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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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粒米粒,肉啊,今天给你分肉吃。”
  “大白大白,香吗?忒香的,给你留了一口。”
  狗子们头一回得到了允许,坐到了饭桌旁边。它们吃到了喷香的肉,可开心了,尾巴摇得跟小风扇差不懂,动力十足。
  果然是要听金毛老大的话,跟着老大有肉吃!
  而此刻的小院子里。李渊拿出来另外一个大盆,放上满满一盆腿肉和排骨,用空间的泉水把狼肉都泡在里面。这样能把血水都浸泡出来。等洗过狼肉之后,再用开水煮一遍,狼肉的骚味就能大大的减少。
  狼肉和狗肉有点像,炖肉的时候多放点酒和姜葱,口感能更上一层楼。但是这肉太补了,吃着容易上火。
  总共换了四盆泉水,才把狼肉清洗干净。崔二等人也没有闲着,挑水的活就是他们干的。他们以为这是韩氏的长辈,也不好干坐着等吃。
  李渊把狼肉放入一口大锅,开火烧水。整个锅都炖不完几条狼,他只放了排骨跟几条前腿,就已经足够几个人大吃一顿了。等水煮开之几分钟后,狼肉的肉质收缩,变得发白,拿出来用冷水焯洗一遍,还得再次进锅炖煮。
  这次的汤里面放了卤肉的香料,有葱、姜、蒜、花椒、八角、茴香、胡椒、花椒、茱萸等调料。狼肉闻起来有点臭臭的,葱姜放得尤其多。
  灶上慢火炖着,香料的味道渐渐被炖煮出来,混合成了一股浓郁的香气,盖住了狼肉的腥臭味。
  趁着锅里炖着的时候,李渊把几人猎来的野鸡处理干净。放入红枣、生姜和几粒枸杞一起清炖。这样炖出来的汤,最适合依依姐的身体,原汁原味,营养满满。
  杀鸡取出来的鸡杂就更简单了,摘上一大把菠菜,来做一道鸡杂炒菠菜。他用少许的鸡油起锅爆香,金黄色的鸡油包裹住碧绿的菠菜,使得味道非常鲜美。
  等到月上树梢的时候,这顿饭总算是做好了。
  大锅里炖着的狼肉已经完全烂乎,散发出一阵一阵诱人的肉香味,馋得几个年轻人在院子里面直流口水。蛋黄派摇着尾巴,在厨房里转悠着,眼巴巴地看着爸爸,想要分上一块肉吃。
  “香啊,真是太香了。”崔二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出狼肉的滋味,该是何等的鲜美。他捅了韩闵一下,问,“这是你家哪位长辈?厨艺竟如此了得!还有那位叔婆,不知道是出身哪个家族,不仅相貌生得美,连你叔公都做饭伺候她。”
  “我也不知道哇……要不是今天看到小叔,我怎么会认得这位长辈?”韩闵挠了挠头,一头雾水。
  “问那么多干嘛?吃就是了。”王秉闻着空气中的香味,心想这趟打猎还是挺有收获的。
  第40章
  霸道浓郁的肉味勾得几人口水直流, 有点像外面酒楼卖的酱肉滋味, 却比酱肉香太多了!
  崔二等人出身世家大族,都是兜里有钱的主儿,说是吃遍长安也不过分。尤其是崔氏家族中经营的酒楼生日也不错,可他们也没有吃过那么香的肉啊。
  他们的目光随着锅里的肉, 一刻也移不开眼。
  若是意念能吃到肉的话, 估计满满一大锅肉早就被他们吃空了。
  “哟, 这肉那么多, 保准你们吃个够。”站在灶台前的李渊, 连头发丝都沾染了炖狼肉的味道,用大料料理的肉果然是好吃的,自制版十三香效果杠杠的。
  他用筷子戳了戳锅里的狼肉, 见完全炖得酥烂脱骨,才熄灭灶下的柴火。然后他拿着竹编笊篱,把大锅里的肉往外捞, 捞了两大瓷盆。
  萧依依站在他身边, 手里拿着汤勺,把香浓的卤汤浇到肉的上面。
  褐色的卤汤浸泡出肉的精华, 上面浮着零星油花,还有香料的味道,馋得人肚子咕咕直叫。若是下把面条, 淋上两勺肉汤,撒少许葱花,肯定会入味极了, 一吸溜就是一碗下肚。
  “好吃不?”李渊用筷子撕下来少许狼腿肉,喂到了身边人的嘴边,“尝尝是什么滋味的。”
  萧依依认真地嚼了嚼,点评道:“炖得很透,味道足足的,就是肉质糙了点儿。”
  “狼肉本来就是这样,肯定是没有羊肉嫩。咱们就开饭吧,我看那几个小子都饿了。”李渊指了指厨房外的三个人。
  夫妻俩把厨房里的饭菜都端到正厅里面,稳坐c位的炖狼肉瞬间吸引了几个年轻人的注意力。
  咕噜……
  他们的唾液在快速分泌,在灵魂深处大声地叫唤:“要吃!要吃!”
