偏不听,现在好了吧?差点让姐姐摔了。”
  一位看起来非常利落的短发女人大声朝着自己儿子喝道。真是的,差点害人家摔了,这么好看的小姑娘,要是摔下去脸着地的话,她赔都赔不起。
  “没事。”甄菲菲从晋修怀里站稳了,把墨镜取下来,见那小孩眼泪都快出来了,赶紧表示自己什么事都没有。
  短发女人松了口气,看着面前这一对俊男靓女 ,笑着说道:“还好你男朋友将你抱住了,这小伙子身体素质真不错,反应也快,伸手这么一捞就捞了起来。”
  甄菲菲眼睛一眨,“那什么,我们不是……”
  还没说完呢,短发女人一把将自己儿子提溜过来,按着他的脑袋,“快,给哥哥姐姐道歉。”
  那小孩也机灵,老老实实低头认错,“对不起哥哥姐姐。”
  甄菲菲唇角微翘,看着这老实道歉的小孩子,“以后不要在人多的地方玩这种游戏哦!”
  “听到没有,以后就只能在院子里玩,出来不准带这些东西。”短发女人点了点儿子的脑袋,色厉内荏得很。
  等那女人气冲冲的拉着自己儿子走了,甄菲菲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消失。
  “你很喜欢小孩?”晋修看着她面上的笑容问道。
  “算不上吧,就是看这孩子挺好玩的,觉得有趣。”
  其实她也算不上特别喜欢孩子,当然了长得好看乖巧懂事的那种小孩还是很喜欢的。因为看多了别人家小孩又哭又闹的样子,她以前还想过一辈子都不要孩子呢。
  晋修身边的人倒是都挺喜欢小孩的,听到甄菲菲这么回答,倒是挑了下眉毛。
  “刚刚谢谢你,要不是你的话,我估计得挂彩参加会议了。”
  继续谈论小孩的话题有些暧昧,想到自己还没跟晋修道谢,她很认真的对对方说道。
  说起来自己和晋修认识到现在,好像对方就是专门被安排来保护她的一样,那些绑匪也是,茶楼失火的时候,再到刚刚的情况。对方总能在关键时刻,伸手捞她一把。
  晋修看着她面上真诚的笑容,眼眸微黯,“不用谢。”
  看到了晋修眼底暗潮涌动的甄菲菲撇过头,赶紧将墨镜戴上,生怕对方看到她眼底的情绪变化
  “甄菲菲!”
  就在甄菲菲戴墨镜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叫她的声音,这声音,嗯,化成灰她都记得。
  “谢兰依。”
  甄菲菲的眼神隔着墨镜扫过去,不出意外的,看到了谢兰依和陆启明。
  这会谢兰依挽着陆启明的胳膊,看状态,似乎是出来散步的,还真是巧呢!
  一瞬间,甄菲菲就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她高傲的抬着下巴,隔着墨镜都能感觉到她的不屑。
  谢兰依忍着气,陆启明一个朋友请他吃饭,她作为陆启明现在的女朋友,自然也是要跟着出席的。
  吃过饭后她想着平时陆启明挺忙的,对方虽然已经答应了陆老太爷的跟她在一起,可她没感受到对方对自己有什么感情,顶多就是态度稍微温和了一点而已。
  这样她心里还很安心,想着一定要让对方爱上自己,这样嫁入陆家才是万无一失的。
  所以在吃完饭后,她就提出一起逛逛旁边北海公园的请求,这不是作为情侣,逛公园能增进感情嘛!
  只是她也想不到,自己在京城逛公园,都能碰到甄菲菲。
  要早知道她也在,自己怎么着都不会来逛了。
  下意识的,她看向陆启明,对方的眼神果然落在甄菲菲身上。谢兰依咬咬牙,伸手将陆启明的胳膊挽得更紧了些。
  “好久不见,我和陆启明已经在一起了,你要不要恭喜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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