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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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白觉得事情不对,晚上在海边小屋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楚昊被他闹得睡不着,干脆把人团好塞怀里,语音中带着点懵懂:“水土不服?”一路赶路,加上今天给胖子们洗了个澡,他着实有些累了。
  六只胖子,除了雪雪洗澡听话外,其它五只全都要经历一番斗智斗勇。而且他这一路完全没睡好,小孩子的声音穿透力强,他的听觉又敏锐,时不时就被婴儿的哭声吵醒,几个晚上还和他爹娘轮流带孩子,哪怕他们家里四个大人都不是什么太娇惯的,都被折腾得不轻。倒是显得平西王妃这个刚做完月子的,情况最好些。
  “没。”阮白还想翻身,但是被他的双臂紧紧箍住,只能小幅度扭扭,“你说娘怎么那么大力气啊?”
  江湖上(?)一直流传着柿子从小被他娘往柿饼里打的各种事迹,但那不是江湖传说么?
  平西王妃出身的季家,那是一等一的书香门第官宦世家,一窝的文人墨客。季家出来的闺女,当然是标准的大家闺秀,谈不上文弱,但也绝对不是女汉子好嘛!季南蝶这个从小养在平西王妃跟前的姑娘,那就不能当成是百分百的季家人,完全是楚家姑娘的风范。
  但是平西王妃不是啊。人家当姑娘的时候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据说连骑马都不会的!怎么现在能凶残成这样呢?
  今天下午在海边他被拍的那两下,他没当真是一会儿事情,但是随便拍两下就能把人拍平的力气,难道是个刚做完月子没多久的高龄产妇应该有的吗?
  平西王妃这年纪,搁现代生产都有危险,结果呢?之前担心的啥啥问题都没有啊,完全是能够吊打一串柿子的节奏!
  “娘……天生力气大。”以前他外婆还说过他娘刚学绣花的时候,把绣花针都弄弯了好几根,家里面各种器物,就数他娘屋里坏得最快……后来亏得他娘嫁给了他爹,手把手地教着习武,虽然力气更大了,但好歹是能够控制了。
  “哈?”敢情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平西王妃,还是个天生的女壮士?
  “我力气大就是随我娘。”他把阮白再抱紧一些,小声道,“其实姐姐的力气也大。季家每一代都有一两个姑娘这样。当时姐姐交给娘来养,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否则季家难道还会缺一双筷子?
  阮白想到当初他被楚昊戳一指头,都跟被开了个洞似的,那根本就不叫天生力气大啊,那根本就是天生神力了!
  楚昊第二天一觉醒来,神清气爽,睁眼一看天已经亮了有一会儿了。要是平日里,这个时间他早就已经早课完毕,正是叫阮白起床洗漱,然后一起去晨跑的时候。
  他摸了摸边上空着的一边,早就已经凉了。
  阮白开门进来,看楚昊坐在床头,一副懵懂的样子,忍不住轻笑着亲了他一口:“起来吃早饭,困的话一会儿再接着睡。”
  他说得平常,楚昊先笑了出来,揽着他的腰,手上一使劲就把人带进怀里,鼻尖对着鼻尖蹭了蹭:“怎么说得平时赖床的人是我一样?”
  如今这地界,严格来说已经不属于大周,位于岭南以南许多,藏在山坳子里,要不是山族带路,他们根本就找不到。不远处就是个天然深水良港,那里的工地正忙得如火如荼,大过年的都没停工,全都在造码头和船坞,进度比起郑家在岭南的那个来,只快不慢。投入的人力物力根本就是和修路和沿路的两个小镇能相提并论的。
  现在这地方差不多已经有些村落的规模,各种设施该有的也有,甚至还有不少山族过来定居。在这里做工的也是山族居多,还有个小小的学堂,里面一堆的山族和周人的小孩儿,全都是在这里做工的人家的孩子。
  两人在床上腻歪了一会儿,楚昊还是起来了。
  他们的屋子是砖头水泥砌起来的两层“l”形小楼,带前后小院。地方比起王府,那自然是差得远,但现在就他们四个人住足足够了。
  一个山族小姑娘手脚麻利地摆上碗筷。她的大周话口音极重,官话还不太会说,也就是阮白能听得懂一点儿,看到两个人过来只是笑。
  山族姑娘并不似普通大周姑娘那样有着诸多避讳,笑得眉眼弯弯落落大方。
  阮白看了只觉得舒坦。他倒不是看上人姑娘什么,也不是觉得见过的侍女都唯唯诺诺;但是吧,这人的态度……当雇工和当奴仆,总是差着点什么不是?
