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帮博伊斯报仇?
看着李凤仙的背影,沈欢疑惑的挠了挠头,“她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因为向你提亲,李凤仙暴露了自己是女儿身的真相,她应该是想说当做提亲的事情没有发生,她还是原本那个以阳刚之性示人的李凤仙。”苏璃飘忽而出,摆出一副感情专家的模样,“不过这只是表面意思,我想她说了那么多只是想给自己找一个留下来的借口。”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可能只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你恰好又穿了一件她喜欢的衬衫,但是放下一个人却很难,就像从瘦子变胖子很容易,瘦下来却很难。”
“呃……”沈欢作势帮苏璃把了把脉,“你没发烧吧?这种文艺到浑身酸麻的话,你到底是从哪儿学来的?”
“你管我哪儿学来的,总之有道理就好。”苏璃随口回了一句,蛊惑道:“说真的,我觉得你那小情人除了样貌以外,也没什么地方好了,李凤祥比她合适。”
“要不然就像那些帝王一般,开个后宫,每天酒池肉林也不错。”
“得了吧!”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重新走进了教室。
“即便拥有绝世容颜,最终也不过一具枯骨,女人是你成长道路上最大的阻碍,无情之道才是大道!”
脑海中再次出现了充满魔性的声音,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狐狸精,这种手段玩一次就好了,一直玩有意思吗?”
苏璃面带不解,“什么?”
“刚才那话难道不是你说的?”
“是我说的啊,怎么难道你觉得不对吗?”
“懒得理你。”沈欢说完便返回教室继续上课。
与此同时,燕京华大附近的酒店中……
一个坐在沙发上的中年人正在抽着雪茄,电视上放映的是一档综艺节目,可能是因为种族诧异,上面玩的那些梗并不会让他露出笑容。
没过多久,一名肤色苍白的枯瘦老头,手持笔记本从外面走了进来。
中年人将雪茄平稳的放置,然后问道:“数据调查的怎么样了?”
“这阵子他的生活规律了不少,基本上过着三点一式的日子,这是目标主要活动的几个地点。”
中年人打开笔记本看了一下,“林家是燕京大族,在这里动手肯定会不方便,学校人多眼杂,身为华夏第一名校,出现枪击事件,华夏皇族那边可能会派天组侦查。”
“中午回林家吃饭的时机不错……你去视察过了,有没有发现什么地方适合击杀?”
老头儿考虑了一会儿,“按照原本的前进路线,很难找到理想地点,目标被击杀的第一时间,就会被群众发现。”
“身为华夏的首都,燕京治安应该比任何地方都要好,这么做会冒很大的风险。”
中年人有些不耐烦的皱起了眉头,“直接说办法,你知道我没什么耐性,这次如果不是上面直接下令,我才不会千辛万苦的跑来华夏,替博伊斯那个小子报仇。”
老头儿笑了笑,“没办法,想要隐退就必须为组织义务做一件事情,帮博伊斯报仇,可比其他任务要简单多了。”
“毕竟我已经休息三年了,他们想给我什么大任务也不敢给了。”中年人叹了口气,“杀手本来就是一个冷血的工作,组织却总爱弄一些温暖人心的活动,真是又爱又可恨。”
“好了,闲话少说,说吧,你的办法是什么?”
“很简单,我们只需要……”
上午讲完课以后,沈欢和往常一样坐车回林家吃饭。
“小丁,这不是咱们原来走的路啊?”
