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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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7章 真相(上)
  韩梓桐的话让我有些意外,因为我原本以为,牵扯进这件事,只是个巧合而已。
  故意把我们牵扯进来?她为什么这样做?
  周玄业微微皱了皱眉,道:“韩小姐,我相信你这么做,一定有你的原因,但请你还是说个清楚。”
  韩梓桐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车速较低,平稳的行驶着,慢吞吞的说道:“小绪离不开我,其实,自从他出事之后,后来的每一次长途考察,我都会把他带在身边。那次发现金沙洞时,他也在。”
  我之前想象过,如果和韩梓桐见面后,她知道了韩绪的事情,会有什么反应。不管我们的举动有多么无奈,但我觉得韩梓桐一定会大发雷霆,甚至会怨恨我们。可现在,她的平静,出乎我和周玄业的意料之外。
  而她嘴里说出来的话,也让我意识到,她大概要告诉我们真相了。
  “当时,其实是先发现金沙洞的,并没有发现金人。我带着一个实习生还有粘着我的小绪下了洞,那里面的含金量非常高,越往下挖,金沙涌现的越多,人都开始往下陷。我觉得不对劲,打算带着他们离开,请求考古队的支援。但就在那时候,从金沙里,突然伸出了一只手!”
  这显然是一段痛苦的回忆,韩梓桐的呼吸有些急促了起来,握在方向盘上的手甚至在发抖。这样开车实在太危险了,我觉得她的情绪需要稳定一下,刚巧道路旁边有一家饭店,便道:“梓桐,靠边停车吧,今天我请客,先吃点儿东西,你现在的状态,开车也不安全。”
  韩梓桐深深吸了口气,缓缓点头,我们泊了车,便上了二楼,要了个小包间,因为没什么胃口,便随意点了些东西。
  服务员离开后,韩梓桐便接着往下说:“跟着我的那个实习生叫万里,那只手伸出来就直接抓住了他的腿……一下子就把人拉到金沙中去了。我当时吓坏了,第一个反应就是让小绪先跑。小绪那孩子……你们知道的,虽然傻,但绝对不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他跟着想去救万里,结果也被另一只手给拽了下去。”
  说到这里时,她停顿了很久,服务员都开始上菜了,她才道:“后来……我一直挖,一直挖,但那些金沙,就像流沙一样,根本挖不下去。我想尽了所有的办法,排沙、打侧漏,但都无济于事,后来的结果你们应该都知道了。”
  我觉得心里特别难受,道:“韩绪,就是在那儿出事的?”
  韩梓桐点了点头,道:“然后我才打了求救电话,叫来了考古队以及最近的部队救援。花了一天一夜,才把金沙洞挖到了底。那下面的金沙有十多米厚,金沙最底下,埋着两个金人小绪和万里,就那样被它们抓着,嘴里全都是……”她眼中一阵湿意,考古队里,有一个老前辈,见识广博,认出了那个金沙洞,是一种东北民间的古老祭祀活动,叫‘金傩祭’。”
  “金傩祭?”周玄业突然嘶了一声,道:“这个,到是有所耳闻。”
  我道:“金傩祭是干什么的?”什么祭祀活动,竟然要用那么多金沙?而且还祭祀出两个活死人来?
