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3章最大的差别不是气质,而是妖气!
“怎么,嫌弃贵?”见沈欢不说话,那浓妆艳抹的女人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出不起钱就滚一边儿去!”
沈欢心里郁闷到了极点,小姐这一行不会服务行业吗?一直是顾客至上,怎么现在看起来好像是翻了一个个儿了?
难道真成了女权社会?可要是成了女权社会,哪还会有女人做这种行当啊。
也不一定,就拿现在来说,虽然还是男权社会,但也不是照样有牛郎男公关这样的存在吗。
虽然被骂了一顿,但沈欢心里除了郁闷,倒也谈不上生气。
况且,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位女士绝对不是苏璃的尾魂。
理由很简单,狐仙一族所散发的气质很骚气,但也仅仅局限于气质而已,它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将对方引上钩然后吃掉其心脏。
是绝对不会做出,眼前这位烫发女郎所干的事情。
沈欢举起双手,干笑道:“美女你误会了,我就是来搭个讪,绝对没别的意思,您要是不喜欢,我走就是。”
举起双手,是为了表示无害,这是现代人在影视剧渲染下所养成的习惯。
可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举动,让眼前这位小姐瞬间收起了嚣张跋扈的表情,一把挽住沈欢的胳膊,娇滴滴的说道:“小弟弟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啊,这样可是没办法成功约啪的,姐姐我呢,刚刚只是吓唬吓唬你,你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扫黄打非有多严重,更何况是这种正轨的地方,先不说我不是小姐,就算我是小姐,也不敢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做生意不是。”
“呃……您说的都对。”沈欢嘴上这么说着,却是将手给抽了回去。
他不是不尊敬人家的工作,只是不喜欢这小姐的工作态度,你说对方要是客客气气的也就算了,就刚才的那态度,别说他不好这口,就算是好这口,也不会选眼前这个女人。
只是让沈欢想不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哪一点让女人改变了注意,从刚开始的老娘天下第一名妓,变成了我就是个小鸟粘人。
其实说起来很简单,他千不该万不该把手给举起来,要是不举手,袖口也不会因为地心引力而下落,袖口没下落,也不会露出林妙诗给她买的百达翠丽。
百达翠丽和江诗丹顿,是名表奢侈品中的奢侈品,能带的起的,都绝对不是普通人。
按照民间流传的,有钱的玩表,没钱的玩车,玩手机的都是大傻吊。
沈欢显然是属于有钱人这个行列,而且看样子还属于那种人傻钱多类型的,再加上年纪轻轻,显然是作为猎物的合适人选。
“哎呦,小帅哥,你怎么能将我这样的大美女,随便推开呢。”
“我没推你啊。”沈欢一脸迷茫,他只是把手抽回来,从来没有做过推人的举动。
那小姐一摆手,那娇笑的表情,就像是电视剧里那种,嘴里“死鬼”乱跳的妖艳贱货一般,用手指着某处说道:“你那里都顶到人家大腿上了,还说没推人家。”
沈欢现在有一种喝了假酒的感觉,这尼玛也太坑爹了!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看飞碟!”
