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4章别说话,吻我
“风仙?”
沈欢以为是李凤仙出了什么事情,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五号,又朝着医王世家看了一眼。
五号的事情不能不管,只是一个呼吸之间,沈欢便已经下了决定。
他显示删除了五号见到自己以后的记忆,然后在五号身上洒下了追猎千里散,然后迅速的赶往李家。
等到了李家之后,他看到了在院子里慌忙寻找着什么的李凤仙。
“凤仙发生了什么——”这边沈欢的话还没说完,李凤仙就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沈欢的眼神之中充满了诧异,以两人的关系来讲,李凤仙可以说是第一次主动对自己做出这种亲昵的举动。
“你没事,太好了,我以为——”李凤仙正说着,好像是意识到了不妙,连忙松手退到了一旁,“抱歉,太师叔,我刚刚太激动了,我以为你除了事情,所以才——”
沈欢没有说话,而是上前一把将对方拉近了自己的怀里,“我知道,一定是刚才那个家伙的出现让你担心了,放心吧,没事的,他们伤害不到我。”
“你骗我。”
李凤仙忽然冷不丁的冒出了这么一句话,让沈欢十分的费解,“我骗你?”
沈欢心里就纳闷了,李凤仙他心疼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骗她呢。
见沈欢一脸不解的样子,李凤仙气呼呼的说道:“你根本就没有吸烟。”
“咳咳——”这就很尴尬了,当时沈欢只不过是想随便找一个借口,毕竟烟草确实会影响药物的性能,可他没有想到之后该怎么解释。
早知道自己就去吸一根烟了。
沈欢会抽烟,毕竟牛大宝就抽烟,身为好基友的他就算不抽也不代表他不会抽。
“说吧,你到底去干什么了?”
“那个我出去见了一个老朋友。”
“男的女的?”
“男的。”
“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多大了,从事什么行业,有没有家室,性取向正常不正常?”
沈欢是真的被呛得说不出话来了,这、这人是李凤仙?!
要不是因为沈欢感受到的还是李凤仙的精神波动,他真的要以为又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附身到了李凤仙的身上。
“凤仙,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你转行改调查户口的了?”
关心则乱,李凤仙听到这句话,瞬间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失态,“不、不是的,我只是、我只是担心太师叔你受到伤害而已,毕竟这里是我们医王世家的地盘,要是被林小姐知道了,恐怕——”
“其实妙诗是知道你们的存在的。”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李凤仙一愣,“什么意思?”
“妙诗同意我可以娶其他女人,但只要保证我依旧还爱着她就够了。”沈欢说到这儿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说,因为她爱我,所以只要我开心就够了,并且在她的心里,爱的定义是收获而不是失去。”
李凤仙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些什么,但是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的话,她绝对做不到林妙诗这个地步。
再说,在新时代环境下成长的年轻人,又有哪个可以接受?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道德这种东西已经越来越缺失了。
有些时候不得不感叹,迷信这种东西还是有好处的,比如因果报应,人在做天在看,做错事是要受惩罚的,要么下地狱进油锅,要么失去脱胎做人的能力,尽管现在听起来很中二,可至少起到了一个警醒的作用。
除了那种邪到二百五的教派以外,多数宗教的主要目的其实还是导人向善的。
至于现在这种“你麻痹”不要钱的年代……
在这个可能连和尚都已经不信仰所谓佛祖,开始开公司的时候,上到明星公众人,下到普通小老百姓,出轨了一夜啪啊这些事情,好像忽然间就变得正常了。
在李凤仙看来,林妙诗的行为无疑是非常伟大的,但是在某些伪女权的眼中,那林妙诗就是一个土鳖的直女癌,沈欢就是典型的直男癌渣男。
毕竟这是一个动不动就号称自由,动不动就扬言国家与偶像之间,当然是哪个让自己爽哪个重要的年代。
说不过就骂,骂不过就调侃咱们三观不同,不跟你这个嘴里有屎的混蛋扯淡了。
做出有违伦理的事情以后,还洋洋洒洒的说他人不够开放,老古董,比不上先进的西方思想。
然而事实上,在那个有证就可以拿枪的地方,一般出了这种事情,脑袋百分之八十的可能都是会开花的。
李凤仙沉默着没有说话,她深爱着沈欢,也试过去忘记,可是根本没有办法做到,哪些看似只是工作上的交际,在回到家里之后,她便会露出兴奋到不行的神情。
只是因为,今天见到了沈欢,并且和沈欢交谈了十个来回以上的谈话,亦或者只是一声太师叔就足够了。
爱就像是人生一样,根本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概括的,每个人对爱都有着自己的定义。
就像是马哲这种东西一样,他说了所有有道理的话,甚至有些道理完全相驳,然后他告诉你,实践是唯一的真理。
最后,所有人通过实践得到了都属于自己的正确答案,那些经过印证的话全都是对的,并且都有证人,即便他们是相驳的。
李凤仙的爱属于那种偷偷看着你就好,如果你能跟我说上两句话,那再好不过。
但是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和沈欢在一起,因为那对她来说是一种奢华到极点的愿望。
如今她知道,这个愿望可能随时都会实现的时候,忽然开始迷茫了。
通过沈欢刚才的话,不难看出,林妙诗是一个比自己伟大上万倍的女人。
能够让太师叔死心塌地的人,果然有着自己无法比拟的优点。
“我——”
“别说话,吻我。”见对方没有反应,沈欢继续厚着脸皮说道:“既然你不吻我,那我只好去吻你了。”
说着,也不管李凤仙答不答应,他直接用自己的嘴巴覆盖住了对方的红唇。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女性接吻,但沈欢依旧有种轻微触电的舒适感,李凤仙的嘴巴内不是兰香,而是一种类似——草莓的味道……
沈欢以为是李凤仙出了什么事情,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五号,又朝着医王世家看了一眼。
五号的事情不能不管,只是一个呼吸之间,沈欢便已经下了决定。
他显示删除了五号见到自己以后的记忆,然后在五号身上洒下了追猎千里散,然后迅速的赶往李家。
等到了李家之后,他看到了在院子里慌忙寻找着什么的李凤仙。
“凤仙发生了什么——”这边沈欢的话还没说完,李凤仙就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沈欢的眼神之中充满了诧异,以两人的关系来讲,李凤仙可以说是第一次主动对自己做出这种亲昵的举动。
“你没事,太好了,我以为——”李凤仙正说着,好像是意识到了不妙,连忙松手退到了一旁,“抱歉,太师叔,我刚刚太激动了,我以为你除了事情,所以才——”
沈欢没有说话,而是上前一把将对方拉近了自己的怀里,“我知道,一定是刚才那个家伙的出现让你担心了,放心吧,没事的,他们伤害不到我。”
“你骗我。”
李凤仙忽然冷不丁的冒出了这么一句话,让沈欢十分的费解,“我骗你?”
