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3章第三位圣贤者?!
千幻戮仙形态,是由真正的神仆守望者的灵魂所化,毫不夸张的说,守望者可能才是银河星域内实力最为强大的存在。
如果他拥有肉身的话,那应该没有天尊那个星域守护者的事儿了。
这并非是夸张的说法,俗话说得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是创世神的奴仆。
先不说华夏天尊或是战神阿瑞斯,光是灭道者见了守望者估计都得喊上一声爸爸才可能活命。
若不是沈欢当初利用手段将守望者强行收为器魂,那么戮仙绝对是可以称霸整个银河星域的存在。
毕竟这个家伙存在的作用,就是给那些神选者们开挂的,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个外挂。
当然,戮仙的威力虽然减少了很多,但毫无疑问的,在千幻的所有形态当中,戮仙无疑是最强的。
这更是沈欢越级挑战的利器,只要能够击中对方,即便是大罗金仙估计也要化为这个世界的一份子。
眼前的这个场景,还真找不到什么词语来形容,因为就连沈欢本人也因为强光太过猛烈,而睁不开眼睛。
没有爆炸声,在戮仙发射的那一刹那,整个世界都仿佛进入到了一种真空状态。
他们听不到任何声音的同时,脑海中又回响着任何声音,有些人是耳鸣,有些人是电磁波的声音,千奇百怪各种各样,没有人能够推测出究竟发生了什么。
与此同时,被誉为官方第一势力的异能者联盟某处禁地内,一名一直闭眼的老者忽然睁开了眼睛,他那金色的眸子当中充满了惊讶,似乎是预感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紧接着第二个人,第三个人,几乎只要是异能者联盟能够排的上号的人,全都在同一时刻从冥想的状态中被“外物”所打断。
“这种力量……是阿瑞斯大人发出来的吗?”
“不对,这股力量是从帝国城发出来的,距离阿瑞斯大人的神殿还有十分遥远的距离。”
“帝国城出现过强者吗?”
“会不会是那个人?无色之王。”
“有可能,不过除了他还有一个人。”
“谁?”
“灭杀狼族的那个神秘高手!”
“他是东方的修者,气息和天尊有些相似,但是这一股力量,显然不是出自于道修体系。”
“也不是阴阳师、忍者、武士这种华夏异变体系,更加不是我们异能者和魔导师的力量。”
“好了,都安静一些,既然我们感觉到了,那么迦门大师也一定感应到了,我们还是听一听他的判断吧。”
众人都是通过类似神识的精神力进行沟通,即便不见面也像是在面对面谈话。
当其中一个异能者提到迦门的时候,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
法神迦门,异能者联盟的神级强者,这也是为什么异能者联盟被称之为最强大官方组织的原因。
因为他是官方体系当中,唯一拥有神级强者的存在。
法神迦门,就是最先觉醒的那位老者,沉吟了半会儿,说道:“这股力量十分的巨大,比传说中的禁忌魔法还要强大数十倍,就算是我正面遇到,恐怕也只有死路一条。”
“什么?!”
众人的脸上充满了惊讶,连法神都可以杀死的力量!
如果是天尊或者是阿瑞斯出手,他们脸上不会有任何的惊讶,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对于这两位神榜以外的强者来说,屠杀神级强者对他们来说简直像是吃家常便饭一般简单。
看刚才众人已经做出了判断,发挥出这种力量的人不是天尊也不是战神。
这就构成了一种令人恐惧的假说——这个世界上又出现了一个可以和这两位真正神明一般并肩的存在。
如果这个人是朋友还好说,如果是敌人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你们不用紧张,如果我感应没错的话,造成这一击是纯粹的自然界元素力量。”
“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人为的力量,而是类似于神罚,亦或是东方天劫的存在吗?”
“可无论是我们的西方神罚,还是东方天劫,都不应该爆发出这样强大的力量啊。”
众人陷入了沉默当中,是的,即便是最强大的神罚,也不可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威力,这与法神迦门的判断,几乎是起直接冲突的。
迦门再次开口解释道:“我说是自然元素的力量,但并没有说不是人为的。”
“是和您一样的元素法师吗?”
听到这话,迦门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并不相同,即便到了我这个境界,也只是纳天地元素为己用,但是对方并不是和我一样,借用元素的力量施展招式亦或是强化自身……对方并不是这样,他更像是成为了元素的主人,直接命令这天地间的一切元素,形成了这一击。”
“那、那岂不是说,第三位圣贤者诞生了?”
“你这样认为并不算做错误。”
“该死!立马派人去调查散发出这种恐怖力量的人是谁!”
“不要,如果对方真的具备圣贤者的力量,我们派去的人只是送死而已,如果招惹对方不快,整个花旗都可能在一念之间覆灭!”
“难道就这样任由他胡闹下去?我可不认为这样的力量,只是随便散发而已,他想表达的很可能就是覆灭花旗的讯息!”
