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三章:盘古演剑
未曾想盘古幡还能够这么使用,盘古幡是先天至宝,能够三件开天至宝之中唯一一件纯属性的攻击至宝。
整个洪荒大能,全都知晓盘古幡能够演化混沌剑气。却不知道盘古幡还能够这么使用,元始天尊将盘古幡的幡面给摘下,直接落到头顶,演化一件混沌色的防御至宝。
元始天尊自己举起枪杆,直接向着通天杀去。这枪杆直接演化混沌枪芒,直接刺穿混沌,演化地火风水。
通天双眼一眯,犀利的目光演化剑芒,青萍剑更是吞噬混沌之气,直接演化浩瀚的剑芒。
可以说,通天以剑证道,绝对比普通的混元强大。
虽然说三千大道条条可证混元,将三千大道修炼到极限,根本就没有强弱之分。但是一些大道还是有着优势,比如空间大道,时间大道,力之大道,杀戮大道.........这些大道在同一等级,就强于其他大道,因为他们的攻击手段太多。
通天以剑证道,绝对超越普通的混元之境。
此刻,通天直接演化剑芒,斩向混沌枪芒。
“轰..............”
混沌崩碎,虚空碎裂。
元始天尊怒吼:“本座不信,不信.......你通天没有诛仙剑阵,也能够生活本座。本座不信.......”
元始天尊怒吼,枪芒演化,额头更是隐隐呈现丝丝的黑烟。
这一幕呈现,无数人有些骇然。
通天更是带着冷漠:“入魔,真是有些恶心。你竟然以自己的自傲入魔,这骄傲都有些过头了吧!”
此话落下,元始天尊面色狞峥,隐隐冒出魔气。这完全就是入魔的征兆,入魔之后隐隐呈现混元四重天。
这一刻,两者总算有点势均力敌的味道。在虚无的混沌轰战而起,恐怖的气势让混沌轰鸣。
通天施展锐利的剑气,剑气锋芒直接斩断混沌,演化一个个小千世界。元始天尊也是此处枪芒,直接刺穿混沌,演化地火风水。
二人交手之处,就连混沌虚空也都扭曲,可谓战得极为激烈。
不过元始天尊就算入魔,进入混元四重天。但是面对通天刚刚进入的混元之境,也隐隐约约出现一丝不稳,被压制直接被压制下风,节节败退。
这一刻,洪荒之内无数人不敢置信。
毕竟这元始天尊入魔,已经堪比混元四重天,竟然还是被通天给压制。
无数人都在感慨,看来这鸿蒙紫气绝对是陷阱。
大战持续数日,轰鸣中,通天面色冷漠:“吾之剑,混元之剑。吾之剑,信念之剑。吾之剑,大道之剑。吾之剑,盘古之剑!”
此话落下,通天直接斩出一道剑光。这剑光闪烁,如撕裂了虚无,破灭了万法,其所爆的炽烈之光,让不少强者有一瞬的睁不开眼一般。
不过这闪耀的光芒之中,演化一个浩瀚的虚影。
这虚影出现在耀眼的剑光之中,瞬间传出轰鸣之音。
“吼................”
这吼叫之音,瞬间传荡整个混沌。一时间,混沌都寂静下来,都在这吼叫之中寂静无声。
紫霄宫!
鸿钧道:“盘古元神!”
天道:“呵呵.......没想到盘古出现了。当初算计三清,看来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鸿钧冷笑:“鸿蒙紫气可是你提供的,我不过是一个平台罢了!”
“哼..........”天道冷哼,不屑说道:“你还不是一样,惧怕这盘古。我天道是盘古的一丝神念演化,盘古元神出现,我的生死就在他的一念之间。我定然不会让三清证道混元,不然激发盘古烙印,弄不好我就会灭亡!”
