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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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你是从何时决定争位的?夺位不是小事,朱沢微汲汲营营十数年都败了,你为何能坐上这个位子?”
  “我阿姐与姐夫……惨死昭觉寺,与你,有没有干系?”
  朱昱深下了龙榻,看了眼地上的红缨枪,负手沉默地立了一会儿,然后点头:“有。”
  沈筠跌退数步,一下撞在殿门上,发出“砰”一声巨响,可饶是倚着门,整个人亦不住地发颤,腿脚没了力气,站不稳,几回要往下滑。
  朱昱深看着不忍,想要伸手去扶。
  手还没触到沈筠,便听她厉声道:“你别碰我!”
  她一手背去身后,抓着殿门镂空的木纹,强撑着立稳,一手握住胸前衣襟,大口大口地喘气。
  好半晌,心神像是稍缓,才又开口:“我有几个问,我问,你答。”
  “第一个,为何要害我阿姐?怎么害的?”
  朱昱深沉默了一下:“此事十分复杂,简单来说,当时朱悯达已快继位,朱沢微与他势如水火,有起兵弑东宫的打算,我……利用他,还有另一些人,设了一个局,促成了此事。”
  至于沈婧,他虽没有害她的打算,亦不可能为姑息她的性命而损毁大局。
  是他害的,他认。
  “那麟儿呢,麟儿去哪里了?”
  “朱麟还活着。”朱昱深道,“你若好奇青樾为何在八月末忽然离京,他是因得知朱麟在武昌府,不放心将他交与任何人,是以亲自前去。”
  “你……利用麟儿,支开了他?”沈筠道,“这就是你命人在昭觉寺救下麟儿的目的?”
  “是。”朱昱深点头,“我若想继位,按理该杀了朱麟。但,一来他只是一名孩童,着实称不上威胁;二来,青樾太聪慧,我行事要瞒过他实在太难,但若说他此生有什么弱点——沈家,沈婧。是以朱麟活着的意义比死了大,至少可以在最关键的时候牵制青樾。”
  “所以,当初小奚传你回京复命,要将你沉湖,是因为看出了你夺位的意图,你背后的所作所为,是真地想要杀了你,却被我拿性命阻止,迫不得已,只好相信你是真的痴了?”
  “那十三呢?十三回京为何会病重?明华宫为何会忽然起火?他的死,与你有没有干系?”
  “是我,拿苏时雨的性命逼他。他赌不起,因此回来换苏时雨的命。”
  “至于明华宫的火。”朱昱深安静了片刻,道,“当日十三问我,是不是他死得堂皇一些,理所当然一些,苏时雨日后便多一分安稳,彼时我没在意他这句话。后来想起来,他大约是考虑到倘若他只是病逝,朝中一定异声不平,有异声便要镇压,而他之一党,为首便是苏时雨,是以才一把火把自己与明华宫烧得干干净净,来换苏时雨平安吧。”
  沈筠听着听着,看向朱昱深的目光慢慢变得陌生起来。
  天已大亮,一泓青光斜照入户。
  雪已止,外头却是寂静的,想来是被她撵出去的宫婢内侍跪了一地,不敢出声。
  “我还有最后一问。”
  “十四岁那年,我被封县主,青樾陪我进宫,曾被人追杀,后来若非得十三相救,我二人早命丧黄泉。这桩事,是不是你做的?”
  第211章 二一一章
  朱昱深移开目光:“这一问, 我无法回答。”
  “无法回答是何意?”沈筠简直觉得可笑, “也就是说,当初我与小奚被追杀,你其实是知情的?”
