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最终沈欢还是选择了m3这款车,楚歌不是很满意,但也没多说什么,购车刷卡时他又把夏天的卡给拿了出来,准备再败家一次。
不过沈欢没占别人便宜的习惯,最终还是自己支付了车费。
有楚歌这个超大号的电灯泡在这儿,想跟林妙诗浪漫一下是不可能了,期间沈欢曾经多次打信号暗示,楚歌全都当做没看见,死皮赖脸的待在这儿。
因为还要办理一些手续,三人就到附近的饭店吃了个饭,这顿也是夏天请的。
最后时间差不多了以后,林妙诗回林家,两个老爷们儿则返回了学校寝室。
“你有没有眼力劲?”
楚歌咧嘴一笑,“我故意的,谁让你不买我要的那几款?”
“大哥,你是燕京大族的继承人,想要可以自己买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相交了这么久,他现在才知道楚歌也是个小心眼。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便勾起了楚歌的伤心往事,“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
“怎么,你们楚家要垮了?”沈欢也就随口开一句玩笑,燕京家族林立,中下级别的家族更替的很快,但像楚家、林家这种大族,只要不干作死的事儿,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巨大损失。
俗话说,破船也有三千钉,就算楚家真出了什么事儿,也比他这个白手起家不到半年的人强。
“我倒是想让它垮了。”楚歌没好气道:“秦家那边又逼婚了,这次老头子放话了,要是不同意,就让我滚出楚家。”
沈欢笑了笑,“没了楚家,你这狂少就当不成了?”
“切,你哥哥我闯出这些名头,可不是靠楚家打下来的。”楚歌用手抓了抓头发,“只不过我终究是楚家的一份子,需要为家族考虑考虑,秦家有个阿姨辈的嫁给了皇族,老头子着急估计就是那婆娘在施加压力。”
“这事儿咱们已经聊过了,我感觉你挺喜欢秦姐的,要结婚就结呗。”
“结婚这事儿不适合我。”楚歌叹了口气,“光是谈恋爱都这样了,你说要是结了婚,我岂不是得提前买好棺材准备下葬?”
“算了,咱俩对待感情的态度不一样,跟你说了也白说。”楚歌打了个哈欠,用被子一蒙头,“睡了,晚安。”
“晚安……”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两个人对待感情的态度是不一样,但都在为感情的事儿犯愁。
估计只有为爱情的事儿蛋疼过,才算是真正的青春吧。
思来想去,他也想不出什么结果,也学着楚歌的样子蒙头睡大觉。
半夜时分,小偷又来了。
这次沈欢不再装睡,直接起身落在了地上,“我说你有完没完?”
小偷表现的很淡定,扭头就跑。
“你跑吧,跑我也不会追。”沈欢摆了摆手,嘴上这么说着,手底下却是穿上鞋,系好了鞋带。
本来小偷是打算走的,但想到雇主所说的三天之期,他只能硬着头皮道:“咱们谈谈?”
“要谈出去谈,我朋友还在睡觉,我不想让他受到打扰。”
“可以。”小偷说着,便走到了寝室外。
寝室走廊也不是好的聊天地方,最终两人停在了校园内的某个角落。
沈欢开启天眼,开始打量起这个已经交手两次的小贼,“说吧,你想从我这儿偷什么东西?”
他表面上平静,心里面却吃惊,天眼可以看清楚手臂腿脚,却看不清脸面等关键部位,不是玉皇大帝那种雾蒙蒙的白气装,而是天眼无法穿透他的口罩和那几件贴身衣物。
法宝?灵器?
面对沈欢的询问,小偷也很老实,直接摊牌,“我想要药王经。”
“看来我猜的没错,我浑身上下,也只有药王经能让你打这个注意了。”沈欢笑了笑,问道:“不知道你的雇主是谁?”
