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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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小言离开之后, 中年夫妇仍然在卫生站门口的秋风中站了一会儿, 看着宋小言抱着件外套缩成小小一团,消失在马路尽头, 才转身走进大门。
  女人脸上还挂着笑容,满心欢喜地说道:“汉秋,刚才那个小姑娘笑的可真甜。我看着她笑, 就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化了。”
  宋汉秋牵过妻子的手,拍了拍她的手背,柔声建议:“小张同志认得那小姑娘,你要是实在喜欢,可以请小张同志介绍你们认识。”
  张富强听到两人的对话, 笑着说道:“宋先生说得对, 宋夫人要是真想认识言言,我可以帮宋夫人传话。”
  宋夫人眼中闪过一丝落寞,看了一眼卫生站里来来往往的医生护士,摇了摇头说道:“好了,还是办正事要紧。昨天小赵受了伤, 我们还没去看过他呢。”
  张富强直觉她怕是有什么心结,但别人的事情他也不好多问。听到这话,便打头走在两人前边, 领着他们到了司机小赵所在的病房。
  小赵是个典型的硬汉, 一米八几的身高, 骨架很大。剃着干净利落的小平头, 皮肤被晒成健康的小麦色, 身上的肌肉虬劲有力,筋骨也如钢铁铸成一般,眼睛虽然不大,但目光非常坚毅。
  昨天夜里,他载着宋氏夫妇的越野车,在镇子外面翻了车。
  宋氏夫妇只有轻微的擦伤。
  但司机小赵伤得颇重,左手手臂骨折,还断了一根肋骨。
  好在他是退伍军人出身,身体素质过硬,连夜做了手术之后,除了骨折的地方还不能动,精神上倒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三人到了小赵的病房,小赵见了宋氏夫妇按着床边要起身,却不小心牵动伤口,疼得他皱了一下眉头。
  宋汉秋走过去,亲自帮小赵在后背垫了个枕头。
  小赵猛地绷紧身体,一张黝黑的脸透出几分红色:“使不得,使不得!”
  宋汉秋笑起来很儒雅:“你是因工受伤,我不过帮你拿一个枕头,做什么这么客气?”
  说完之后,看着小赵问道:“我和太太之所以带你南安市,是因为你做事情稳重,一向不会出什么差错。昨天晚上,路上明明没什么状况,你为什么突然打了方向盘?”
  小赵一听到宋汉秋的话,脸上的血色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退了下去,他犹豫地看了一眼张富强,似乎有话不方便说。
  张富强想找个借口离开,就听到宋汉秋说道:“小张同志不是外人,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我看见了——”小赵像是想起什么令他极为恐惧的事情,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
  他咬了咬牙,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我正开到一个转弯口,忽然感觉有些不对,一抬头就在后视镜里看见一双血红色的眼睛!”
  宋汉秋吃了一惊,问道:“小赵,不会是你错把外面的路灯,看成了什么东西的眼睛了吧?”
  宋夫人也觉得自己丈夫说的有道理。
  可小赵却说道:“当时离镇中心有一公里。我观察过了,出了镇子的水泥路,道路两旁就没了照明的路灯。昨天,我一共开了四个小时的车,在离开镇子之前,我还在车上休息了半小时。因此,绝对不可能是我的幻觉。”
  小赵的谨慎,是部队里带来的习惯。
  他说出这么一番话,把病房里的三人都吓到了。
  过了好一会儿,宋汉秋才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玉牌,说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神秘事物也未可知。昨天出事的时候,我确实感觉胸前的玉牌凉了一下。也许,我和太太只受了轻伤,是因为阿仁送给我的这块玉牌在保佑着我们吧?”
  张富强听了宋汉秋的话,恨不得立刻同他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他们肉眼瞅不见的东西!天知道,一向积极乐观勇敢的自己,被褚和光抹了牛眼泪之后,世界观产生了多大的动摇!
  但他顾着自己的身份,觉得从自己口中说出这种事情不庄重,只好硬生生忍住了。
  宋汉秋说完话,才想起身边还站着一个警察同志,歉意地笑了笑:“小张同志,让你见笑了。”
  宋小言送了蒋兰兰到卫生站,还得赶回学校吃午饭。
  她到学校食堂的时候,食堂里的人已经不多了。不过,她运气不错,正好赶上食堂的师傅炒了新菜端上来,没让她吃着残羹冷炙。
  午饭看起来蛮丰盛,有荤有素,搭配得当。
  由于龙溪镇边上有条大河,所以河里的水产也经常出现在龙溪高中食堂的食谱上。
  今天吃的就是清蒸鱼,撒上一点葱丝,再加上一点豆豉,要的就是刚捞上来河鱼的新鲜味。
  宋小言刚坐下来,才吃了两口饭,就见到褚和光端着餐盘走到自己面前,一屁股坐在自己对面。
  等他坐定了,宋小言才发现他的眼睛布满了红血丝,脸上有一股难以掩饰的疲倦,显然是昨晚一夜没睡。
  他盯着餐盘里的鱼看了一会儿,声音沙哑地说道:“招魂失败了。”
  宋小言一愣:“怎么会这样?”