听到众人的谈话,迦门无奈的叹了口气,“安静,事情应该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在匹敌圣贤者的能量散发出来之前,我感受到了格列夫三世的气息,现在格列夫三世的气息消失了……显而易见,刚才那股力量,是针对格列夫三世发出来的。”
“格列夫三世死了?他可是和法神大人一样的神级强者。”
一阵沉默过后,迦门下达了最终绝定,“等到事情平息以后再去调查这一件事情,另外告诉修斯,对方的存在是一个禁忌,不要试图俘虏亦或是拉拢,最好的做法就是以礼相待,不要做出任何意义上的冒犯……如果他还想让花旗继续存在这个世界上的话。”
如果他拥有肉身的话,那应该没有天尊那个星域守护者的事儿了。
这并非是夸张的说法,俗话说得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是创世神的奴仆。
先不说华夏天尊或是战神阿瑞斯,光是灭道者见了守望者估计都得喊上一声爸爸才可能活命。
若不是沈欢当初利用手段将守望者强行收为器魂,那么戮仙绝对是可以称霸整个银河星域的存在。
毕竟这个家伙存在的作用,就是给那些神选者们开挂的,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个外挂。
当然,戮仙的威力虽然减少了很多,但毫无疑问的,在千幻的所有形态当中,戮仙无疑是最强的。
这更是沈欢越级挑战的利器,只要能够击中对方,即便是大罗金仙估计也要化为这个世界的一份子。
眼前的这个场景,还真找不到什么词语来形容,因为就连沈欢本人也因为强光太过猛烈,而睁不开眼睛。
没有爆炸声,在戮仙发射的那一刹那,整个世界都仿佛进入到了一种真空状态。
他们听不到任何声音的同时,脑海中又回响着任何声音,有些人是耳鸣,有些人是电磁波的声音,千奇百怪各种各样,没有人能够推测出究竟发生了什么。
与此同时,被誉为官方第一势力的异能者联盟某处禁地内,一名一直闭眼的老者忽然睁开了眼睛,他那金色的眸子当中充满了惊讶,似乎是预感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紧接着第二个人,第三个人,几乎只要是异能者联盟能够排的上号的人,全都在同一时刻从冥想的状态中被“外物”所打断。
“这种力量……是阿瑞斯大人发出来的吗?”
“不对,这股力量是从帝国城发出来的,距离阿瑞斯大人的神殿还有十分遥远的距离。”
“帝国城出现过强者吗?”
“会不会是那个人?无色之王。”
“有可能,不过除了他还有一个人。”
“谁?”
“灭杀狼族的那个神秘高手!”
“他是东方的修者,气息和天尊有些相似,但是这一股力量,显然不是出自于道修体系。”
“也不是阴阳师、忍者、武士这种华夏异变体系,更加不是我们异能者和魔导师的力量。”
“好了,都安静一些,既然我们感觉到了,那么迦门大师也一定感应到了,我们还是听一听他的判断吧。”
众人都是通过类似神识的精神力进行沟通,即便不见面也像是在面对面谈话。
当其中一个异能者提到迦门的时候,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
法神迦门,异能者联盟的神级强者,这也是为什么异能者联盟被称之为最强大官方组织的原因。
因为他是官方体系当中,唯一拥有神级强者的存在。
法神迦门,就是最先觉醒的那位老者,沉吟了半会儿,说道:“这股力量十分的巨大,比传说中的禁忌魔法还要强大数十倍,就算是我正面遇到,恐怕也只有死路一条。”
“什么?!”
众人的脸上充满了惊讶,连法神都可以杀死的力量!
如果是天尊或者是阿瑞斯出手,他们脸上不会有任何的惊讶,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对于这两位神榜以外的强者来说,屠杀神级强者对他们来说简直像是吃家常便饭一般简单。
看刚才众人已经做出了判断,发挥出这种力量的人不是天尊也不是战神。
这就构成了一种令人恐惧的假说——这个世界上又出现了一个可以和这两位真正神明一般并肩的存在。
如果这个人是朋友还好说,如果是敌人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你们不用紧张,如果我感应没错的话,造成这一击是纯粹的自然界元素力量。”
“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人为的力量,而是类似于神罚,亦或是东方天劫的存在吗?”
“可无论是我们的西方神罚,还是东方天劫,都不应该爆发出这样强大的力量啊。”
众人陷入了沉默当中,是的,即便是最强大的神罚,也不可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威力,这与法神迦门的判断,几乎是起直接冲突的。
迦门再次开口解释道:“我说是自然元素的力量,但并没有说不是人为的。”
“是和您一样的元素法师吗?”
听到这话,迦门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并不相同,即便到了我这个境界,也只是纳天地元素为己用,但是对方并不是和我一样,借用元素的力量施展招式亦或是强化自身……对方并不是这样,他更像是成为了元素的主人,直接命令这天地间的一切元素,形成了这一击。”
“那、那岂不是说,第三位圣贤者诞生了?”
“你这样认为并不算做错误。”
“该死!立马派人去调查散发出这种恐怖力量的人是谁!”
“不要,如果对方真的具备圣贤者的力量,我们派去的人只是送死而已,如果招惹对方不快,整个花旗都可能在一念之间覆灭!”
“难道就这样任由他胡闹下去?我可不认为这样的力量,只是随便散发而已,他想表达的很可能就是覆灭花旗的讯息!”
听到众人的谈话,迦门无奈的叹了口气,“安静,事情应该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在匹敌圣贤者的能量散发出来之前,我感受到了格列夫三世的气息,现在格列夫三世的气息消失了……显而易见,刚才那股力量,是针对格列夫三世发出来的。”
“格列夫三世死了?他可是和法神大人一样的神级强者。”
一阵沉默过后,迦门下达了最终绝定,“等到事情平息以后再去调查这一件事情,另外告诉修斯,对方的存在是一个禁忌,不要试图俘虏亦或是拉拢,最好的做法就是以礼相待,不要做出任何意义上的冒犯……如果他还想让花旗继续存在这个世界上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