正在开车的小丁无奈的笑了笑,“原来那路段,好像是因为修地铁塌方了,另选路线,也是迫不得已,还请欢少您别见怪。”
“哦,原来是这样。”沈欢回林家吃饭都是专车接送,和司机小丁也比较熟悉了,在得知答案后也没多想。
新路线有一段路在郊区,吃饭这点并没有多少车,十分钟大概只会过五六辆,中年人收到老者汇报的消息以后,调整了一下枪械,便不再动弹,静静等待沈欢的到来。
这是一名狙击手应有的耐力,只要目标出现在攻击范围内,他扣动一下扳机就能完事儿。
即便三年没有接触,他也有一击必杀的自信。
大概五六分钟以后,沈欢坐的那辆林家专车,出现在了中年人的视野当中。
“你开空调了?”到达这个路段以后,沈欢感觉身体传出了阵阵的凉意,尤其是脖颈部分,还起了一些鸡皮疙瘩。
“没有啊。”小丁说着还特地检查了一边,“没开。”
自己的身体经过灵气和龙髓的强化,按理说冷暖变化已经没什么作用,为什么会感觉到冷呢。
就在沈欢疑惑的这段时间,那股寒意越发强烈,主要集中在右侧的太阳穴。
“主人,危险!”千幻中的敖邪忽然出声,把沈欢给吓了一跳,这是他离开长白山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沈欢不知道危险来自于哪里,敖邪也没说清楚,但他隐约回想起,当初纸牌组织成员使用手雷的时候,也出现过类似的感觉。
难道车底按了炸弹?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中年人已经扣下了扳机!
同时原本正在直线前行的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匆忙的打开车门跑了下来。
中年人将狙击枪瞄准小丁,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他的目标只有沈欢一个,“目标解决,你在什么地方?ok,三分钟后见。”
在他用耳机和老头儿说话的时间,狙击枪便已经被他拆成零件,放回了手提箱里。
如果是刚刚出道那会儿,中年人一定会上前确认,沈欢究竟有没有被自己杀死,但现在却不会了。
以他的实力,一枪就已经足够了,即便没死他也不会开第二枪,那会引起目标的注意,很容易暴露方位,三年的时间让肢体力量退化的很快,并不擅长近身搏斗。
能够杀死实力正盛的博伊斯,中年人可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嗖——”
刚从大树下走出,他就听到一阵类似子弹划破空气的声响。
三年虽然让他失去了不少东西,但意识却没有退化,在听到声响的第一刻,他便弯下腰身贴地翻了个跟头。
“噔——”
紧接着,一把青色的箭便钉在了大树上,不过很快便化为发光的颗粒消散。
不等中年人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一个略显慵懒的声音百年传了过来,“看来还得练练准头,这么近也能射偏,也是没谁了,你说是吗?先生。”
“因为向你提亲,李凤仙暴露了自己是女儿身的真相,她应该是想说当做提亲的事情没有发生,她还是原本那个以阳刚之性示人的李凤仙。”苏璃飘忽而出,摆出一副感情专家的模样,“不过这只是表面意思,我想她说了那么多只是想给自己找一个留下来的借口。”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可能只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你恰好又穿了一件她喜欢的衬衫,但是放下一个人却很难,就像从瘦子变胖子很容易,瘦下来却很难。”
“呃……”沈欢作势帮苏璃把了把脉,“你没发烧吧?这种文艺到浑身酸麻的话,你到底是从哪儿学来的?”
“你管我哪儿学来的,总之有道理就好。”苏璃随口回了一句,蛊惑道:“说真的,我觉得你那小情人除了样貌以外,也没什么地方好了,李凤祥比她合适。”
“要不然就像那些帝王一般,开个后宫,每天酒池肉林也不错。”
“得了吧!”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重新走进了教室。
“即便拥有绝世容颜,最终也不过一具枯骨,女人是你成长道路上最大的阻碍,无情之道才是大道!”
脑海中再次出现了充满魔性的声音,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狐狸精,这种手段玩一次就好了,一直玩有意思吗?”
苏璃面带不解,“什么?”
“刚才那话难道不是你说的?”
“是我说的啊,怎么难道你觉得不对吗?”
“懒得理你。”沈欢说完便返回教室继续上课。
与此同时,燕京华大附近的酒店中……
一个坐在沙发上的中年人正在抽着雪茄,电视上放映的是一档综艺节目,可能是因为种族诧异,上面玩的那些梗并不会让他露出笑容。
没过多久,一名肤色苍白的枯瘦老头,手持笔记本从外面走了进来。
中年人将雪茄平稳的放置,然后问道:“数据调查的怎么样了?”