  朱昱深沉默一会儿,点头:“是。”
  沈筠茫然不解地看着他, 才发现原来这么多年,自己从未认清眼前此人。
  初遇他时尚年幼,少年皇子英俊沉稳,深邃的眼里像是有亘古不变的日月, 她第一眼见到他,就喜欢他。
  那时的沈三妹还不知情为何物, 惯看阿爹阿娘恩爱,直觉若十分在意一个人,便该时时与他一起, 投其所好, 久而久之,等他认得自己, 记住自己了,离喜欢上自己也就差不离了。
  沈筠是个直性子,不如沈婧温婉, 沈奚机敏, 好在有满腔旷日持久的热情。
  自遇到朱昱深, 打听到他乃宫中的四殿下, 便去央着沈奚为自己出主意, 求一个如是缘法。
  沈奚记恨她天天与自己吵,出的全是馊主意,譬如什么朱昱深每日寅时去北大营,在崇明巷打马而过,她可以每日丑时起,去崇明巷口候着;又譬如喜欢一个人讲究投其所好,你与他比武必是不行了,可以编些剑穗,聊作赠礼。
  沈奚这么说,沈筠真还这么做了。
  可惜寅时的天太暗,她在崇明巷口站了大半年,与朱昱深连个照面都没打过;剑穗编得太丑,没一个拿得出手,倒是给十二与十三送了不少。
  若不是有回朱昱深来东宫找十三,她刚好在,十三顺道说了句:“这是沈家的三妹。”也不知四哥要到何时才认得她。
  后来朱南羡与她解释:“我四哥与别的兄弟不一样,他的母妃是戚贵妃,他生在军营,长在军营,大随立朝后,他天资好,被父皇特允当作将领来养,一切法度从军制,因此宫宴什么的来得很少,每回来,亦是匆匆就走了。”
  沈筠五岁就在戚府学武,年纪小,学艺只为糊弄自己,还是自那日起,她才打定主意定要练出些真本事——一来,让朱昱深对自己刮目相看;二来,朱昱深既被当作将领养,日后一定会出征,自己有武艺,刚好可以陪他同去;三来,朱昱深时不时也来戚府,能常在他眼前混眼熟。
  便也只混了个眼熟。
  景元十四年,沈筠被封县主。
  那年的春来得很早,宫前苑的桃树刚打了花苞,一个消息便令阖宫上下炸了开锅——朱昱深的世上英不见了。
  说是落在水里,派侍卫在太液湖,瑶水捞了两日,什么都没捞着。
  陛下震怒,赏了四殿下五十个板子,险些没把人打废了,事后令他禁闭在秋实宫,等闲不得探视。
  沈筠担心极了,却只能听十三说说四哥的近况,一直到三月,她被册封郡主当日,听说禁令撤了,才央着沈奚陪自己去看朱昱深。
  沈奚十分不开心,到了宫门口,顺手摘了个青桃子,往嘴里一塞:“你自己进去,丢完人就立刻出来,本少爷便不跟在你后面捡脸皮子了。”
  秋实宫不大,穿过一个桃园就是正宫院堂。
  朱昱深刚自书房里出来,他的脸色是久病方愈的苍白,浑身上下只着一身单衣,敛去兵戈气,难得一副清雅样子。
  见了院中立着的人,愣了愣:“沈三妹?”
  过了一会儿,又轻问,“你怎么会来?”
  什么叫“你怎么会来”?
  她来不应该么?她自开年久未见过他,担心了一整个春,还是好不容易借着被册封县主的当口溜过来的。
  沈筠一下子泄了气,十四岁的姑娘,大而化之如她亦有难能可贵的纤细。
  前一刻在天上,下一刻就坠入九幽之地,觉得这些年自己倾心相付尽付流水,她怎么来了?她就不该来。
  沈筠欠身拜了拜:“哦,没什么,小奚说睡不着,担心四哥的伤势,让我来帮他看看。”
  端的一副从容,眉宇里却写尽委屈。
  京师沈府的两姐妹,一个比一个倾城。
  她十四岁,站在一株海棠下,饶是委屈,人也比花娇。
  暮春的花沾着露水,湿漉漉的,朱昱深看着她,忽然道:“三妹,我要走了。”
  沈筠扭身要走的骨气刚拿了个架势就被掐灭:“去哪里?”