“小帅哥,你这都多少年的套路了,难道不喜欢姐姐我吗?”女人说着,在原地转了一圈。
不用微风阵阵,就足以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那一抹——太黑了,什么都看不到。
“那就给你来个新套路吧。”沈欢微笑着,眼中泛起了一阵红光,“现在,立刻,马上离开这家酒吧,谢谢。”
“是的,主人。”小姐失去了妖娆妩媚,直接转身离开了酒吧。
“蛋疼!”沈欢暗骂了一句,开始寻找新的目标。
这一次,他所挑选角色不同,转移到了那些打扮得体的女人身上。
之前说过,反差才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比如小说中经常运用的主角穿着大裤衩和人字拖在高档的上流舞会中进餐,亦或是当下流行的反差萌等等。
酒吧是什么地方?多数保守人员都会戴着有色眼睛来观察的禁忌地带。
在这里穿着得体,或者保守,就会与这里放松、性感、肆无忌惮的气场形成强烈的反差。
颇有一种,做了亏心事却还要立贞洁牌坊的感觉,所以也是拥有者不弱于性感女那种视觉上直观爆破力。
如同喜剧之王里那个嚷嚷着要找初恋的土豪一样,所有人的心中深处,都会对那种青涩单纯的女孩心动,那种精神上的心动,要远远超过性感女等人那种视觉上的刺激。
沈欢之所以转变目标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苏璃所说的话。
狐仙一族是刻画在骨子里的妩媚,不需要服装的帮衬。
就好比一个性感的美女,无论穿的多么得体,都依旧会散发出诱人的味道,而类似凤姐那种就算是浑身穿着性感无比,也不会让人生出任何的求知欲,当然,饥不择食型除外。
沈欢将目标瞄准了一个看样子还是学生的存在,他上前去,说道:“嘿,美女,可以留一个电话号吗?”
那女生看了沈欢一眼,“我没有手机。”
沈欢已经不是第一怀疑自己的长相有多丑了,都说自信是源于对自身的欣赏,但更多时候,都是为了他人的认同感。
打个比方,镜子中的你貌若天仙,但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说你丑,你还会觉得自己是天仙吗?
“那留个微信也可以。”
“我手机都没有哪来的微信。”
沈欢没有再说话,直接转身离去,这个女孩不符合妩媚入骨的刻画,显然也不是他所要找的。
接下来沈欢又找了几个,但无一例外,全都不符合。
“苏璃,你那条尾魂还在吗?”
“还在。”
“还在?那我为什么找不到。”沈欢有些无语,“没道理啊,按照你的说法,妩媚入骨,形象一定很鲜明,就算不能一眼看出来,也能够经过筛选而抉出——”
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一眼就能看出来?该死!”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立马开启天眼搜寻起来。
自己真是一个傻子,尾魂和普通人最大的差别不是气质,而是妖气!
沈欢心里郁闷到了极点,小姐这一行不会服务行业吗?一直是顾客至上,怎么现在看起来好像是翻了一个个儿了?
难道真成了女权社会?可要是成了女权社会,哪还会有女人做这种行当啊。
也不一定,就拿现在来说,虽然还是男权社会,但也不是照样有牛郎男公关这样的存在吗。
虽然被骂了一顿,但沈欢心里除了郁闷,倒也谈不上生气。
况且,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位女士绝对不是苏璃的尾魂。
理由很简单,狐仙一族所散发的气质很骚气,但也仅仅局限于气质而已,它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将对方引上钩然后吃掉其心脏。
是绝对不会做出,眼前这位烫发女郎所干的事情。
沈欢举起双手,干笑道:“美女你误会了,我就是来搭个讪,绝对没别的意思,您要是不喜欢,我走就是。”
举起双手,是为了表示无害,这是现代人在影视剧渲染下所养成的习惯。
可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举动,让眼前这位小姐瞬间收起了嚣张跋扈的表情,一把挽住沈欢的胳膊,娇滴滴的说道:“小弟弟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啊,这样可是没办法成功约啪的,姐姐我呢,刚刚只是吓唬吓唬你,你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扫黄打非有多严重,更何况是这种正轨的地方,先不说我不是小姐,就算我是小姐,也不敢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做生意不是。”
“呃……您说的都对。”沈欢嘴上这么说着,却是将手给抽了回去。
他不是不尊敬人家的工作,只是不喜欢这小姐的工作态度,你说对方要是客客气气的也就算了,就刚才的那态度,别说他不好这口,就算是好这口,也不会选眼前这个女人。
只是让沈欢想不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哪一点让女人改变了注意,从刚开始的老娘天下第一名妓,变成了我就是个小鸟粘人。
其实说起来很简单,他千不该万不该把手给举起来,要是不举手,袖口也不会因为地心引力而下落,袖口没下落,也不会露出林妙诗给她买的百达翠丽。
百达翠丽和江诗丹顿,是名表奢侈品中的奢侈品,能带的起的,都绝对不是普通人。
按照民间流传的,有钱的玩表,没钱的玩车,玩手机的都是大傻吊。
沈欢显然是属于有钱人这个行列,而且看样子还属于那种人傻钱多类型的,再加上年纪轻轻,显然是作为猎物的合适人选。
“哎呦,小帅哥,你怎么能将我这样的大美女,随便推开呢。”
“我没推你啊。”沈欢一脸迷茫,他只是把手抽回来,从来没有做过推人的举动。
那小姐一摆手,那娇笑的表情,就像是电视剧里那种,嘴里“死鬼”乱跳的妖艳贱货一般,用手指着某处说道:“你那里都顶到人家大腿上了,还说没推人家。”
沈欢现在有一种喝了假酒的感觉,这尼玛也太坑爹了!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看飞碟!”