鸿钧冷漠:“凭借三清的资质,证道混元还不是迟早的事情。如今使用鸿蒙紫气限制三清,还不是被通天以剑证道,激发体内盘古烙印。”
天道:“哈哈........就算这样又如何。我已经和你融合一体,我的生死掌控在自己手中。你还是老老实实付出身躯吧,要知道你的一切都是我赋予的!”
鸿钧:“想要夺舍,那就看你的本事吧!”
寂静的紫霄宫,瞬间陷入沉默。除去盘膝修炼的鸿钧,没有其他人,不过看着鸿钧半张兽脸,半张冷漠的脸,就知道鸿钧和天道的关系。
..................
且不说这些,混沌之内,因为盘古元神出现的瞬间,直接让整个混沌陷入寂静。
要知道,整个混沌就算演化无数年,但是盘古的威压还是存在。
此刻,银色的光芒之内,见到盘古元神竟然演化一柄剑,而不是举起自己的斧子。
盘古元神演化的是剑,一剑刺出,直接杀向远处的元始天尊。
此刻的元始天尊已经死寂,随即在剑光之中缓缓的争鸣!
时候不久,待一切都平静时,洪荒无数人凝视洪荒,皆是大惊。
却见,通天负手而立,长剑已然归鞘,而那与之对敌的元始天尊,入魔的元始天尊,失魂落魄的站在那里,浑身呈现无尽的剑痕,好似随时崩碎一样。
元始天尊凝视通天,道:“为什么?你竟然能够激发盘古烙印,你怎么会?”
通天长叹,道:“我们三清是盘古元神演化,只要我们凭借自己进入混元之境,就能够激发元神之内隐藏的盘古烙印。这烙印就会根据我们领悟的大道,然后以盘古的见识演化这种大道。刚才盘古父神以自身的一丝神念,演化出一剑。这一剑,我看到的剑道的极致。”
此话落下,元始天尊面色悲苦,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一生自傲,以盘古正宗自豪。现在才发现,我早已经舍弃自己的骄傲。父神留下这么珍贵的宝藏,我们竟然一点也不珍惜。鸿钧.........我恨你,恨你.........”
...............................................
整个洪荒大能,全都知晓盘古幡能够演化混沌剑气。却不知道盘古幡还能够这么使用,元始天尊将盘古幡的幡面给摘下,直接落到头顶,演化一件混沌色的防御至宝。
元始天尊自己举起枪杆,直接向着通天杀去。这枪杆直接演化混沌枪芒,直接刺穿混沌,演化地火风水。
通天双眼一眯,犀利的目光演化剑芒,青萍剑更是吞噬混沌之气,直接演化浩瀚的剑芒。
可以说,通天以剑证道,绝对比普通的混元强大。
虽然说三千大道条条可证混元,将三千大道修炼到极限,根本就没有强弱之分。但是一些大道还是有着优势,比如空间大道,时间大道,力之大道,杀戮大道.........这些大道在同一等级,就强于其他大道,因为他们的攻击手段太多。
通天以剑证道,绝对超越普通的混元之境。
此刻,通天直接演化剑芒,斩向混沌枪芒。
“轰..............”
混沌崩碎,虚空碎裂。
元始天尊怒吼:“本座不信,不信.......你通天没有诛仙剑阵,也能够生活本座。本座不信.......”
元始天尊怒吼,枪芒演化,额头更是隐隐呈现丝丝的黑烟。
这一幕呈现,无数人有些骇然。
通天更是带着冷漠:“入魔,真是有些恶心。你竟然以自己的自傲入魔,这骄傲都有些过头了吧!”