沈欢心里就纳闷了,李凤仙他心疼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骗她呢。
见沈欢一脸不解的样子,李凤仙气呼呼的说道:“你根本就没有吸烟。”
“咳咳——”这就很尴尬了,当时沈欢只不过是想随便找一个借口,毕竟烟草确实会影响药物的性能,可他没有想到之后该怎么解释。
早知道自己就去吸一根烟了。
沈欢会抽烟,毕竟牛大宝就抽烟,身为好基友的他就算不抽也不代表他不会抽。
“说吧,你到底去干什么了?”
“那个我出去见了一个老朋友。”
“男的女的?”
“男的。”
“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多大了,从事什么行业,有没有家室,性取向正常不正常?”
沈欢是真的被呛得说不出话来了,这、这人是李凤仙?!
要不是因为沈欢感受到的还是李凤仙的精神波动,他真的要以为又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附身到了李凤仙的身上。
“凤仙,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你转行改调查户口的了?”
关心则乱,李凤仙听到这句话,瞬间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失态,“不、不是的,我只是、我只是担心太师叔你受到伤害而已,毕竟这里是我们医王世家的地盘,要是被林小姐知道了,恐怕——”
“其实妙诗是知道你们的存在的。”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李凤仙一愣,“什么意思?”
“妙诗同意我可以娶其他女人,但只要保证我依旧还爱着她就够了。”沈欢说到这儿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说,因为她爱我,所以只要我开心就够了,并且在她的心里,爱的定义是收获而不是失去。”
李凤仙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些什么,但是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的话,她绝对做不到林妙诗这个地步。
再说,在新时代环境下成长的年轻人,又有哪个可以接受?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道德这种东西已经越来越缺失了。
有些时候不得不感叹,迷信这种东西还是有好处的,比如因果报应,人在做天在看,做错事是要受惩罚的,要么下地狱进油锅,要么失去脱胎做人的能力,尽管现在听起来很中二,可至少起到了一个警醒的作用。
除了那种邪到二百五的教派以外,多数宗教的主要目的其实还是导人向善的。
至于现在这种“你麻痹”不要钱的年代……
在这个可能连和尚都已经不信仰所谓佛祖,开始开公司的时候,上到明星公众人,下到普通小老百姓,出轨了一夜啪啊这些事情,好像忽然间就变得正常了。
在李凤仙看来,林妙诗的行为无疑是非常伟大的,但是在某些伪女权的眼中,那林妙诗就是一个土鳖的直女癌,沈欢就是典型的直男癌渣男。
毕竟这是一个动不动就号称自由,动不动就扬言国家与偶像之间,当然是哪个让自己爽哪个重要的年代。
说不过就骂,骂不过就调侃咱们三观不同,不跟你这个嘴里有屎的混蛋扯淡了。
做出有违伦理的事情以后,还洋洋洒洒的说他人不够开放,老古董,比不上先进的西方思想。
然而事实上,在那个有证就可以拿枪的地方,一般出了这种事情,脑袋百分之八十的可能都是会开花的。
李凤仙沉默着没有说话,她深爱着沈欢,也试过去忘记,可是根本没有办法做到,哪些看似只是工作上的交际,在回到家里之后,她便会露出兴奋到不行的神情。
只是因为,今天见到了沈欢,并且和沈欢交谈了十个来回以上的谈话,亦或者只是一声太师叔就足够了。
爱就像是人生一样,根本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概括的,每个人对爱都有着自己的定义。
就像是马哲这种东西一样,他说了所有有道理的话,甚至有些道理完全相驳,然后他告诉你,实践是唯一的真理。
最后,所有人通过实践得到了都属于自己的正确答案,那些经过印证的话全都是对的,并且都有证人,即便他们是相驳的。
李凤仙的爱属于那种偷偷看着你就好,如果你能跟我说上两句话,那再好不过。
但是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和沈欢在一起,因为那对她来说是一种奢华到极点的愿望。
如今她知道,这个愿望可能随时都会实现的时候,忽然开始迷茫了。
通过沈欢刚才的话,不难看出,林妙诗是一个比自己伟大上万倍的女人。
能够让太师叔死心塌地的人,果然有着自己无法比拟的优点。
“我——”
“别说话,吻我。”见对方没有反应,沈欢继续厚着脸皮说道:“既然你不吻我,那我只好去吻你了。”
说着,也不管李凤仙答不答应,他直接用自己的嘴巴覆盖住了对方的红唇。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女性接吻,但沈欢依旧有种轻微触电的舒适感,李凤仙的嘴巴内不是兰香,而是一种类似——草莓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