  “别客套,就当是自己家里的,该吃吃,该喝喝。”李渊拿出了一坛自己酿造的果酒和一套精致的白瓷酒杯。他给几人倒上一杯,自己先干为敬。
  甘甜的酒液滑倒喉咙,他满足地感叹道:“有酒有肉,这就是生活啊。”
  听他如此一说,三人都放松了些许,没那么拘谨了。喝到嘴里的果酒比他们在山洞里喝的葡萄酒好上几倍,浓郁的果香味甜得心都快化开了。
  “叔公,这是何处买来的好酒?居然是桃子味的!”韩闵平日里就爱喝几口小酒,今日啃着狼腿,大口肉配小口酒,喝得更美了。
  长安城里贵族流行喝的是西域贩来的葡萄酒,他还从来没有喝过桃子味的果酒呢。
  李渊见他识货,心中欢喜,又给他倒了一杯酒,“是我自己酿的,外面都没有卖。如今桃子过季了,你们早几个月来,院子里结的桃子比你们的拳头还大。”
  “原来如此,我们一定多来拜会叔公的。”
  喝了些酒,又吃了一大碗肉,大家的情绪都彻底放开了。
  美酒美食,实在难得。崔二是个性子活泛的,酒量也不咋地。果酒香甜好入口,他就多喝了几杯,还没二两下肚,他就醉了。他眉飞色舞地向夫妻两讲述他们今日的打狼过程,说得兴起,直接站起来比划比划。
  他的描绘非常生动,听得萧依依大呼过瘾。
  “说时迟,那时快,且看那头狼从左边一扑,我一闪,就闪在了头狼的背后。那狼猛地发怒,把腰一扭,企图掀我起来,我又飞快地躲开了。我本无杀生之意,无奈畜生就是自寻死路,争斗了数百个回合,我才狠下心来,揪住它的灰皮,一圈圈砸下去,砸得它再也站不起来……”
  为了展现出自己的英姿,他瞄准了和狼长得差不多的蛋黄派(狗和狼是像吧),想要来一回现场打狼!
  可惜该配合他演出的蛋黄派,演视而不见。
  金毛大狗“嗷”了一声,叼着一大块狼肉,一溜烟地跑回去狗窝。徒留下喝得满脸通红的崔二,伸手伸脚地进行无实物表演。
  韩闵:“……”
  王秉:“……”
  明明是躲在山洞里放冷箭的人,居然说自己在近身搏斗,这人太不要脸了!
  算了,他们还是多吃两口肉吧。看着崔二在卖力地表演,还是挺下饭的。
  几个年轻人都是能吃的时候,加上心情激动,两大瓷盆的狼肉,很快就被一扫而空。李渊又从锅里捞了一盆肉出来,筐里的馒头蘸着肉汤,也被他们啃得半点不剩。吃到最后,再一碗熬好的鸡汤,给肠胃溜溜缝,夹两口菜蔬,才结束了这风卷残云的一餐。
  “啊,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拳打倒一匹狼……”
  崔二的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说着,韩闵和王秉扶着他回到借宿的大娃子家。他们摸了摸饱饱的肚子,相视一笑。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给他们烧水,打扫好家里空着的厢房,让城里的公子好好歇息。也多亏这家的男孩子多,建的房子也多,别的人家可没那么多空余的房间。
  洗漱完毕,几人躺在晒过的被褥上,软软的,上面还带着一股皂角的清香味。喝醉的崔二早就睡熟了,韩闵和王秉吃多了狼肉,身上有些燥热难受。往日在城里还好,如今在村里有韩氏的叔公住着,他们可不敢闹出什么荒唐事。
  问黄氏要了几壶清热下火的花茶,熬了半夜,他们才把那股劲压了下去。
  ……
  第二天早上,他们是被吃食的味道唤醒的。
  那是一股甜甜的面食味道,几乎笼罩着整条村子。供应给国子监小卖部的吃食作坊已经扩大了数倍,雇佣了十几个员工,刘家村几乎每家都有人在农场里打工,每日都能领到两个包子作为福利。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成算的老妇人,她知道作坊里做的包子比城里酒楼的还好吃,就打算买上一盘,用来招待家里留宿的贵族公子。
  那些有钱人手松,不会白吃她的,她一转手肯定能赚上几个银钱。萧依依听到了她的申请,不但没有要钱,还把招牌的包子和烧卖装了一小筐,让她带回家去给三人当早饭。
  昨晚几个帅哥在她家里吃饭,举止有礼,都是值得交往的人。况且他们都喊她一声“叔婆”,就当请小辈吃顿饭好了。
  “公子,这是我们村子产的包子和烧卖,还热乎着。”黄氏回到家里,笑得非常殷勤,“肉馅的和奶馅的都有,还有一壶热牛奶,是夫人叫我拿过来给你们的。”
  夫人?是叔婆吗?
