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脚踢飞男主_2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身后的经理心惊胆战,跟在苏翊鹤身后,想着什么时候便把方芷阑的照片换下来。
  上了楼,苏翊鹤前脚走进总裁办公室,刚刚坐下,后脚慕廷曜也到了公司,上楼推开办公室的门。
  看见苏翊鹤已经等在里面,他微微一愣,似乎有些意外:“来这么早?”
  “嗯。”苏翊鹤接过助理递来的咖啡,翻了一下手上的文件,“起得早无事便过来了。”
  她当然不会说是因为早上醒来时,看到跟无尾熊一样挂在自己身上的方芷阑,无论如何也睡不下去。
  干脆早点出门工作。
  慕廷曜今天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扎了深蓝色领带,乌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眉眼本就深邃,苏翊鹤抬眼乍一看,便明白为何会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自己这个所谓的未婚夫。
  别说是他有钱有权,只怕就算是落魄街头,也会有一堆人争着要养。
  那方芷阑呢?苏翊鹤突然想到。
  于情,她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喜欢好看的皮囊再正常不过。
  于礼,慕廷曜是整个慕氏集团的掌权人,也是方芷阑的顶头上司,跟了他,别说是娱乐圈,想要什么有什么。
  苏翊鹤自幼便知道,她长大后,唯一的结婚对象便是慕廷曜。
  因为家族的原因,两人与其说是一对未婚夫妻,倒不如说是同舟共济的商业伙伴。
  如果不出意外,她的确会顺顺利利地同慕廷曜成婚,然后诞下子嗣…
  苏翊鹤看似云淡风轻地搅拌着咖啡,端着杯柄的手指不自觉捏紧。
  她微微挑眸,看向坐在自己对面的慕廷曜。
  此时他正低头在看文件,忽地伸出修长五指翻了一页,微微偏头,露出一个侧面。
  苏翊鹤呼吸一滞,想到那篇两人夜会的新闻报道里,也是这样的角度。
  她当时不过是随便看了一眼便滑过去,对慕廷曜与何人夜会,并不感兴趣。
  只是后来听说他似乎是被人赶走了,才生出几分好奇,便顺路去方宅看了一眼,便顺手捡到被方正源追赶的方芷阑。
  少女虽然坐在墙头与人对峙,依旧眸子发着光,声音响亮,输人不输阵,看起来颇为有趣,她就顺手帮了一把。
  没想到帮了她,现在似乎害惨了自己。
  “怎么了?”感受到她的目光,慕廷曜放下手中的文件,身躯微微后仰,抬头问道。
  “没什么。”苏翊鹤很好地收起眸中的神色,唇角勾起一抹笑,“只是突然想起,刚才在乘坐电梯时,听见两个新来的实习生讨论,说慕总比电视上的小鲜肉还要好看得多,便忍不住多看几眼。”
  慕廷曜显然是对这类的褒扬习以为常,并不以为意,浓眉微微一挑:“尽管看,反正婚后,你还多得是机会看。”
  听见他主动提起婚事,苏翊鹤胃部突感不适,强忍下来,摩挲着手中的咖啡杯,似笑非笑:“你似乎对这桩婚事并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
  “不满?”慕廷曜似是不明白她的说法,“苏慕两家门当户对,你又不是什么貌丑无盐之人,为什么会不满?”
  早就猜到他会如此回答,苏翊鹤并不意外,似是随口般问道:“我知道你对我,觉得不过是个值得进行财产结合的伙伴,并没有男女之情,难道你自己,就没有什么喜欢的人吗?”
  听见她这么问,慕廷曜面色忽沉,拿着文件的手一顿,吐出两个字:“没有。”
  语气坚定,像是专门说给苏翊鹤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他突然有些烦躁地扯了扯领带,向后靠在沙发上:“你今天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想起来了,就顺口问问。”苏翊鹤似是没有看见他的神色变化,以及一脸云淡风轻,心头却聚起狂风骤雨,不动声色继续打探,“那你有什么喜欢的类型吗?”
  寻常未婚夫妻这样问,大都显得荒唐,但苏翊鹤与慕廷曜自幼相识,两人早就将彼此当做最值得信任的伙伴,而非情人。
  “喜欢的类型…”慕廷曜觉得好笑,本想说没有,却不知为何脑海里模模糊糊展现出一个身影,他不自觉脱口道,“不能太高,也不能太矮。”
  “要瘦,但是身材也要好。”
  “头发很长,要喜欢笑,笑起来有酒窝或者梨涡最好。”
  “最好要皮肤白的…”
  常说问一人喜欢什么类型,他描述得越仔细,其实就说明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不过是参照这个对象描述的。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