  山里面危险多,医疗水平又不够。一般的蛇虫咬伤之类的,哪个山族人都知道点配方,全都很管用。但是碰到点头疼脑热的,几乎就抓瞎了,看着漫山遍野的草药都无从下手。
  这个山族小姑娘别看只有十四,人家已经独自生活了两年了。她娘生产后没多久就去了,她爹两年前死了。要不是遇上进来修路/探路/探险的商人,这个当时发着高烧的小姑娘多半也熬不过去。
  好吧,做好人是有回报的。靠着治病救人和其它方面的各种帮助,那么大一个天然良港,没花一文钱。关键是这种地方有钱也买不到。岭南码头是郑家的,是周家的;不归楚家,楚家也插不上手。商人们早就觉得开发这块地方纯属捡了芝麻掉了西瓜,表面上得服从东家的安排,心里面却多少有些不舒坦。
  跟着阮白混到今天这个程度,多半知道一点他的发展计划,海运的计划绝对是有。有就行,反正东部的生意全都抽手了,他们有空极了。郑家牛不就是牛在会造船嘛!难道他们就学不会?于是在告诉了一声阮白得到同意后,他们就暗搓搓地动起了手……
  早饭是阮白亲手做的。
  南方的冬天也冷,但至少蔬菜水果还是有的。一顿早饭也能弄得花团锦簇。
  平西王妃的早饭是特别的。这地方海鲜多,不过她一个产妇可不能吃什么寒凉的。
  平西王抱着两个奶娃过来,楚昊和阮白要去接,被他制止:“你们快吃饭,吃完再替我。”小孩儿觉多,睡着的时候怎么吵都不醒;一旦醒了,那就谁都别想睡觉。
  在带孩子方面,楚家和老周家都差不多,都喜欢自己带娃,不喜欢身边跟着一堆的乳母丫头婆子之类的,辛苦是辛苦了点,可是看着自己的小崽崽一点点长大,是什么都取代不了的。
  阮白一开始还以为那么丁点大的崽崽,带上路怕是会出问题。结果两个崽崽简直见风就长,原本龙凤胎出身的时候比一般婴儿要小,现在都比一般月份的孩子要壮实一圈了,还力气贼大,所以果然是霸王龙幼崽么?
  楚昊一看老爹的精神头比自己还不济,吃饭恨不得用倒的,两三口就扒完了,站起来把自己的小弟小妹抱到怀里。
  原先弟弟妹妹还没出生,他心里面总有些别扭;等真看到了,什么别扭都没了。左右他和阮白这辈子不会有子嗣。弟弟妹妹和他相差那么大岁数,当儿子女儿都够了。自己亲弟弟亲妹妹,总好过去过继族亲。
  “唔嗯~”大胖走进来,比牛犊也小不了多少的身形,一般人看着都得腿软,实际上这货就是个中二,脾气是不好,对幼崽却充满了耐心,被龙凤胎揪过好几次毛都还喜欢往前凑,抬着脑袋看两个崽崽,一副很好奇的样子。
  胖球跟在大胖身后走过来,不过它就看了一眼,走到阮白身边,很熟练地把脑袋放在阮白的腿上,还用脑袋去顶他的胳膊,弄得他饭都不能好好吃。
  阮白没好气地拍了它一巴掌。
  楚昊看了看说道:“等弟弟妹妹再大一点,让人给大胖它们做几个马鞍,可以让它们载着弟弟妹妹到处跑。”
  只有一家四口,也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了。平西王直接就笑着赞同:“这主意好!”
  “没个正经,到时候寻两匹小马也就是了,哪有骑狗的……”平西王妃不赞同,“不过咱们家的狗比一般的马要聪明多了,还好看!”
  刚进门的其它胖子一听到好看,就抢着往平西王妃跟前凑。阮白看得想捂脸:“它们到底怎么听得懂好看不好看的?”