  韩闵接过了早点,指着外面的方向,好奇地问了一句:“是那处院子里的夫人吗?家里养了一条金毛大狗的那一户?”
  “正是哩。”黄氏点点头,表情非常崇拜,“夫人在我们村子里开农场,还在国子监里开了小卖部,专卖包子和烧卖几样吃食。今天这一筐点心,都是要送去给国子监的老爷们吃的!”
  崔二几人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
  他们都听说过,国子监里新开了一家食铺,那里的点心味道极美,胜过外面的酒楼许多。可惜他们几人年龄超了,无缘进去国子监读书。而且他们尝试让国子监的学生搞代购,想要尝尝这点心好吃到哪里去,谁知都被人拒绝了。
  崔二的堂弟崔行功倒是在国子监里读书,有段时间崔行功回到家里食欲大减,连吃饭都不香了。
  问之缘由,答曰:“家中笼饼狗不理,非人食哉。”
  这东西太难吃了,连狗都不吃,哪里是人吃的东西?
  敢这么回答,堂弟当即被他爹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小时候不是吃得跟喂猪一样,啥都吃的吗?上了几天学,就开始文绉绉地说家里的饭不好吃了。
  儿子不吃饭该怎么办?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这起事故,崔二是亲眼目睹的,当时他也以为堂弟是装的。直到今天,他吃到了国子监同款的包子和烧卖,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一掰开绵软的包子皮,一股酸香味就扑鼻而来,刺激着他的食欲。这是一个酸豆角肉沫馅的包子,酸辣可口的滋味使人停不下来。豆角很嫩,腌的酸豆角带着一股清香,酸的程度刚刚好,让人觉得开胃,却不会酸得牙都掉了。
  肉沫被爆炒得恰到好处,撒了少许胡椒粉,肉质馅嫩,肉汁被牢牢地锁住,没有流失一滴一毫。咬上一口包子,酸咸香辣的滋味一拥而上,给舌尖带来极致的味蕾享受。
  嗯,的确是比崔家的笼饼好吃多了。
  吃着大包子,确实挺爽的。就是有点口干,几人又掀开了黄氏带过来的热牛奶,鲜牛奶的醇香飘了开来。
  温热的牛奶又香又浓,没有了鲜牛奶的那种膻味,只剩下香甜的奶味。唐人爱喝奶,也喜欢食用奶制品,三个年轻人长得高大,平日里也没有少喝牛奶。
  他们一喝就知道,这杯牛奶和外面的不一样!喝到肚子里暖暖的,非常舒服,整个人的身体机能都被彻底唤醒了。
  “韩闵,你说我们找你叔婆买一些吃食和牛奶,她会答应吗?”
  “……我也不知道啊,我现在连人家名讳辈分都还没搞懂。”
  这顿美好的早餐,给三个年轻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来国子监卖的东西是从刘家村做好的,他们似乎探听到很重要的商业机密啊!
  他们鬼鬼祟祟(光明正大)地靠近那处吃食作坊,嗯,就是包子和烧卖很好吃,他们想买几个回去。不用太多,五六筐就好。若是他们买到了这些点心,在长安城中搞一场宴会,肯定会一炮而红的。
  神秘的国子监小卖部,将由他们来为大家揭秘!
  第41章
  三个年轻人跑到村里的吃食作坊, 正想要和叔婆谈谈买些包子和烧卖事儿, 谁知扑了个空。
  “夫人和老爷都出去了,这会儿不会在村子里的。”看门的九伯坐在作坊门口,手里还摇着一把蒲扇,“公子等一等吧, 他们晚些便会回来。”
  崔二:“晚些是多晚?”
  九伯答曰:“大约是太阳下山的时候吧。”
  于是三个人留在村子里, 玩耍了半日。他们这些在城里长大的公子哥儿, 到农村里来, 看什么都新鲜。
  连大娃子见怪不怪的野生兰草, 都被他们兴致勃勃地抱起来,打算回家养着玩。村里的小孩知道这几个人身上有油水,也乐意带他们一道, 他们在山林的外围摘了一大筐野果,酸甜可口的,吃得人口水直吸溜。
  村里的母牛爱在这附近活动, 这些牲畜的粪便就是最好的肥料。动物喝了灵泉水, 超级肥料的效果极佳。连带这本来酸得不能入口的野果,都变得好吃了许多。
  这是一种身红色的浆果, 果实上有细密的绒毛,在向阳的山坡上、荒地里、和小溪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小孩们都叫它“泡儿刺”, 算是日常里不错的零食果子了。小巧玲珑的果子汲取了山间的灵气,吃起来饱满多汁,特别水灵。
  韩闵把一把浆果往嘴里抛, 红色的果汁一爆而开,酸酸甜甜的,非常解渴。在山边走累了,他学着大娃子把鞋袜脱掉,将大脚板泡进了清凉的溪水中,“爽啊,这沟里的水洗洗脚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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