  周玄业摇了摇头,道:“不清楚,我只是听说过,这好像是古萨满教的一种祭祀方法,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有什么用,我就不知道了。”韩梓桐微微点头,道:“当时我也不知道,那位前辈知道的也并不多。萨满教,是一种非常原始的宗教,源自于人类最初的自然崇拜,信奉万物有灵,不过现在,萨满教几乎已经要失传了。”
  金傩祭我虽然不知道,但萨满教我却是知道的。萨满教说白了,就是原始的巫,巫医、巫术、天人信仰,形成了最初的萨满教,人类最初的信仰,都是一致的,因此在东西方,都有萨满教的原型,只是叫法和发展轨迹不同而已,算是一种世界性的原始宗教。
  后来随着文明发展,逐渐有了道、儒、释、基督、伊斯兰等等,萨满这种万物有灵的多样性宗教,就逐渐失传了。
  现今也只能在一些偏远的地方还能见到一些萨满文化的遗存,还有些旅游景点。近年来流行起表演萨满文化,比如跳傩舞一类的东西,这个我在旅游节目里看过,所以了解一些。
  但萨满教是一种多样性的宗教,一地一个信仰,有些甚至一个村子就有很多信仰,你拜鸟,他拜草,我没准儿拜的是泥,因此祭祀的方法,根本无法统计,因而这个金傩祭是个什么来历,还真没人能说清楚。
  那个考古的老前辈,干了一辈子考古事业,所以知道一些,但所知也有限。
  韩梓桐开始跟我们说起了金傩祭的来历。
  金傩祭,是对黄金的一种崇拜。
  在当地的古老历史中,据说曾经有过这种古老的崇拜,古人崇拜玉,认为玉能通神通灵,因此远古时期,玉器被用来作为神器使用,只有部落的巫师或者首领才能佩玉,因此那个时代,被称为神玉时代。
  而金傩祭,就是神玉时代的一个特殊例子,他们不认为玉能通神,而认为一种金色的沙子可以通神。黄金的辨识度很高,是人类早期最早发现的金属之一,当时处于金沙洞一带的区域,应该就生存过一支崇拜黄金的部落。
  金傩祭并没有详细的历史记载,那位老前辈之所以知道这么一些,是因为他曾经参与过东北一带的石器时代考古,在那些原始的图案种,看到过类似的图形记载,半推测半研究,大致推断出了一个信息。
  崇拜金沙的这个部落应该不大,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盛产金沙,他们认为,金沙能通神,能保存人的灵魂和尸身,因此部落里的地位重要的人死后,就会将他埋在金沙里。用金沙来保存他的尸体和灵魂。
  这些埋在金沙里的尸体,在一定的时间里会活过来,需要和人一样进食,所以就有了将战俘投进金沙里的祭祀,被称之为金沙祭。
  金沙洞被挖开后,韩梓桐看着韩绪的尸体,几乎要疯了,她抱着韩绪的尸体,整个人是懵的,所以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她都不知道。用她的话来形容,就是整个灵魂仿佛离开了身体,等她意识恢复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抱着韩绪,在扎营的地方坐了一天。
  韩梓桐觉得浑身发冷,韩绪的尸身上,沾满了金沙,嘴里和鼻子里,也全是金沙。
  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大的痛苦是什么?
  韩梓桐总结了八个字:欲哭无泪,欲悲无声。
  当时的她,其实说不上有多伤心,因为整整一天的时间,都没办法让她接受这个事实,那一天她整颗心都是空的,处于一种无悲无喜的状态。直到考古队的人看不下去,给她送了晚饭,将人给弄‘醒’了,韩梓桐才彻底崩溃下来。
  按理说,这时候多少该安慰她一下,但当时没有太多人理她,考古队和部队的人,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个个显得非常忙碌。天已经黑了,但营灯打的透亮,一群人在营地和金沙洞之间来来回回,除了几个实习生外,没有人顾得上多安慰韩梓桐一句,甚至最后,那几个实习生也不知跑什么地方去了。
  韩梓桐浑浑噩噩的,她当时大脑处于一种有些不正常的状态,内心深处是知道韩绪已经死了的,但做出的行为却很幼稚。她下意识的想找个医生来救韩绪,便朝着最近的一个帐篷而去。
  那帐篷里,躺着的便是从金沙洞挖出的两具金人。
  当时由于条件简陋,人手不足,因而帐篷外没人把守,却让韩梓桐,听到了一个恨不得了的消息。
  她说到此处时,猛地喝了一口桌上的白酒,其实我和周玄业都不怎么喝酒,周玄业讲究养生,他不喝啤酒,只喝白酒,但每次绝不多喝。我自己则习惯喝啤酒,这瓶白酒,是韩梓桐自己点的。
  我没想到她酒量这么好,一小杯一口就灌下去了,脸不红气不喘的。
  一个恨不得了的消息?
  会是什么?
  韩绪变成活死人,会不会跟这个消息有关?
  她喝了杯酒,才缓缓道:“我听到他们,在讨论金人的肚子。他们说……金傩祭,使得金人肚子里,出现了一样奇怪的东西。它之所以变成活死人,就是那样东西引起的。”
  我有些回过味儿来:“所以,你就偷了那样东西?”
  韩梓桐面无表情,最后点了点头:“我费了很多功夫,没想到真的有用。其实,我已经预料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会败露,我把你们牵扯进来,是想让你们弄清楚,金人肚子里的东西是什么。”
  我觉得有些奇怪,那东西我们见都没见过,怎么可能清楚?相反的,她把那玩意儿偷了,又移植给了韩绪,应该比我们更清楚才对吧?怎么反而想让我们去弄?