“干我们这行的不能透露雇主姓名。”
“是不能透露还是根本就不知道?”沈欢开始玩起了心理战,世俗里小偷是个怎么回事儿,他还是比较了解的,但对于隐世家族他了解的情况实在太少。
小偷没被激将法激到,索性直接承认,“没错,我们向来都是从中介那里接单,雇主是谁,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也没那个必要。”
“你如果是要别的东西,我还可以考虑一下,至于药王经,对不起,我是不会给的。”沈欢说话也很干脆。
《药王经》对他来说,不止是医道宝典那么简单,还是师父留给他的遗物之一,并且根据医道盟的规定,《药王经》的持有人只能是现任药王,即便老药王也没有翻看的资格。
“那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小偷说着轻轻的抬了下腿,“我的轻功如何你也看到了,从你身上偷东西虽然有些不容易,但在你饮食起居的物件上下毒,并不是一件什么难事。”
“这个我一点也不担心,除非你的毒比毒宗配制的还要厉害。”沈欢脸上洋溢起自信的笑容,“你既然知道我身上有药王经,自然也知道我的身份,药王,足以百毒不侵。”
小偷无奈的叹了口气,“要怎样,你才把药王经交给我!”
“无论怎样我都不会交给你。”沈欢笑了笑,“其实我反倒想问问你,要怎样你才会放弃窃取药王经的单子?”
“做贼无非是为了钱,雇主给你多少,我就给你多少,或者再多一点也无所谓。”
小偷摇头道:“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的任务完成率向来是百分之百,绝对不能因为这个单子破坏数据上的完美。”
“而且就算我退了单子,也会有其他人接单,与其让你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我。”
“那咱们就没得谈咯。”沈欢摊了摊手,“时间不早了,我回去睡觉,再见!”
“哼!”小偷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将身形隐匿到了黑夜当中。
确定对方消失后,沈欢踏起灵狐步,直返寝室,他刚进门就看到了一个影子,正是刚刚“离开”的小偷。
“我就知道,你带我到那么远的地方,就是为了拉长距离好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时间。”
对方的轻功远在沈欢之上,在距离相等的情况下,先回到寝室的一定是小偷。
被人揭穿目的以后,小偷转身就准备离开。
“想走?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了!”沈欢说着,手中忽然出现一杆身长两米多的长枪,直接将窗口的出路给堵死,“看来只有把你杀掉,才能算完事了……”
不过沈欢没占别人便宜的习惯,最终还是自己支付了车费。
有楚歌这个超大号的电灯泡在这儿,想跟林妙诗浪漫一下是不可能了,期间沈欢曾经多次打信号暗示,楚歌全都当做没看见,死皮赖脸的待在这儿。
因为还要办理一些手续,三人就到附近的饭店吃了个饭,这顿也是夏天请的。
最后时间差不多了以后,林妙诗回林家,两个老爷们儿则返回了学校寝室。
“你有没有眼力劲?”
楚歌咧嘴一笑,“我故意的,谁让你不买我要的那几款?”
“大哥,你是燕京大族的继承人,想要可以自己买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相交了这么久,他现在才知道楚歌也是个小心眼。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便勾起了楚歌的伤心往事,“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
“怎么,你们楚家要垮了?”沈欢也就随口开一句玩笑,燕京家族林立,中下级别的家族更替的很快,但像楚家、林家这种大族,只要不干作死的事儿,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巨大损失。
俗话说,破船也有三千钉,就算楚家真出了什么事儿,也比他这个白手起家不到半年的人强。
“我倒是想让它垮了。”楚歌没好气道:“秦家那边又逼婚了,这次老头子放话了,要是不同意,就让我滚出楚家。”
沈欢笑了笑,“没了楚家,你这狂少就当不成了?”
“切,你哥哥我闯出这些名头,可不是靠楚家打下来的。”楚歌用手抓了抓头发,“只不过我终究是楚家的一份子,需要为家族考虑考虑,秦家有个阿姨辈的嫁给了皇族,老头子着急估计就是那婆娘在施加压力。”
“这事儿咱们已经聊过了,我感觉你挺喜欢秦姐的,要结婚就结呗。”
“结婚这事儿不适合我。”楚歌叹了口气,“光是谈恋爱都这样了,你说要是结了婚,我岂不是得提前买好棺材准备下葬?”