  朱昱深沉默了一下:“北平。”
  自开朝后,北疆一直战事不断,昨日还听阿爹与小奚说,朱荀战败的消息传来,陛下怒不可遏,若非看在他乃皇后表弟的份上,非赐死他不可。
  沈筠问:“四哥又要出征,这回也随罗将军去么?”
  朱昱深摇了摇头:“我伤已养好,三日后,我会与父皇请命,挂帅出征。”
  顿了顿,他又道,“父皇早有意让我就藩北平,恐怕这回出征后,我便会留在那里,自此守在北方,守住大随边疆。”
  什么意思?就是说,她以后,在这宫里,在戚府,都看不到他了吗?
  又想起今早被册封县主时,陪着各宫娘娘吃茶,听她们说宫里闲话,好像提起要将曾府的大小姐许配给就藩北平的皇子。所以,是要许配给四哥?
  沈筠皱着眉,垂下眸。
  她有些生气,又满腹委屈,生气是觉得自己太没用,他要走了,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委屈是这么多年了,他连她的心意都不知道,小奚总与她说女子要像二姐一般温婉矜持才讨喜,害得她都不知道该不该与他说,别娶什么曾家大小姐,娶她就好。
  风拂过,将海棠花叶吹落数瓣。
  朱昱深看着她,步去一旁的兵器架子,抽出一把短一些的红缨枪,递给她:“送给你。”
  一瓣海棠花自她睫稍拂落,柔软温柔,飘飘荡荡委地。
  沈筠抬起头,讶然地看着他。
  他是坦然,只说:“你从小亦学武,我知道,在戚府看过你练武,觉得十八般兵器,还是红缨枪最适合你。”
  朱昱深出征那日,是三日后,雨水连天的谷雨节。
  沈筠枕着红缨枪而眠,辗转发侧了一夜,觉得睁眼是他,闭眼是他,梦里还是他。
  原来这些年的喜欢早已酿成了非君不可,既然这样,还管什么矜持不矜持?
  天未亮,她策马直往咸池门,只身挡在三军,横握红缨枪,看向朱昱深,扬起一抹笑,高声又开心地道:“四哥,你此去出征,三妹来为你送行。三妹等你回来娶我,等多久都没关系,你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娶就好!”
  握着红缨枪的女子一袭红衣比春朝还明艳,倾城之光简直直照人心。
  三军静了一瞬,下一刻,发出惊天的喧嚣与吵嚷。
  她似是这才明白过来自己究竟干了什么,目光不再看他,只敢盯着红缨枪,仿佛这枪上的朱穗,才是唯一能让她心安的承诺。
  可以用来许下自己的一生。
  朱穗的绯色经年灼艳,曾如她予他之情,历经分离,战乱,病痛,已不曾有过丝毫动摇。
  直到昨日。
  直到——他当着她的面,说出昔日种种因果。
  原来她所珍视的,全是虚妄。
  阿姐是他所害,十三是他所害,他们沈家,被他视为夺位路上的绊脚石,亦被精心算计。
  沈筠倚着殿门,揪住胸前衣襟,仿佛觉得气闷,沉了几口气,才问:“你要我……日后怎么见小奚,怎么跟他交代?”
  她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像不愿再见到他,扶着门转身欲走,却一下跌跪在门畔,膝头撞在门槛,传来一阵剧痛,可这样的痛,哪里赶得上心头半分?
  泪水一下滚落,肺腑与喉间都一阵刺痛腥甜,令她忍不住扶着脖子干呕起来。
  她后悔极了。
  该让小奚把他溺死的,该让他溺死在湖里的。
  如今十三死了,她生,无颜见小奚,死,无颜见阿姐。
  朱昱深看沈筠如此,垂在身侧的手握紧又松开,想扶她,刚伸出手,却见她眉心微拧,目色忽然一厉,拾起地上的红缨枪,往前一送,朝他的胸膛刺去。
  朱昱深愣住,一时竟忘了侧身去避。
  然而红缨枪在刺入他心房的一瞬间,枪头竟往上偏离三寸,不自觉地收力,扎入了他的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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