  这么一想,我便问了出来。
  韩梓桐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知道上面的人为什么这么重视这件事吗?”
  第288章 研究
  这我当然知道,上面这么重视这事儿,很显然是为了那金人肚子里的东西,但那东西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上面的人应该是知道那玩意儿的来历的,否则也不会这么折腾。我说了自己的看法,韩梓桐便道:“那东西,叫金傩珠,据说是金傩祭的产物,尸体埋在金沙洞里,吸收通灵的金脉灵气,便会在死尸肚子里形成这个东西。一但形成了金傩珠,尸身就能‘活’过来,时间越长,金傩珠的功效越大。”
  我心说,这古时候的人,也太能来事儿了,之前那个牝牡元胆珠,据说就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效,现在这个什么金傩珠,又能让死人活过来,合着当阎王爷的大殿是旅游的?去转一圈吃个珠子再活过来?现代科学家,想方设法,绞尽脑汁,也不敢说能让人活过来,最多也就是发展生物学和医学,妄图延长人的寿命而已。
  古人到好,一个个都想着死而复生。
  而那金傩珠,看样子也是有些效果的,只不过它复活的,不是活人,而是活死人。
  “上面的人也想要金傩珠,难不成……他们相信金傩珠起死回生的说法,想用它来救活什么人?”我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道:“他们挖出了金人,应该清楚,金傩珠不可能真的让人复活啊。”
  韩梓桐闻言,缓缓的摇了摇头,道:“不。他们并不是要复活什么人,而是想用金傩珠做研究。”
  “研究?”周玄业听到这儿,声音微微提高。他十分聪明,不等韩梓桐说明白,脑袋里就转过了这个弯儿,说:“莫非是想研究金傩珠‘起死回生’的原理?”
  韩梓桐立刻点头:“不错。如果能解开它的结构密码,以此为研究基础,那么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周玄业似乎想到了什么,面露震惊之色,道:“医学界会疯狂的。”
  韩梓桐道:“不止医学界,整个世界,整个人类都会疯狂,那将改变人类的历史。其实……这样的研究,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我等不了,我不能看着小绪死。我冒险盗走了金傩珠,但是冷静下来之后,我知道自己当时太冲动了,我、还有小绪,我们不可能逃的了。我朋友虽多,但大多是一个圈子里的,思来想去,只有周先生你们最合适了。我知道你们不嫌弃小绪,我想将他拜托给你们。”
  周玄业叹了一声,道:“那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们明说。”
  韩梓桐道:“如果直说,我相信,你们也不会答应吧?”
  她说的没错,如果直说,先不说我,周玄业肯定不会答应。他这人虽然脾气不错,但也并非是个烂好人,不该帮的忙,他是绝对不会帮的。韩梓桐这个忙,周玄业不可能答应。
  面对我们的沉默,韩梓桐像是早已经料到:“这个忙,本来就有些难为你们。你们愿意帮我,那是情分,不愿意帮我,那是本分,所以这件事情,我不怪鸟你们,也没有立场怪你们。我现在只是……只是很难受,小绪被他们带走了,这一次,真的是再也回不来了。”说到此处,她喝了口酒,彻底的沉默下去。
  事到如今,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上面的人会如此重视这件事儿了,甚至出动了部队,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还好没人知道我的金肌玉骨,否则,我是不是也得被上面的人给抓去?
  想到此处,我突然记起一件事儿,韩绪因为喝了我的血,身上出现了尸斑的反应,到时候上面的人如果留意到这一点,韩绪会不会把我给他喂血的事儿给说出来?
  想到此处,我猛地打了个寒颤,忍不住惊呼出声:“不好!”
  这一声在寂静的包房里显得格外清晰,怔愣着的韩梓桐抬起了头,显得有些茫然:“什么?”她的精神状况比较糟糕,神色相当憔悴。周玄业也跟着看向我,面带疑惑之色,侧头问我:“怎么了?”