“小帅哥,你这都多少年的套路了,难道不喜欢姐姐我吗?”女人说着,在原地转了一圈。
不用微风阵阵,就足以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那一抹——太黑了,什么都看不到。
“那就给你来个新套路吧。”沈欢微笑着,眼中泛起了一阵红光,“现在,立刻,马上离开这家酒吧,谢谢。”
“是的,主人。”小姐失去了妖娆妩媚,直接转身离开了酒吧。
“蛋疼!”沈欢暗骂了一句,开始寻找新的目标。
这一次,他所挑选角色不同,转移到了那些打扮得体的女人身上。
之前说过,反差才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比如小说中经常运用的主角穿着大裤衩和人字拖在高档的上流舞会中进餐,亦或是当下流行的反差萌等等。
酒吧是什么地方?多数保守人员都会戴着有色眼睛来观察的禁忌地带。
在这里穿着得体,或者保守,就会与这里放松、性感、肆无忌惮的气场形成强烈的反差。
颇有一种,做了亏心事却还要立贞洁牌坊的感觉,所以也是拥有者不弱于性感女那种视觉上直观爆破力。
如同喜剧之王里那个嚷嚷着要找初恋的土豪一样,所有人的心中深处,都会对那种青涩单纯的女孩心动,那种精神上的心动,要远远超过性感女等人那种视觉上的刺激。
沈欢之所以转变目标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苏璃所说的话。
狐仙一族是刻画在骨子里的妩媚,不需要服装的帮衬。
就好比一个性感的美女,无论穿的多么得体,都依旧会散发出诱人的味道,而类似凤姐那种就算是浑身穿着性感无比,也不会让人生出任何的求知欲,当然,饥不择食型除外。
沈欢将目标瞄准了一个看样子还是学生的存在,他上前去,说道:“嘿,美女,可以留一个电话号吗?”
那女生看了沈欢一眼,“我没有手机。”
沈欢已经不是第一怀疑自己的长相有多丑了,都说自信是源于对自身的欣赏,但更多时候,都是为了他人的认同感。
打个比方,镜子中的你貌若天仙,但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说你丑,你还会觉得自己是天仙吗?
“那留个微信也可以。”
“我手机都没有哪来的微信。”
沈欢没有再说话,直接转身离去,这个女孩不符合妩媚入骨的刻画,显然也不是他所要找的。
接下来沈欢又找了几个,但无一例外,全都不符合。
“苏璃,你那条尾魂还在吗?”
“还在。”
“还在?那我为什么找不到。”沈欢有些无语,“没道理啊,按照你的说法,妩媚入骨,形象一定很鲜明,就算不能一眼看出来,也能够经过筛选而抉出——”
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一眼就能看出来?该死!”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立马开启天眼搜寻起来。
自己真是一个傻子,尾魂和普通人最大的差别不是气质,而是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