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隐秘宝藏
我早已经仔细查看过,这里根本就没有阵法,凡是有阵法的地方都是有能量波动的,我察觉不到能量波动,所以肯定这里没有阵法存在。
小珠知道这里没有阵法,便有些奇怪地说道:“如果不是有阵法存在的话,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要没有什么危险,我们也没必要一定搞清楚这门到底是怎么回事。等我再看看,或许就能找到办法打开这扇门了。”
小珠没再说话,像是陷入了沉思,秀眉微蹙,神态惹人怜惜。
小珠是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类了,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时不时就会将她真的当成是人类,并且当成是一位红颜知己。
看来小珠虽然之前渡劫失败,但本身的境界和实力还是在慢慢的提升,有朝一日,她定会成功的化身为人。
我不敢多看小珠,总觉得看多了会忍不住和她亲近,基极有可能做出对不起赛花儿的事情来。
面对小珠这样的美女,年轻的我,也会有些异样的想法和心思。
要不是我和赛花儿已有婚约,或者是我在遇到赛花儿之前就遇到现在的小珠的话,我只怕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了。
我努力摒除脑海之中的杂念,努力让自己不多想无关的事情,上前仔细查看这扇门,并且伸手去试着摸了一把。
结果什么事都没有,这门并没有出现危险,也没有吸走我的元神之力。
我略微放心了些,用力一推,这木门居然就向内打开了。
木门很是沉重,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之推开。
换做是别人的话,如此沉重的门,一个人恐怕很难推得开。
这或许是一种障眼法。
用木料制作的门,一般人都认为不会很重,只要轻轻一推就能推开。
这扇门不仅不轻,反而是很重的门,一般人就算是费尽力气也推不开。
这很容易让人以为这门不是能简单推开的,而是有什么机关之类。
最简单的障眼法难住了大部分来到这里的人,包括之前就仔细观察过这门的小珠。
小珠看我推开了门,一脸的惊讶:“原来这里根本就没有机关之类,我们都被骗了。可刚才我的元神之力的确是被吞噬了,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我笑了:“设计这门的前辈一定是一个相当精明的人,我们差一点就被他难住了。木门之中还是有些玄机的,可以吞噬元神之力,防止别人使用元神探查门那边的情况。”
小珠笑道:“设计此门的前辈也或者就是一个力气大的人,吞噬元神之力的仅仅是此门的材料……呵呵,主人,像你这么大力气的人,还是很少的。”
我苦笑一下:“你这是挖苦我啊,要提出批评。”
顿一下,我正色说道:“快进去吧,这门似乎可以自己关闭,我一放手,它就又关上了。”
小珠闪身进去,我也在放手的一刹那闪身进入门内。
门的另一边是一个巨大的深洞,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是被人为挖出来的。
有人精心装饰过这个深洞,布置的很像是一个巨大的房间,颇有些温馨的感觉。
这里的确是个藏宝库,入眼都是各种各样的物品,虽然大部分都被封印着,看不到是什么东西,但是也有很少的一部分因为封印失效而现出了真身,露出一丝丝的珠光宝气。
我一眼就看到了一柄十分巨大的金枪,那是一柄长过一丈,粗如手臂的金枪。
金枪的封印已经失效,可以一眼看到它的全部。
这金枪应该是灵器一类的武器,虽然在这里很多年没人动过,但依旧是金光闪闪,十分的惹人注目。
我伸手拿起金枪,入手之时就忍不住惊讶地叫道:“此枪好重,看来很是不凡。”
小珠一旁笑道:“主人力气大,正好用此枪战斗。”
我摇摇头,放下金枪:“我已有弑神剑在手,不能贪图此枪,还是留给他人吧。”
小珠微微一愣,随即说道:“主人不贪心,这是好事。不过这里的宝物现在无主,主人大可以将之带走,以后有机会了,送给合适的人,也算是上好的礼物。”
我想一想,慢慢点头:“你说的有道理,不能入了宝山而空手离开,反正我的空间戒指还有些空间。”
我顺手将金枪收了,放进空间戒指,准备带出去以后送人。
我组建的新升仙门今后定会有很多门人,他们需要各种各样的兵器,我得提前准备一些才好。
除了金枪之类的武器,可以看得到的还有一些玉瓶和玉盒,想来都是盛放灵药灵丹的。
看这里的玉瓶和玉盒的数量,这里的灵药和灵丹只怕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自然不是全部,更多的东西都有各自的封印保护,我们就这样是看不到的。
进入这样一个充满了宝物的地方,谁都会觉得十分的惊喜和兴奋,我怕和小珠抢到那些宝物的面前,贪婪地查看起来。
婉儿也在这时候迫不及待地跑了出来,她的目标是她之前就感应到了的寒冰髓,一出来立刻就去寻找寒冰髓,一秒钟都没有耽误。
我随手拿起一只玉瓶,倒出里面的丹药来,因为不知道是什么丹药,便凑近了闻了闻。
一股清香令我心神欢畅,这丹药居然有提神和净化元神的作用,看来品阶不低,是难得的灵丹。
我不知道这丹药的名字,但已知道它的作用,小心放回玉瓶,防止药效流失。
小珠此时也拿起一只玉瓶打开了,她倒出来的一枚丹药是火红色的,看起来仅有人的手指头大小,但一出现就满室异香,一股精纯的灵气随后散开,居然是传说之中的聚灵丹。
聚灵丹是武者修炼之时的辅助丹药,内含精纯的灵气,可直接吸收,增强突破的几率。
聚灵丹是中品灵丹,数万年前都价值千金,现如今也算得上是无价之宝了。