  青阳观是远近闻名的道观,褚和光又是青阳观后辈里资质最出众的。宋小言曾经数次见他招魂,从来没有失手的时候。
  可现在——
  褚和光居然招了一夜的魂,都没有把黄毛的魂魄招来。
  褚和光道:“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黄毛的魂魄已经入了阴司。第二种可能,黄毛的魂魄散了,或者被困在什么地方。”
  宋小言问:“我可以帮上什么忙吗?”
  褚和光点了点头:“你记得我送给你的那盏灯吗?它的名字就叫引魂灯。你明天把灯带来学校,跟我去一趟临水街。到了那里,就知道黄毛的魂到底去了哪里了。”
  “好。”宋小言应了下来,一边听褚和光说话,一边吃着午饭。
  过了一会儿,褚和光也没动静。
  宋小言抬头一看,只见他仍然盯着餐盘里的鱼发呆。然后一抬头看向宋小言身后,喉头突然抽动了几下,跑到外面的洗手池,吐了个昏天黑地!
  宋小言好奇地回过头,只见许多天假的秦琪,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羊毛开衫,出现在食堂门口。
  她面沉如水,径直向宋小言走来,瞥了一眼褚和光的方向,目光落在宋小言脸上:“你知不知道,傅斯已经回国了?”
  宋小言看见她脖子上有一片鳞片状的绯红,像是刚掉了痂的长出来的粉嫩皮肤,手里的筷子一顿,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呵……”秦琪冷笑了一下,“傅斯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冷漠,但你应该比我更了解他。我劝你,还是早点作出选择。”
  宋小言实在想不通:“秦琪,难道身边的人在你眼里,就只是可以任你摆布的东西?无论是傅斯还是褚和光,我都没办法左右他们的思想。”
  秦琪的嘴角重重地坠了下来:“宋小言,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这是我给你最后的警告。”
  说完之后,秦琪就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宋小言一看,原来是褚和光吐完回来了。
  他正好与秦琪擦肩而过,却看也不看她一眼,坐到位置上,把餐盘上的唯一的肉,也就是食堂午饭的那条清蒸鱼,夹到了宋小言的盘子里。
  宋小言看了他一眼:“我已经吃完了。”
  “我现在看见鱼就想吐。”褚和光道。
  秦琪的家人不知从哪里打听到老道士有办法救她。
  那天夜里,秦琪的惨叫声响彻了整个青阳观,那股浓重的鱼腥味一连过了两天才散。
  “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青阳观在杀猪。”褚和光冷着脸向宋小言解释,顺便嫌弃地看了一眼宋小言面前的鱼。
  本来还觉得这鱼挺好吃的宋小言:……
  放学回家之后,宋小言照例吃了晚饭洗了澡,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做作业。做完作业,她把书本收进书包里,又把一直放在抽屉里的青铜灯,一块塞进了书包里。
  收拾抽屉的时候,宋小言翻到了一本真皮封面的笔记本。
  笔记本的封皮是全黑的,皮质摸上去很柔软。除了真皮的天然纹路,上面没有任何别的东西。
  自打她从市里回到望龙潭,它就一直把压在抽屉最底层,以至于她差点忘了它的存在。
  翻开笔记本,里面是暖黄色的纸。
  扉页上,写着一行与它的主人同样清冷的字迹。
  乙亥年冬,风雪千山
  落款是傅斯的名字,除了他的字迹,往后的每一页都是空白。
  宋小言只看了一眼,就合上了笔记本,再次把它放在原来的位置。
  咕噜噜——
  一颗蓝色玻璃珠子滚了出来。
  也许是因为这颗珠子实在太漂亮,又或许是因为别的什么。
  宋小言顺手把它丢进书包里,也就关了灯上床睡觉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蒋兰兰请了假没有来。宋小言上完学,在校门口等褚和光的时候,看见了江小龙的父亲。
  宋小言记得就在前几天,身为学校教导主任的他还意气风发。没想到几天不见,他就苍老了不上,头上添了许多白头发。
  他行色匆匆,也没顾得上回应学生们的问好,一头扎进秋风里去了。
  “言言,不要看了,我们去临水街!”褚和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宋小言身边,从教导主任身上收回目光,问道,“引魂灯带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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