  “那是,咱家的是狗兄弟狗侄子,跟其他人家的狗奴才能比么?”楚昊就听不得别人说自家的狗坏话。事实上,胖子们比起一般人都要有出息得多。
  “老三老四还会推摇篮。昨天晚上亏得它们帮忙哄孩子们。”平西王也得意。他家的胖子们是一般的狗能比的么?听说过谁家的狗还会带孩子的么?
  阮白吃完饭,说道:“今天晚上让弟弟妹妹跟我们睡。”反正牛乳羊乳都有,“一会儿咱们去爬山。这片地方泉眼不少,温泉也有。汤池和咱们家在西京郊外的那个不太一样。咱们好好泡泡,祛祛乏。山里头有一种鱼也好,很是鲜嫩,没骨头还不腥,爹娘可得好好尝尝……”
  反正度假嘛,就是吃好睡好喝好。要不是京城那一团子乱麻,他本不应该拖着刚生产完的丈母娘和那么小的崽崽们大老远地跑这儿来。
  不过一个天然良港,还是不属于大周的天然良港,对阮白来说太重要了,对整个楚家来说也无比重要。
  楚家的势力在大周西部,哪怕比东部的面积还要略大一些,但是先天条件就比不上东部那广袤的平原,每年花在边境线上的银子,那就跟爆管的水龙头差不多。
  岭南,他们只能分一杯羹。
  而这里,却是完全属于楚家的,不仅能带来大量的利益,而且也未尝不是一条退路。
  在他们一家人躲在海港养膘的时候,京城却差点疯了。
  阮氏抽资带来的影响力全面爆发,对京城来说几个商人和一群雇工并不太难解决。然而大年初二的晚上,京城就开始飘起了鹅毛大雪,到今天初七,雪越下越大,根本就没停过,很快就演变为雪灾。
  大量的房屋坍塌。有钱人家还好,普通老百姓们被压塌了屋子,根本就无处可去。
  遭受雪灾的还不是京城一地,整个大周的北线几乎都遭了灾。
  而在草原的重灾区,一个流言却快速地流传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围着摇篮的胖子们
  老三(⊙w⊙):比儿子闺女都大。
  老四(⊙w⊙):嗯。
  大胖(⊙o⊙):明明比窝小那么多!
  老三(⊙w⊙):你刚生出来的时候,还没胖球大呢。
  大胖━━∑( ̄口 ̄*|||━━:不可能!
  胖球:(⊙w⊙)
  大胖:( ̄e(# ̄)☆╰╮( ̄▽ ̄///)
  胖球/(ㄒoㄒ)/~~:为啥又打窝!
  第一百七十六章卧底
  背靠着一座不大的石山,搭建着几个并不算大大小小的帐篷。最里面的一个帐篷看上去十分普通,甚至显得有些陈旧,却是最温暖的一个。
  一个匈人青年扛着一堆木柴,推开帐篷的门,快速地走了进去,门口有几个向下的台阶,使得这个帐篷内部空间更高大,下面还铺了地龙,比起外面简直就是春天。
  青年把木柴放在边上,又往中间的火塘里放了两根。沾了点雪花的木柴发出哔啵声,似乎带起了一点风,让架在上面的锅子晃了晃。里面滚着一锅羊杂,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明明很腥膻的东西,现在却飘着浓郁的肉香。
  带着点周人口音的男人的声音响起:“远古先民乌黎族人四处迁徙,寻找居住之地……”
  外面的风雪声呜呜作响,用皮革制成的帐篷被吹得像是要破裂。不过一切都是假象,坐在帐篷里的匈人青年已经不会像刚开始那样担心了。
  火塘的另一边,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正在给一个少年换药,一面讲着一些远古的传说故事。
  男人的轮廓柔和,五官并没有匈人深刻。这是个周人商人,说是商人,医术却比他见过的巫医要高明得多。
  少年听得出神,时不时问几个问题:“大周那么富庶,为什么乌黎族人要迁徙呢?”在少年的认知里,大周遍地是丰硕的粮食。周人自私,情愿空着那么多富饶的土地,也不分给匈人一点儿。