  这事儿我不敢让韩梓桐知道,因此也顾不得什么礼貌不礼貌的了,对周玄业说起了悄悄话,将我刚才的顾虑一说。周玄业闻言,脸色大变,神情几度变幻之后,压低声音道:“他被那帮人抓去,想必也不会太配合。现在,只能期待他们速战速决了。”
  “速战速决?”我有些不能理解他这个词的意思。
  周玄业看了我一眼,道:“韩绪‘活’的越久,越可能暴露你,反而,他如果被抓过去后,直接取出了金傩珠,你的暴露机会就会非常小。”我一时间都不知该说什么是好,我先是在昨天,将韩绪送上了一条‘死’路,更是在现在,不得不期望韩绪早点儿‘死’。
  人心真是个非常变幻莫测的东西,你上一刻保护的人,说不定下一刻就会成为威胁。
  “你们在说什么?”我脑海里混乱的思绪被韩梓桐给打断了,她喝的有些多了,所以问话比较直。按照韩梓桐平日里的性格,明知道别人说悄悄话不愿意让人知道,她是不会不识趣儿的追问的。
  此刻,她已经不是平时的韩梓桐了。
  我内心充满了纠结。韩绪这事儿,严格意义上来讲,真的怪不了我和周玄业,我两这是被韩梓桐给算计了。唯一说的上让人良心不安的地方,就是最后为了保命,把韩绪给交出去的事儿。
  虽然是迫不得已,但毕竟是我和周玄业经手的,心里要完全没疙瘩,那是不可能的。
  这会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干脆就沉默了。韩梓桐见我们不答话,嘴角微微抿了一笑,似乎是想笑,但面部受损的神经,让她无法完成这个动作,僵硬的面部肌肉,反而显露出一丝怪异。
  伴随着这个动作,她没有继续再追问下去,而是道:“该说的我都说了。小绪,已经被他们抓去了,就这样吧……”说完,招呼了我和周玄业一句,示意我们继续吃。事实上这会儿哪有什么胃口,刚才吃了点儿东西,也早就饱了,我便买了单,韩梓桐将我和周玄业送回了酒店,背影落寞的离开了。
  临别时,我有些不忍,问她今后有什么打算。
  “金傩珠的事情,不能外传,我打算加入那个研究小组。”
  “加入研究小组?你是搞地质的,难道也要去研究那个金傩珠?”
  韩梓桐叹了口气,道:“难道你没有想过,金沙洞为什么可以形成金傩珠吗?是因为祭祀的原因?还是因为地质环境?上面成立了一个金沙洞的考察组,由地质和考古方面的专家组成,我们将对那片区域的历史和地理环境进行精密考察。这个过程可能很久,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我目瞪口呆,周玄业微微皱了皱眉,道:“你真的想好了?韩绪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为什么不试着放下,试着开始新的人生。”
  “新的人生?”韩梓桐反问了一句,盯着周玄业,半晌,突然怪异的哈了一声:“周先生,我一直以为,你是个重感情的人,但现在我才知道,你根本不懂什么是感情。有些事情,会慢慢变淡,慢慢放下,而有些事情,是你一辈子也放不下的。我必须要参加这项研究,我必须要给小绪一个说法,他不能稀里糊涂的死。”说完,韩梓桐转身离去,寒风中,灰色的风衣猎猎作响。
  接下来,我和周玄业订了回深圳的机票,余下的两天,我试着打过韩梓桐的电话,但关机了,再也没能打通过。金傩珠的研究,真的可以成功吗?这个研究,又会持续多久?是不是真像她说的那样,或许要几十年甚至更久?
  ps:终于赶出来了,白天走了一天的路,现在浑身发软,眼皮打架只想睡觉,大家晚安。顺便说一下,明早七点的更新放到中午十二点一起更。
  第289章 替你出头
  两天后,我和周玄业回了北京,而韩梓桐,也彻底联系不到了。临别时我们去了她家一趟,但关门落锁,那个被她请来专门照顾韩绪的壮实保姆,也被辞退了,那一刻,我突然感到很孤独。
  那种孤独,仿佛透过关闭的防盗门穿透出来。
  最后周玄业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走吧。”我俩驾车回了深圳,从严寒的北方,一下子进入了温暖的南方,将在北京临时买的羽绒服也扔到了一边。
  谭刃见我俩脸色不对劲,便挑了挑眉,道:“兴冲冲的去,现在怎么像丧家之犬一样回来了?”
  我看了他一眼,没心情跟这个毒舌斗嘴,便道:“汪……”
  谭刃呛了一下,咬牙切齿:“说人话,出什么事了。”
  我道:“我是丧家之犬,我不会说人话。”自驾其实是件很遭罪的事儿,我腿都麻了,腰也酸了,便没理谭刃,回房睡了一觉,隐隐约约听到谭刃二人不知在嘀咕什么,大概周玄业在跟他说韩梓桐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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