“算了,咱俩对待感情的态度不一样,跟你说了也白说。”楚歌打了个哈欠,用被子一蒙头,“睡了,晚安。”
“晚安……”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两个人对待感情的态度是不一样,但都在为感情的事儿犯愁。
估计只有为爱情的事儿蛋疼过,才算是真正的青春吧。
思来想去,他也想不出什么结果,也学着楚歌的样子蒙头睡大觉。
半夜时分,小偷又来了。
这次沈欢不再装睡,直接起身落在了地上,“我说你有完没完?”
小偷表现的很淡定,扭头就跑。
“你跑吧,跑我也不会追。”沈欢摆了摆手,嘴上这么说着,手底下却是穿上鞋,系好了鞋带。
本来小偷是打算走的,但想到雇主所说的三天之期,他只能硬着头皮道:“咱们谈谈?”
“要谈出去谈,我朋友还在睡觉,我不想让他受到打扰。”
“可以。”小偷说着,便走到了寝室外。
寝室走廊也不是好的聊天地方,最终两人停在了校园内的某个角落。
沈欢开启天眼,开始打量起这个已经交手两次的小贼,“说吧,你想从我这儿偷什么东西?”
他表面上平静,心里面却吃惊,天眼可以看清楚手臂腿脚,却看不清脸面等关键部位,不是玉皇大帝那种雾蒙蒙的白气装,而是天眼无法穿透他的口罩和那几件贴身衣物。
法宝?灵器?
面对沈欢的询问,小偷也很老实,直接摊牌,“我想要药王经。”
“看来我猜的没错,我浑身上下,也只有药王经能让你打这个注意了。”沈欢笑了笑,问道:“不知道你的雇主是谁?”
“干我们这行的不能透露雇主姓名。”
“是不能透露还是根本就不知道?”沈欢开始玩起了心理战,世俗里小偷是个怎么回事儿,他还是比较了解的,但对于隐世家族他了解的情况实在太少。
小偷没被激将法激到,索性直接承认,“没错,我们向来都是从中介那里接单,雇主是谁,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也没那个必要。”
“你如果是要别的东西,我还可以考虑一下,至于药王经,对不起,我是不会给的。”沈欢说话也很干脆。
《药王经》对他来说,不止是医道宝典那么简单,还是师父留给他的遗物之一,并且根据医道盟的规定,《药王经》的持有人只能是现任药王,即便老药王也没有翻看的资格。
“那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小偷说着轻轻的抬了下腿,“我的轻功如何你也看到了,从你身上偷东西虽然有些不容易,但在你饮食起居的物件上下毒,并不是一件什么难事。”
“这个我一点也不担心,除非你的毒比毒宗配制的还要厉害。”沈欢脸上洋溢起自信的笑容,“你既然知道我身上有药王经,自然也知道我的身份,药王,足以百毒不侵。”
小偷无奈的叹了口气,“要怎样,你才把药王经交给我!”
“无论怎样我都不会交给你。”沈欢笑了笑,“其实我反倒想问问你,要怎样你才会放弃窃取药王经的单子?”
“做贼无非是为了钱,雇主给你多少,我就给你多少,或者再多一点也无所谓。”
小偷摇头道:“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的任务完成率向来是百分之百,绝对不能因为这个单子破坏数据上的完美。”
“而且就算我退了单子,也会有其他人接单,与其让你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我。”
“那咱们就没得谈咯。”沈欢摊了摊手,“时间不早了,我回去睡觉,再见!”
“哼!”小偷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将身形隐匿到了黑夜当中。
确定对方消失后,沈欢踏起灵狐步,直返寝室,他刚进门就看到了一个影子,正是刚刚“离开”的小偷。
“我就知道,你带我到那么远的地方,就是为了拉长距离好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时间。”
对方的轻功远在沈欢之上,在距离相等的情况下,先回到寝室的一定是小偷。
被人揭穿目的以后,小偷转身就准备离开。
“想走?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了!”沈欢说着,手中忽然出现一杆身长两米多的长枪,直接将窗口的出路给堵死,“看来只有把你杀掉,才能算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