小珠和我都是大喜,不约而同地露出笑容,感觉这一次我们是赚大发了。
小珠知道这里没有阵法,便有些奇怪地说道:“如果不是有阵法存在的话,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要没有什么危险,我们也没必要一定搞清楚这门到底是怎么回事。等我再看看,或许就能找到办法打开这扇门了。”
小珠没再说话,像是陷入了沉思,秀眉微蹙,神态惹人怜惜。
小珠是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类了,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时不时就会将她真的当成是人类,并且当成是一位红颜知己。
看来小珠虽然之前渡劫失败,但本身的境界和实力还是在慢慢的提升,有朝一日,她定会成功的化身为人。
我不敢多看小珠,总觉得看多了会忍不住和她亲近,基极有可能做出对不起赛花儿的事情来。
面对小珠这样的美女,年轻的我,也会有些异样的想法和心思。
要不是我和赛花儿已有婚约,或者是我在遇到赛花儿之前就遇到现在的小珠的话,我只怕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了。
我努力摒除脑海之中的杂念,努力让自己不多想无关的事情,上前仔细查看这扇门,并且伸手去试着摸了一把。
结果什么事都没有,这门并没有出现危险,也没有吸走我的元神之力。
我略微放心了些,用力一推,这木门居然就向内打开了。
木门很是沉重,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之推开。
换做是别人的话,如此沉重的门,一个人恐怕很难推得开。
这或许是一种障眼法。
用木料制作的门,一般人都认为不会很重,只要轻轻一推就能推开。
这扇门不仅不轻,反而是很重的门,一般人就算是费尽力气也推不开。
这很容易让人以为这门不是能简单推开的,而是有什么机关之类。
最简单的障眼法难住了大部分来到这里的人,包括之前就仔细观察过这门的小珠。
小珠看我推开了门,一脸的惊讶:“原来这里根本就没有机关之类,我们都被骗了。可刚才我的元神之力的确是被吞噬了,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我笑了:“设计这门的前辈一定是一个相当精明的人,我们差一点就被他难住了。木门之中还是有些玄机的,可以吞噬元神之力,防止别人使用元神探查门那边的情况。”
小珠笑道:“设计此门的前辈也或者就是一个力气大的人,吞噬元神之力的仅仅是此门的材料……呵呵,主人,像你这么大力气的人,还是很少的。”
我苦笑一下:“你这是挖苦我啊,要提出批评。”
顿一下,我正色说道:“快进去吧,这门似乎可以自己关闭,我一放手,它就又关上了。”
小珠闪身进去,我也在放手的一刹那闪身进入门内。
门的另一边是一个巨大的深洞,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是被人为挖出来的。
有人精心装饰过这个深洞,布置的很像是一个巨大的房间,颇有些温馨的感觉。
这里的确是个藏宝库,入眼都是各种各样的物品,虽然大部分都被封印着,看不到是什么东西,但是也有很少的一部分因为封印失效而现出了真身,露出一丝丝的珠光宝气。
我一眼就看到了一柄十分巨大的金枪,那是一柄长过一丈,粗如手臂的金枪。
金枪的封印已经失效,可以一眼看到它的全部。
这金枪应该是灵器一类的武器,虽然在这里很多年没人动过,但依旧是金光闪闪,十分的惹人注目。
我伸手拿起金枪,入手之时就忍不住惊讶地叫道:“此枪好重,看来很是不凡。”
小珠一旁笑道:“主人力气大,正好用此枪战斗。”
我摇摇头,放下金枪:“我已有弑神剑在手,不能贪图此枪,还是留给他人吧。”
小珠微微一愣,随即说道:“主人不贪心,这是好事。不过这里的宝物现在无主,主人大可以将之带走,以后有机会了,送给合适的人,也算是上好的礼物。”
我想一想,慢慢点头:“你说的有道理,不能入了宝山而空手离开,反正我的空间戒指还有些空间。”
我顺手将金枪收了,放进空间戒指,准备带出去以后送人。
我组建的新升仙门今后定会有很多门人,他们需要各种各样的兵器,我得提前准备一些才好。
除了金枪之类的武器,可以看得到的还有一些玉瓶和玉盒,想来都是盛放灵药灵丹的。
看这里的玉瓶和玉盒的数量,这里的灵药和灵丹只怕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自然不是全部,更多的东西都有各自的封印保护,我们就这样是看不到的。
进入这样一个充满了宝物的地方,谁都会觉得十分的惊喜和兴奋,我怕和小珠抢到那些宝物的面前,贪婪地查看起来。
婉儿也在这时候迫不及待地跑了出来,她的目标是她之前就感应到了的寒冰髓,一出来立刻就去寻找寒冰髓,一秒钟都没有耽误。
我随手拿起一只玉瓶,倒出里面的丹药来,因为不知道是什么丹药,便凑近了闻了闻。
一股清香令我心神欢畅,这丹药居然有提神和净化元神的作用,看来品阶不低,是难得的灵丹。
我不知道这丹药的名字,但已知道它的作用,小心放回玉瓶,防止药效流失。
小珠此时也拿起一只玉瓶打开了,她倒出来的一枚丹药是火红色的,看起来仅有人的手指头大小,但一出现就满室异香,一股精纯的灵气随后散开,居然是传说之中的聚灵丹。
聚灵丹是武者修炼之时的辅助丹药,内含精纯的灵气,可直接吸收,增强突破的几率。
聚灵丹是中品灵丹,数万年前都价值千金,现如今也算得上是无价之宝了。
小珠和我都是大喜,不约而同地露出笑容,感觉这一次我们是赚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