此话落下,元始天尊面色狞峥,隐隐冒出魔气。这完全就是入魔的征兆,入魔之后隐隐呈现混元四重天。
这一刻,两者总算有点势均力敌的味道。在虚无的混沌轰战而起,恐怖的气势让混沌轰鸣。
通天施展锐利的剑气,剑气锋芒直接斩断混沌,演化一个个小千世界。元始天尊也是此处枪芒,直接刺穿混沌,演化地火风水。
二人交手之处,就连混沌虚空也都扭曲,可谓战得极为激烈。
不过元始天尊就算入魔,进入混元四重天。但是面对通天刚刚进入的混元之境,也隐隐约约出现一丝不稳,被压制直接被压制下风,节节败退。
这一刻,洪荒之内无数人不敢置信。
毕竟这元始天尊入魔,已经堪比混元四重天,竟然还是被通天给压制。
无数人都在感慨,看来这鸿蒙紫气绝对是陷阱。
大战持续数日,轰鸣中,通天面色冷漠:“吾之剑,混元之剑。吾之剑,信念之剑。吾之剑,大道之剑。吾之剑,盘古之剑!”
此话落下,通天直接斩出一道剑光。这剑光闪烁,如撕裂了虚无,破灭了万法,其所爆的炽烈之光,让不少强者有一瞬的睁不开眼一般。
不过这闪耀的光芒之中,演化一个浩瀚的虚影。
这虚影出现在耀眼的剑光之中,瞬间传出轰鸣之音。
“吼................”
这吼叫之音,瞬间传荡整个混沌。一时间,混沌都寂静下来,都在这吼叫之中寂静无声。
紫霄宫!
鸿钧道:“盘古元神!”
天道:“呵呵.......没想到盘古出现了。当初算计三清,看来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鸿钧冷笑:“鸿蒙紫气可是你提供的,我不过是一个平台罢了!”
“哼..........”天道冷哼,不屑说道:“你还不是一样,惧怕这盘古。我天道是盘古的一丝神念演化,盘古元神出现,我的生死就在他的一念之间。我定然不会让三清证道混元,不然激发盘古烙印,弄不好我就会灭亡!”
鸿钧冷漠:“凭借三清的资质,证道混元还不是迟早的事情。如今使用鸿蒙紫气限制三清,还不是被通天以剑证道,激发体内盘古烙印。”
天道:“哈哈........就算这样又如何。我已经和你融合一体,我的生死掌控在自己手中。你还是老老实实付出身躯吧,要知道你的一切都是我赋予的!”
鸿钧:“想要夺舍,那就看你的本事吧!”
寂静的紫霄宫,瞬间陷入沉默。除去盘膝修炼的鸿钧,没有其他人,不过看着鸿钧半张兽脸,半张冷漠的脸,就知道鸿钧和天道的关系。
..................
且不说这些,混沌之内,因为盘古元神出现的瞬间,直接让整个混沌陷入寂静。
要知道,整个混沌就算演化无数年,但是盘古的威压还是存在。
此刻,银色的光芒之内,见到盘古元神竟然演化一柄剑,而不是举起自己的斧子。
盘古元神演化的是剑,一剑刺出,直接杀向远处的元始天尊。
此刻的元始天尊已经死寂,随即在剑光之中缓缓的争鸣!
时候不久,待一切都平静时,洪荒无数人凝视洪荒,皆是大惊。
却见,通天负手而立,长剑已然归鞘,而那与之对敌的元始天尊,入魔的元始天尊,失魂落魄的站在那里,浑身呈现无尽的剑痕,好似随时崩碎一样。
元始天尊凝视通天,道:“为什么?你竟然能够激发盘古烙印,你怎么会?”
通天长叹,道:“我们三清是盘古元神演化,只要我们凭借自己进入混元之境,就能够激发元神之内隐藏的盘古烙印。这烙印就会根据我们领悟的大道,然后以盘古的见识演化这种大道。刚才盘古父神以自身的一丝神念,演化出一剑。这一剑,我看到的剑道的极致。”
此话落下,元始天尊面色悲苦,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一生自傲,以盘古正宗自豪。现在才发现,我早已经舍弃自己的骄傲。父神留下这么珍贵的宝藏,我们竟然一点也不珍惜。鸿钧.........我恨你,恨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