  男人摇头苦笑:“大周富庶么?你知道大周每年有多少百姓饿死?多少百姓因为缺医少药病死?又有多少百姓死于徭役?”处理好了少年的腿伤,他站起来指了指外面的风雪,“哪怕是在京城,这样的大风雪里,每天城防司拖出去的冻死的百姓,都能堆成山。”
  今年应该不会了,不过十来年前的那一次雪灾,他还历历在目。那时他爹还不过是一个翰林院的小编修,日子过得清贫,要不是同僚的接济照顾,他们一家几乎就死在那场暴风雪里。
  “啊?”少年呆住了。
  在一边一直默默烤着火的青年,也忍不住问道:“大周的京城如此繁华,怎么还会有人冻死饿死?”青年完全不信,“我见过一次使节大人,他说大周的京城屋顶全是金子做的,阳光照着就跟天神住的地方一样。”
  “噗。”女子的笑声从边上传来,那是男人的妻子,是个匈人;看到帐篷里的三个大小男人一起向她看来,她微微低下头,小声道,“谁家会把金子当屋顶啊,皇帝也没的。”
  “啊?哥!你被使节骗了!”少年气愤不已。一个月前,他的腿被狼咬伤了,本来还以为死定了,没想到却遇上了这对奇怪的夫妻。丈夫是个来草原经商的周人,结果碰上狼群,商队里的人都死了,自己也是九死一生,侥幸遇上一个匈人部落,被这位匈人妇女所救。不过为了和他在一起,匈人妇女也被赶出了部落。
  事实上,在条件恶劣的时候,像这个匈人妇女一般的年纪的女人,通常都活不久。有限的食物会优先供给给地位高的老人,接着是主要战斗力的青年男人和作为未来希望的孩子,再接着会是能生孩子的女人。年纪超过三十岁的女人的待遇,仅仅比一些体弱的普通的老人要略好一些。
  但是这个跟着周人过日子的,被叫做阿妮的女人,却过得很好,也非常能干。
  就在青年想着到底该怎么回答弟弟的时候,帐篷的门被推开,他们的母亲和青年的妻子走了进来。她们的手上拿着食物和羊毛,露在外面的眉毛上结着一层雪花。
  阿妮从做活的架子前站了起来,给他们各自盛了一碗羊杂汤,又给自己和丈夫一人盛了一碗。
  全是砾石的地面不好深挖,他们总共就挖下去三尺,点了火塘加上十字形的地龙,也谈不上暖和。
  碗很小,完全是只有周人才会用的婴儿巴掌大的小汤碗——这是周人剩下的不多的货物,要不是里面还有几块羊杂,青年一口就能喝完。
  其他人喝汤的速度跟他们差不多,喝慢了,汤很快就会变凉。像现在趁热喝下去,整个人都能暖上一暖。
  “嗯?”青年嚼巴着嘴里的食物,本以为全是羊杂,怎么嚼上去有种软糯的感觉,似乎还有一点甜,“这里面还放了什么?”
  阿妮只是看着少年笑了笑。
  少年见其他人都注视着自己,扬起下巴得意地笑:“我挖到了一个田鼠窝!”这是田鼠藏的一种植物根茎。
  谁都知道,田鼠能藏食。而且田鼠能吃的东西,人基本都能吃。一只小小的田鼠,窝里面能藏下好几斤,甚至是十几斤的粮食。
  少年挖的这只田鼠比较“穷”,整理出来之后,还不够一家人吃一顿的。当然,他挖出来是给大夫当诊金,像今天这样能喝上一小碗,已经很满足了。
  匈人们虽然排斥周人,却对一个能治病救人的大夫,没有什么敌意。尤其是这个大夫收的的诊金还很少,还有一个能教人织地毯的匈人老婆的时候。
  地毯是草原上供人的奢侈品。固然,阿妮制作的地毯并没有那么多漂亮,甚至能算得上粗糙,但是地毯终归是地毯!
  这个匈人小部族交给阿妮的学费,比交给周人大夫的诊金可要贵重得多。
  两个妇人跟着阿妮学着织了一会儿地毯,阿妮就在边上看着,时不时指点两句。两个人加一起也没花上一个时辰,并不是她们不想多学一会儿,而是织地毯实在是个体力活。帐篷里虽然温度比外面要高得多,手放在外面久了,一样会冷到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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