“这阵子他的生活规律了不少,基本上过着三点一式的日子,这是目标主要活动的几个地点。”
中年人打开笔记本看了一下,“林家是燕京大族,在这里动手肯定会不方便,学校人多眼杂,身为华夏第一名校,出现枪击事件,华夏皇族那边可能会派天组侦查。”
“中午回林家吃饭的时机不错……你去视察过了,有没有发现什么地方适合击杀?”
老头儿考虑了一会儿,“按照原本的前进路线,很难找到理想地点,目标被击杀的第一时间,就会被群众发现。”
“身为华夏的首都,燕京治安应该比任何地方都要好,这么做会冒很大的风险。”
中年人有些不耐烦的皱起了眉头,“直接说办法,你知道我没什么耐性,这次如果不是上面直接下令,我才不会千辛万苦的跑来华夏,替博伊斯那个小子报仇。”
老头儿笑了笑,“没办法,想要隐退就必须为组织义务做一件事情,帮博伊斯报仇,可比其他任务要简单多了。”
“毕竟我已经休息三年了,他们想给我什么大任务也不敢给了。”中年人叹了口气,“杀手本来就是一个冷血的工作,组织却总爱弄一些温暖人心的活动,真是又爱又可恨。”
“好了,闲话少说,说吧,你的办法是什么?”
“很简单,我们只需要……”
上午讲完课以后,沈欢和往常一样坐车回林家吃饭。
“小丁,这不是咱们原来走的路啊?”
正在开车的小丁无奈的笑了笑,“原来那路段,好像是因为修地铁塌方了,另选路线,也是迫不得已,还请欢少您别见怪。”
“哦,原来是这样。”沈欢回林家吃饭都是专车接送,和司机小丁也比较熟悉了,在得知答案后也没多想。
新路线有一段路在郊区,吃饭这点并没有多少车,十分钟大概只会过五六辆,中年人收到老者汇报的消息以后,调整了一下枪械,便不再动弹,静静等待沈欢的到来。
这是一名狙击手应有的耐力,只要目标出现在攻击范围内,他扣动一下扳机就能完事儿。
即便三年没有接触,他也有一击必杀的自信。
大概五六分钟以后,沈欢坐的那辆林家专车,出现在了中年人的视野当中。
“你开空调了?”到达这个路段以后,沈欢感觉身体传出了阵阵的凉意,尤其是脖颈部分,还起了一些鸡皮疙瘩。
“没有啊。”小丁说着还特地检查了一边,“没开。”
自己的身体经过灵气和龙髓的强化,按理说冷暖变化已经没什么作用,为什么会感觉到冷呢。
就在沈欢疑惑的这段时间,那股寒意越发强烈,主要集中在右侧的太阳穴。
“主人,危险!”千幻中的敖邪忽然出声,把沈欢给吓了一跳,这是他离开长白山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沈欢不知道危险来自于哪里,敖邪也没说清楚,但他隐约回想起,当初纸牌组织成员使用手雷的时候,也出现过类似的感觉。
难道车底按了炸弹?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中年人已经扣下了扳机!
同时原本正在直线前行的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匆忙的打开车门跑了下来。
中年人将狙击枪瞄准小丁,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他的目标只有沈欢一个,“目标解决,你在什么地方?ok,三分钟后见。”
在他用耳机和老头儿说话的时间,狙击枪便已经被他拆成零件,放回了手提箱里。
如果是刚刚出道那会儿,中年人一定会上前确认,沈欢究竟有没有被自己杀死,但现在却不会了。
以他的实力,一枪就已经足够了,即便没死他也不会开第二枪,那会引起目标的注意,很容易暴露方位,三年的时间让肢体力量退化的很快,并不擅长近身搏斗。
能够杀死实力正盛的博伊斯,中年人可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嗖——”
刚从大树下走出,他就听到一阵类似子弹划破空气的声响。
三年虽然让他失去了不少东西,但意识却没有退化,在听到声响的第一刻,他便弯下腰身贴地翻了个跟头。
“噔——”
紧接着,一把青色的箭便钉在了大树上,不过很快便化为发光的颗粒消散。
不等中年人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一个略显慵懒的声音百年传了过来,“看来还得练练准头,这么近也能射偏,也是没谁了,你说是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